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闲聊】米国万税 -- 孟词宗
共:💬7 🌺53
复 求教
美国这个法律主要针对跨国公司如苹果之类.
2017年以前这些公司在海外分公司的海外来源的利润属于延缓征税.
一旦被拿回美国就要征税.于是很多公司干脆就永远把钱存海外,
而美国政府就不停想办法诱使它们把钱送回来. 2017年这个法律基本上放弃了对这些钱征税的努力.但是对它们1986年以来累积的利润征了一次性的税.
具体到摩尔夫妇这个例子,他们们作为重要股东(>10%)的公司是盈利的.公司选择扩大再生产还是分红与这份利润该不该缴税毫无关系.这个例子和预收多少年后的税也完全不是一回事. 而且按照旧法他们这钱早晚也要缴税的.
现在很多人把这个案例和民主党有些人想搞的财富税联系起来.其实两件事区别不小: 入袋为安后又掏出去的钱不同于从来就没卖的产业.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4
压缩 2 层
🙂不分红≠股东没收益 7 审度 字593 2023-12-07 00:59:15
🙂不分红≠股东没收益,但是股东有收益≠有钱缴税 5 孟词宗 字3425 2023-12-08 10:39:37
🙂你说得有道理。 1 审度 字866 2023-12-08 11:15:53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