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民族复兴的代价,付出最多的依次是兵,农,工 -- 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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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呀,基本的国情都不认真搞清楚

在中国大陆,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

a,集体/个人所有。

b,国家/全民所有。

前者,专门为农村而设立。这是城乡二元体制的逻辑起点:在一个农民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人手的情形下,保证这绝大多数人的生产资料的稳定性,就可以保证了新生的共和国的政权的稳定性。

但是这不是土地私有化,所以,农民不得买卖土地,也不存在这样的市场。同时,农民对于土地的拥有,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上的,也就是他/她必须是他所有的土地上的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的人民群体,也就是集体的一个成员。

换句话说,当他/她脱离了这个集体,或者这个集体全部非农化,那他就不再拥有原本属于他/她的土地的所有权。而当他/她不管什么原因加入到这个集体,那么,这个集体有义务,也有责任,给他/她划定一块土地,作为他/她以集体的成员之一所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利。

除了a,也就是农村,农民(含牧民渔民猎民)所集体拥有的以农牧渔猎为经济行为目的的土地之外,其余的中国大陆的土地 均为国家/全民所有,包括:城市,城镇,工厂,和无人以集体名义加以利用的荒地。

这就是b。

土地,是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根基。这就是工厂全民所有的逻辑起点。而这,也就是城乡二元体制的逻辑起点

换言之,说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归那个企业的所有成员所有,这是胡说八道。

那些个企业不是归那个企业的所有员工(不论厂长或门卫)所有。而是归所有的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所有。只不过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这些个企业的成员在利用其中的生产资料创造价值,并从这些价值中获取部分作为自己的生活资料。

农民其实也是这样:利用集体/自己所有的土地创造价值,并从中获取部分作为自己的生活资料。

不管是农民还是工人,其创造的价值的其余部分,都上交给国家做全民的分配。

就是到今天了,中国大陆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关系,依然是这样的。

土地,是一切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起点。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就没有独立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真不是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真不是一个私有制国家。

钱再多,在中国(大陆),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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