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关于外交学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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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法庭斗争二三事

这篇是跟桥上兄聊聊,基于孟女士这个案例,我对加拿大司法系统的认识。

首先说明一下背景:

一,我稍微了解一点菊厂,慈不掌兵,菊厂对员工狠起来,不止一个251。所以我不哈菊厂,不哈富。但我也不仇富,所以站在勉强算中立的角度,复盘孟案走到今天,有没有本可以避免的失误?

二,我对加拿大司法制度了解不深,只是说一点肤浅的认识,很可能是错的,请更懂的各位老师指正。

三,我认为美国对孟女士的置留,是不公正的,是过分的。

(一)

我们都玩过乐高玩具。拆到最后,其实只是几种基本形状。就好像世间万物,拆到最后,其实只是那几十种原子。一个社会,拆到最后,也就是那几种“社会基因”。

美国、加拿大的司法系统(相当于中国的检察、司法),遵循英国的海洋法系。

英国以“皇家授权海盗船”起家(河友“老马丁”有个系列),一条船一两百吨,在海上没有任何外援,只能用船上既有的物资,解决一切突发困难。打个比方,如果需要,船医可以用一根钉子开盲肠手术。

所以英国生存下来的第一个社会基因,是“权变”。海洋法系之所以如此刻板地依循浩瀚的早古判例,是因为英国富了/装B了后,法律工作者既是对“权变”各种弊端的矫枉过正,也是对“权变”内核的掩护伪装。

我们用美国辛普森案来解释。这个案件的故事很长,大家百度一下即可。

黑人棒球大明星娶了白人美女老婆,离婚,离婚后美女带两个小孩生活,有了白人新男友(餐馆跑堂)。1994年6月某天夜里十点多,有人按门铃,美女去开门,被来人用刀在门厅刺倒,白人男友过来察看,被杀,然后来人把地上的女人杀死,几乎割断脖子。小孩在楼上熟睡。

警方控告是前夫辛普森杀人,证据很多很齐全,检方自信一定胜诉。下面是要点:

一,检方没有选择在凶案发生地------白人聚居区加州圣摩尼卡审理该案,而选择在非白种人居多的洛杉矶。

二,在陪审团成员选择环节,辩护方故意制造难题,让检控方很难反对他们选择的黑人陪审员,因为基于种族理由将某人排除在陪审团之外是违法的。最后产生了以黑人女性为主的陪审团(关于陪审员的遴选,我曾有一个帖子)

三,辛普森对非洲裔社区影响很小,他成名后对黑人社区没有任何帮助。但辩方律师后来成功塑造他为黑人族群的代表。

四,是否允许在法庭上拍摄是主审的伊藤法官需要决定的首要事项之一,而他最终批准电视直播。直播极大地动员起了黑人社区关注此案。

盎-撒文化(不是老旧的希腊-罗马文化,而是英国人+美国人改良出来的新版本),它的基因就是“权变”,与儒家文化的“道德洁癖冬烘”(包括祖宗成法不可变)恰成对照。辛案里,即便有警方经手人过去背景、侦破过程、物证方面的一点瑕疵,但证据链很充分,大道理管小道理,是铁案,翻不了身。

但是,陪审团制度,隐含的意思就是:你们看着办,不必拘泥事实真相。假如面对如此琳琅满目的证供,法官这样乱来,会被骂翻,你是专业人士;但陪审员不是啊。

此案开庭,迁延时间达数月,黑人社区普遍支持辛无罪,白人社区则坚信辛有罪。一旦最后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有罪,他就会被判无期徒刑,估计黑人社区会暴动,又不知道要多死多少人。

结果投票结果,陪审团宣布无罪开释。刑事案结案后,在民事案中,再判辛普森向两个受害人赔偿。

如辛案可知,民意(社会风潮)推动陪审团的力量,在特殊条件下(陪审团人员构成、全国黑人普遍受警方区别对待所积累的不公),要远远大于反映孤立案件事实的强有力呈堂证据。审判后对陪审员的采访中,一些陪审员表示,自己觉得辛普森或许真的犯下谋杀罪,但是检方把案子搞砸了,于是我就故意拧巴----这就是完全的强词夺理了。

所以,本质上,陪审团制度是“以民意为准绳,以维稳为引导”,先画结论,再圆回来,必要时是可以的,反正你们陪审员都是民科么,不要死抠法条么。

由于证据确凿,这样搞明显不公平是吧?有两个救济措施:第一,程序正义。陪审团都是普通市民,他们不大专业,我也同意他们是在乱判,但程序正义啊,所以裁决有效。第二,受害人通过民事起诉(安啦,那个庭肯定帮你们了),得到经济赔偿。

(二)

孟案中,能影响司法系统(由于这案子没有陪审团,就是能影响法官本人)的最厚实因素,是本地社区的民意。假如民意普遍同情孟、自发支持孟,有热度,法官多少会受到影响。

目前回过头来复盘,孟女士固然请了最好的律师团,但她本人对加拿大民情不熟悉,也可能是太强势不听从律师团的建议(因为这些小建议,这么贵的律师团都没有直言不讳地提出来,那这个天团就有以次充好的嫌疑了),所以有些地方是失分的。

首先是本地普通选民的观感。孟女士18年12月被滞留,后来一直深居简出,多数露面的时刻是去上庭,此时孟女士必是神采奕奕,妆容精致,名牌衣包。这个不屈服于铁窗迫害的形象,对内宣是有用的,但对于本地市民和法官,可能会是减分的。因为加拿大人普遍衣装品味土,再高端人口也乐于展示平民风格/主动吃土,尤其是学霸女法官,肯定是恐龙嘛,人家讲内在美好不,看不惯孟这种暗戳戳的凡尔赛,是相当可能的。其实每次孟只需要正装素净,对法庭表达尊重就可以了,衣服不应该穿太贵的。

要改善公众形象,孟女士不便自己抛头露面,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她的丈夫和小孩,参加本社区义工活动,比如给穷人分发食品、周末到养老院照顾孤老等,然后孟女士素颜(一定要素颜,淡妆也行)中途来给家人送送水,送送饭,拍几张亲切擦汗的照片。

其次就是本地高端人士。当年两个MIKE被中国逮捕不久,我问过几个朋友,比如500强大企业VP级别(在加的美资公司),因为大家熟,他们说得很直白。他们每天工作高度紧张,不想再分心了解案情太细,但对时事热点都是知道的。总理,对他们来说,就是我雇了你处理这些杂事,我随时瞄一眼进度,看看你处理的能力,一连几个事都处理得不好,下次大选就不再支持你了(这些企业是金主),如果继续想支持这个党,就酝酿改选党魁。其他我不管,中国既然抓了两个人,你就不能服软了,因为这一次服软,下次有什么事,人家再抓俩,没完了,反正那两个都是壮年,又不会死在牢里------这些人的看法,会直接传递到上面,有些人还能跟高层餐聚。

抓两个人,对本地社区平民,也有类似作用。那两个在牢里,孟女士在豪宅里。替美国干了脏活,本来本地社区或许有一点同情心(谁不同情一位被欺负的女生呢),这下也没了。

所以事实是,本地有选票的普通选民,包括多数华裔(华裔里还有台湾、香港、东南亚是吧),没有自发地支持孟女士,孟女士自己也没想到下来接地气(至少粗衣淡饭,在后院弄弄绿化,给佯装的路人街拍几张呢),所有老百姓都对这个“中国的伊万卡(唐纳怆语)”敬而远之。本地有助选实力的上层人士,基本都支持总理挺住。

所以,制度上安排了,总理明明有权介入,但现在他反而不能介入。介入了,得罪美国不说,下次大选就悬了,选票和资金都没了。

但,这不等于总理府不希望法官替他一刀了断。法官判孟女士胜诉,即刻自由,孟女士一回国,那两个Mike一放回来,这个包袱就算放下了。

加拿大的民意,虽然没有支持孟女士,但疫情之前,也没有明显反对孟女士,就交给法官发落呗。那些强硬派只是要总理不服软/坚持不介入,没说法官也给我挺住,因为司法不容干涉,是社会共识。

(二)

在美、加,司法系统独立性很强,一旦走到司法裁断的阶段,往往凭法官独断。唐纳怆任命了3名右翼大法官,但到了大选争议关头,全部“忘恩负义”,没有一个挺他,此时唐纳怆完全没有办法。

孟案到这阶段,法官就有可能自由放飞了(当然,政府高层捎话暗示什么的,可能也有,但绝对不会落下任何把柄)。

此时有两件事,可能影响了法官的观感。

第一件,是买支持者站台。

因为为孟案站台的支持民众一直不太多,一般是华人社团来两三个人举牌子。不知怎么,就有人张罗着弄几个其他族裔的来站台,显示温哥华各界群众,都支持放人。于是招募了一群群演,说好站两小时给加币大概150,因为怕人家听说是这个案子不肯来(对那两个Mike的同情,在社区里要强烈得多,弄不好你找来的是哪个Mike的表二姨的三儿子呢),就只说是拍戏。汽车拉到法院大门口,一人塞一块纸牌牌,站到点就给钱。

本地媒体一直跟拍每次开庭,看见来一群非华裔抗议者,肯定是华为手机发烧友啊,觉得是写报道的好题材,就上去采访,于是露馅。拍照时那些群演都不肯露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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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就是那次有争议的“胜利合照”。

那是2020年5月底,法官要做一次阶段性裁决。当时美国已经不大想接手孟案,整个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都适合放人拉倒;总理府怕再行差踏错,满含深情默默地坐等;孟的律师团队极为乐观;华为派了私人飞机来,等开完庭就飞,老娘实在是呆腻了。

开庭日是下周三,到了前一个周六,孟的工作团队大约10来人,来到法院大门口台阶上,拍胜利合照。跟随的加拿大媒体立刻把照片和报道发布到了网上。Maclean’s是加拿大很有影响力的主流杂志,当年我买房就是根据这本杂志上评选的全加十大公立高中的名单去买的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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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报道的措辞、特意加的红字,鲜明表达了当时新闻界对此事的潜台词。此时因为疫情,温哥华也封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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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这张照片是本地媒体拍的,引起很多读者不悦,因为在加拿大强调无等级,这种属下争相服侍,孟女士安之若素的表情,确实会失分。媒体选来选去,选这张登出来,当然就有立场了。

按我一个熟悉法律的朋友的看法,这次去拍照,是四天后法官悍然判孟女士败诉,必须继续滞留加拿大的直接因素。我不是很懂法院内部的流程,不敢妄评。主持的女法官好像是当地中院的副首席法官,经验丰富,如果临时拍案而起,重写30来页的判决书,时间上可能是来得及的。

但上述两件事,都给孟女士造成了负面影响,是可以肯定的。20年5月那次,应该是孟女士胜利归国最好的时机,现在中美这种不阴不晴的气候,法官不断驳回孟律师团提供新证据的申请,都暗示着前路漫漫。

与外国司法程序打交道,孙杨和孟晚舟都付出了可以说是不必要的代价,走了些弯路。孙杨有孙杨的特殊性,包括没请足够强的律师;孟女士没有这些困难,但等到的结果却不比孙杨更乐观,本地民意对她的冷淡疏离,是重要的因素。这里面,我不认为总理府起了什么恶毒的坏作用,事实上可以这么说,总理府根本就不敢起任何作用。

通宝推:燕人,海木耳,桥上,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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