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观看唐山视频后的感想(昨晚因为被限流,无法一一回应) -- 陈王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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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绿衣歹徒酒后无赖行非礼,黑衣侠女抡起酒瓶教做人

龙眼对陈王很多观点是支持的,但在这件事上感觉陈兄的逻辑有问题。首先,不管那个绿衣男与那个白衣女过去有什么过节,也不应该当众对一个弱女子动手非礼,还打人家耳光,这在性质上已经构成性侵和伤害罪了,而不是仅仅的寻衅滋事。作为绝对的弱者,那名白衣女子不要说还手反抗,举酒瓶反击,就是抓刀子自卫,把绿衣男杀了,也不构成防卫过当,因为男子的伤害是正在进行的,是无法预料后果和极限的。而实际上白衣女的反抗并没有给绿衣男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连抚皮搔痒都算不上。那个绿衣男挨的真正重击,是白衣女的朋友-黑衣女打碎在其后脑的酒瓶子,但好像绿衣男和其同伙并没有太殴打那个黑衣女,可能是因为有另一个灰衣女的保护,或者也可能她本就不是绿衣男的目标,所以谁打他酒瓶子并不是绿衣男重点关心的。

白衣女并没有实际伤害绿衣男,可绿衣男一伙却把她和另一个白衣女往死打,这无论如何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而这一伙人把她们打瘫了之后会怎么样?这些人有的已经完全丧心病狂了,如果不是众目睽睽,会不会抬上车拉到秘密地点实施强暴,甚至杀人毁尸?虽不能妄下结论,但他们完全是有这个能力和趋势的。所以控告他们流氓性侵、暴力伤害是最起码的,而从现在那两名女子仍然‘稳定性’病危,控告他们杀人未遂也不为过。不是非要掏出家伙干才叫流氓性侵的,动手动脚,摸上摸下也可以叫性侵,否则那么多公交车上的流氓行为就都可以判无罪了。也不是非要打死才叫杀人,拿足以致死的东西把人往死里打,最起码是杀人未遂,加上民愤极大,判处十年以上是合理的。

至于那名挺身而出,仗义救友,抡起酒瓶暴击歹徒的黑衣女子,龙眼对她不但不反对,反而是刮目相看的。与其他屋里屋外胆小懦弱的男人相比,这个黑衣女堪称女中豪侠、巾帼英雄。不信我们每个人可以扪心自问,当我们的友人被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歹徒骚扰袭击的时候,我们敢不敢挺身而出,冒死相救,引火烧身?我们的友人又有几个会这么挺身而出,相救我们?我们过去歌颂的侠客故事,比如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都是出手相救的人面对比自己弱的对手,最起码是实力从表面看相差不多。哪有这种弱小女子,面对比自己强壮得多,又酒醉发疯的歹徒,却敢牺牲自己,冒险救友,飞蛾投火的?酒瓶子再硬,能保证一击必胜吗?如果不能,那么黑衣女子面临的后果会是多么严重,她会不知道吗?这么以弱搏强,舍身救友,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从古至今能有几人?不值得我们这些男人尊重吗?都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说有这么一个舍命相救的朋友,才是三生有幸,死而无憾的。

陈王和很多网上的洗地文的观点类似,其实就是想说那几个女子也不是好人,也有江湖背景。否则,好人谁敢拿酒瓶子砸人,瓶子都砸碎了,如此下手狠辣能是好人吗?而我龙眼想说的是,当一个地方治安混乱,黑社会横行的时候,必然会逼迫另一些人奋起反击,自我救助,那么朋友之间的舍命相救就更加难能可贵,也是为什么过去很多好朋友要拜把子结成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时生,但求同年同日死的原因。这里的‘但求同年同日死’,就包括万一遭遇不测,能彼此舍命相救,哪怕共赴黄泉。这也是为什么三国演义里刘关张桃园结义,最后共赴国难的故事在江湖上那么受推崇,能够经久流传。

哪怕双方都有江湖背景,甚至都是黑社会,江湖里也是有江湖规矩的,就是男人不能打女人,强者不能欺凌弱者,得势要点到而止,都不能像这么样,一伙人数众多,五大三粗的大男人,把几个弱小女子往死里打个没完没了。这也是成龙等很多了解江湖的明星那么愤怒的原因。同时,江湖里更是歌颂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对那名黑衣女的舍命救友也是会挑大拇指的,所谓:

启节秉乎天,人从侠道知忠荩;礼失求诸野,路断关河望竹林。

哪怕在江湖之上,那个绿衣男的行径也是令人不齿的,那个白衣女子的反抗也是理所应当的,而那个黑衣女子的冒死相救,更是无私无畏、行侠仗义,堪称女中豪杰,巾帼英雄。当然,所谓的背景猜测都是对人家几个弱女子的任意揣测,跟本案的是非曲直没有半毛钱关系,几个歹徒必须依法严惩,如果是黑社会分子,就应该恢复劳改制度,发配新疆,终身给披甲人为奴,消耗他们过剩的精力和能力。

绿衣歹徒酒后无赖行非礼,黑衣侠女抡起酒瓶教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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