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转载)卢麒元:桑弘羊说——对当前经济的分析以及对策 -- 胖儿们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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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铸币权的收回没那么简单的

实际上汉朝的币制一改再改。即使是发行五铢钱也没有禁绝盗铸。无他,盗铸的利润高。也不是藩王私铸。实际上所谓的“官铸”并不是中央有个铸币局。而是各地方政府都可以铸钱。元狩五年(前118),汉武帝诏令各郡国铸行五铢钱。这种五铢钱称“郡国五铢”,或称“元狩五铢”。 这里的国就是封国。也就是说封国其实是可以合法发行货币的。

发行五铢钱的目的并不是像现在想象的那样要控制货币投入。其实只是为了让货币的价值保持恒定,不会因为钱太轻太重导致交易不公罢了。或者说,这只是制定一个钱币的统一标准,是“大一统”的一个措施罢了。而一旦把铸币权下放到地方,必然就产生了地方铸钱有轻重,官吏贪腐的情况。

《汉书·食货志》载,“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

这个问题直到元鼎四年(前113年)将铸币权从各郡国收归中央政府,使中央政府对五铢进行统一铸造和发行才得到解决。而解决的方案是把五铢钱铸得非常精美,难以仿造,这也是现代货币防伪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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