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清朝相关论文资料整理,陆陆续续有空就补充一点 -- 阴霾信仰

共:💬480 🌺2201 🌵47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少数民族的身份还真是好用,他们的史书就没汉族这么魔幻

一堆清史砖家连洪承畴和尚可喜都去洗地了。

清朝政权是以满族贵族为首的中国地主阶级政权,满族贵族在所实行的各种制度、法令、政策中,除了阶级压迫的内容外,更是尽量制造民族差别,实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以利于其自身的统治。这个历史时期中国社会存在着两种大的矛盾,一是各族劳动人民和统治阶级的矛盾,实际是明末农民战争的继续和发展;一是以南明诸王为中心的汉族反清派地主和满族贵族的矛盾,这是明末以来明清统治阶级间内部矛盾斗争的继续和发展。

因此说,清初的反清斗争既有阶级斗争的性质,也有民族斗争的性质。千百年来回族人民和汉族人民守望相助,出入相友,在政治经济上结为一体,在清初汉族人民的反清斗争中,回族人民也积极参加。清顺冶五年爆发了甘肃的回民起义。

满洲贵族夺取全国的统治权后,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各族人民不甘心做奴隶,反抗斗争彼伏此起,连续不断。满洲贵族虽然在北京建立了清王朝,但是它的统治很不稳固。明王朝的旧部属接连推出皇族搞“反清复明”活动,福王失败了,又推出唐王、永明王、淮王等来“复明”。当时,全国各地也不断发生反清起义。这些起义军并与明桂王为首的大顺军携手作战,给清军以沉重打击,即使已经降清的原明朝旧部,也纷纷倒戈。。。。。。。。

在此反清浪潮中,回回人米喇印、丁国栋在甘肃河西地区举起了反清义旗。

清军入关后,满族贵族疯狂占地,大肆屠掠,并推行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野蛮政策给统治区人民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创伤,更让洮州回民怀念明王朝的恩泽。

就在清王朝初建不久,反清复明的斗争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发起,到处是一片反抗的呼声。清顺治五年,明末回族将领米喇印和丁国栋在甘州、凉州揭竿而起,打起“反清复明”的口号,与当时遍布全国的人民反抗斗争连成一片,声势浩大,而且各地回族群众积极响应。

国内学术界对米喇印、丁国栋的起义早有定论,是正义的革命起义。查清军入关后开拓疆域的历史,清军占领的每一寸土地都是踩着各民族人民的头颅、踏着无辜百姓的鲜血走过来的,在这样残酷的镇压和野蛮的统治下人民的反抗是必然的,清军所到之处一片反抗声。米喇印、丁国栋的起义顺从民意,因而是正义的。

关外的满洲贵族乘中原鼎革之际,与吴三桂等明朝官僚相勾结攻入北京,通过篡夺农民起义的胜利果实而建立起清王朝。

满洲贵族建立的清王朝不仅与农民起义军为敌,引起了各地农民起义队伍的激烈反抗;它与国内各民族之间也存在着尖锐的民族矛盾。

因此,不仅各民族人民举行了反清斗争,地主阶级中一些具有民族气节的官员和知识分子也投身于斗争之中。由于民族矛盾的尖锐和突出,许多反清斗争以拥立明王朝为号召,表现出“复明”色彩。

二人(米剌印、丁国栋)所言“豚尾长拖”,“重满轻汉”(当也包括“轻回”在内),包含着对清统治者所推行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的极大愤慨。由此可见,这次起义带有明显的反民族压迫的性质,他们反清的目的在于“复明”。他们认为,明朝的天数未尽,明朝皇帝虽然在农民起义中死亡。但是人心思汉,颇不自安,所以提出“反清复明”的口号,号召汉、回各族人民起来推翻满洲贵族建立的统治。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17593306/answer/1445998986

这些民族矛盾之词,如果汉族说了,早就一堆分裂国家的帽子给扣上来了。

现在是很魔幻,一堆“左壬”借口维护中华民族团结,实际却将在中华民族形成之前汉族合情合理拥有的民族叙事权利强行否定。

一边极力否定汉族正当合理反对满清的民族叙事,一边却用煽动的口吻描述少数民族历史上反对汉族统治者的民族叙事,将汉族直接称为“殖民者”。双重标准就是这么直接。

似乎身为汉族就天生应该具备超越其它民族的“高尚牺牲品格”而有汉族提出反对意见,就给他扣上“分裂破坏中华民族”的帽子。

这样的行径与逻辑,怎么看都与维护民族团结的中华民族价值背道而驰。

认同并兜售这种价值观的,才是真正的分裂主义者。他们想的不是汉族与各族人民彼此尊重和谐共处,在和而不同中逐步交融贯通。

而是不断消费汉族的感情,触动汉族的底线,分化瓦解妖魔化汉族正当合理的民族意识。这种蠢坏的行为恰恰动摇了这些年汉族带领各族人民努力构筑的中华文明普世价值,破坏了新中国中华民族意识的构建。

按照新中国的中华民族构建,现代中国人的认同也是一起在辛亥革命反清,一起反帝,一起抗日,一起把一穷二白的国家建成世界第二大国。

而不是祖宗以前一起当过满清的奴隶。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