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224-Stephen Church:寻找罗宾汉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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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斯利在十七世纪的剧作《罗宾汉与凯瑟琳王后》(Robin Hood and Queen Katherine)当中首次成为了罗宾汉的化名,这篇文本描述了罗宾汉与阿拉贡的凯瑟琳王后之间的会面。他是亨利八世的第一位妻子,也正是她为罗宾汉起了洛克斯利这个化名。在威廉.斯托克利的脑海当中,所有这些故事被拼接组合在一起,构成了真正的罗宾汉。

在我看来,这是文学的罗宾汉而不是口头的罗宾汉;是一个上游社会能够接受的罗宾汉,却不是中世纪的罗宾汉。本次讲座讨论的罗宾汉是人民当中的一员,因此他在文学界留下的足迹非常稀少。这位上层阶级罗宾汉的文学存在则更加显著,因此更加强烈地影响了我们今天对于罗宾汉的想象,比方说大仲马笔下的法国怪盗罗宾,这位盗贼之王正是我们今天的罗宾汉。

在为本次讲座撰写讲稿时,我一直在考虑怎样向现代听众呈现一个中世纪的罗宾汉,从而彰显我的演讲主旨。最后我得出结论,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应当如何看待中世纪的罗宾汉,不妨将他视作一名超级英雄。但是他并不是蜘蛛侠或者蝙蝠侠这样的超级英雄,而是一类特别的超人。更准确地说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名时间领主。迄今我们已经有了十三任神秘博士,每一位都由不同的演员扮演,每一任神秘博士的性格都各不相同,但是每一位毋庸置疑都是神秘博士。从犯傻气的汤姆.贝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任神秘博士——到滑稽耍宝的西尔维斯特.麦考伊,再到面相吓人的克里斯托弗.埃克莱斯顿,再到最近一任神秘博士还要由女演员乔迪.惠迪克出演。就算演员和角色的性别改换,也丝毫不会影响我们对于角色本身的理解。她就像她的所有前任一样也是一名时间领主,能够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穿梭,交通工具则是一台伪装成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警务亭的时间机器塔迪斯,不妨说这就是她的格林伍德。她会展开各种冒险,依靠自己的机智而非暴力英勇地拯救世界。她难以解释地喜爱人类,尽管我们惯于自毁且行为幼稚。她的身边永远会跟着一名人类助手——惠迪克好像配备了三名。神秘博士是善恶之争当中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少了神秘博士,正义就无法战胜邪恶。

罗宾汉与神秘博士之间的相似之处还不止如此。去年我有一名最出色的学生注意到,神秘博士本人也是一名法外之徒,逃离了他的母星加利弗雷。但是对于我今天的讲座主题来说,神秘博士或者说罗宾汉与神秘博士之间的比较的真正意义在于,随着神秘博士这一角色的改变,他的故事也会随之变化。他或者她是一整套故事得以存在的前提。我们可以向这个角色灌注一系列的个性,全都显然属于神秘博士,但是彼此却相差甚远。

中世纪的罗宾汉就像神秘博士一样是一位虚构人物。创作者们想要塑造这样一名角色来回应中世纪男女老幼的基本需求,而诸多需求之一当然是娱乐。显然五朔节是每年的庆祝时刻。随着宗教大气候的改变,新时代的狂热信徒对于旧时代的习俗大肆抨击。宗教改革对于五朔节上的罗宾汉表演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因为宗教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宗教仪式年度循环,从圣诞节到仲夏的上半年宗教循环被赶出了历法或者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罗宾汉也随即受到了打击。

罗宾汉还应和了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对于邪不压正的信仰,哪怕邪恶势力手中握有大多数王牌。我们需要感到自己生活在一个正义的世界里。中世纪的罗宾汉文本似乎表明我们的先辈在这方面与我们并无不同,他们同样需要感到他们的世界是正义的,即便掌权者——修道院长、治安官、修会官员——手里握有大多数王牌。

幽默是中世纪罗宾汉故事的关键,即便故事情节变得血腥,即便有人被杀,情节当中的幽默意味依然非常强烈。当我们在身临其境地参与罗宾汉的故事时,当我们遭遇中世纪的罗宾汉时,理应开怀大笑。因为对于我们来说,他是一位安全的法外之徒,不是一位具有威胁的法外之徒,不是真正的法外之徒。他不会袭击日常走在街头的男男女女,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与这位法外之徒会面,而不必担心他会抢走我们身上的辛苦钱。中世纪罗宾汉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他就是罗宾汉,而不是从别的什么人变成了罗宾汉。他生活在森林里——可能是巴恩斯戴尔的森林,也可能是舍伍德森林——他十分乐于继续法外之徒的生活。这位罗宾汉没有背景故事,他就是我们的罗宾汉,我们也很清楚他究竟是谁。罗宾汉的故事还邀请我们去嘲笑那些比我们更愚蠢的人——例如治安官就经常比我们更加愚蠢——或者邀请我们拿当权者寻开心,尤其是那些滥用权力的腐败当权者。我们还应当因为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欢欣雀跃。

真正的中世纪盗匪——清醒的哈利韦德(Hereward the Wake)、 黑修士厄斯塔斯(Eustacethe Monk),福克.菲茨沃伦(Fouke FitzWarren)——所有这些真实的盗匪全都伴随着各自的故事,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可以详细多讲一讲。他们也都曾享有过人气——第一位是自由斗士,第二位是海盗,第三位是守护英威边境的贵族——也全都与特定的时间与地点绑定在一起。真正的罗宾汉是中世纪想象的产物,在罗宾汉这一角色的局限之内他拥有无限的适应力。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版罗宾汉是弗兰克.辛纳屈的《罗宾七侠》,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芝加哥。由于这部电影是一部音乐剧,所以完美呈现了中世纪罗宾汉的观感。我之前提到的所有文本全都是歌词,用来演唱而不是阅读。因此罗宾汉文化不仅在于口头,也在于歌唱。五朔节上也要放声高歌。我认为辛纳屈是一名了不起的罗宾汉。我认为,充分研究中世纪罗宾汉文本对于这一角色的开发能够让我们走入中世纪晚期苏格兰与英格兰寻常男女以及学生的想象世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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