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请教】中国领导人的政体问题 -- 铁手
宪法多次更改。五四年宪法国家主席权力很大。有一段时间国家主席刘少奇是实质上的一线领导人,毛是二线领导人。注意这里的四十二,四十三条对应职权,后来的八二年宪法都删除了。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和法令,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任免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大赦令和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
最高国务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最高国务会议对于国家重大事务的意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讨论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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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不是单纯的国家元首 5 假日归客 字355 2022-11-19 11:01:20
🙂这不就是虚位元首嘛 5 达雅 字468 2022-11-19 20:47:12
🙂法律的公布和签署有大区别 4 假日归客 字1080 2022-11-20 00:37:55
🙂五四年宪法的主席权力要大得多
🙂体制的惯性威力惊人 4 梦里依稀是神州 字689 2022-11-21 18:00:41
🙂另外,你从来没有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 5 nanimarcusboy 字514 2022-11-19 09:33:38
🙂英国女王国王可以拒绝签署,也干过多次,是有实权的。 3 nanimarcusboy 字75 2022-11-19 05:46:56
🙂请给两个伊丽莎白二世拒绝签署或者威胁拒绝签署法案的例子 1 达雅 字207 2022-11-19 0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