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双方都背叛了工农 -- 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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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俩这个看法是错误的,农民是被干的,所以屈服了 ,当年

人大代表农村比例是八比一还是多少,所以人大档案无法表示农民的需求了,呵呵呵。

这不是农民自己愿意的。

“同票同权”: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 2023-10-01 10:19 湖北

从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公布实施到1995年之前,我国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这一比例调整为4:1。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城镇化率在2009年已接近50%。

然后子啊对比一下上山下乡,结果自然就出来了,嘿嘿嘿。

我国城乡代表权的差异化配置的历史发展过程

发表日期:2007年11月02日

http://www.sass.cn/109000/4616.aspx

1949年后,中国一直实行分城乡按不同比例配置选举权的制度。

1953年2月11日,我国第一部选举法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一法律明确规定,城乡人大代表可以代表不同的选民人数。

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8倍,在选举省、县人大代表时,则分别是5倍和4倍。

也就是说,农村每一选民的实际选举权是城市每一选民的八分之一;在选举省、县人大代表时,农村每一选民的选举权则分别是城市每一选民选举权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1979年7月1日,我国第二部选举法即现行选举法,由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有关人大代表选举中城乡不同比例的规定,在这一法律中没有变化。

在分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县级人大代表名额时,要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来分配,按此规定,农村人口在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被代表权只有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例如,2002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农村按人口每96万人选代表1人,城市按人口每24万人选代表1人。”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顾昂然,在作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说明时指出,平等是选举的一条重要原则。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根据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做了不同的规定。四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城乡人口比例也有较大的变化,应当根据新的情况,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

      一组数字能清晰地反映出这一变化: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农村人口每88万人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城市按每22万人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而在1995年选举法修改以前,农村是每104万人选1名全国人大代表,城市是每13万人选1名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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