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024,经济会议 -- 方平
在全世界的司法上,如果没有造成伤害后果,打一耳光跟用拳打头部都是不同性质的。
打耳光通常被视为一种轻微的暴力行为,是侮辱性质的,比如家暴中打耳光,如果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伤害,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拘留和罚款。而用拳打头部是属于伤害性质的。用中国的司法解读,打耳光是在行政处罚的范畴,而用拳打头部通常被视为更为严重的暴力行为,就是刑事处罚的范畴,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大家听说打人个耳光却被判刑,会感到很吃惊,而要是说攻击别人头部被判刑都觉得理所应当。你随便去搜一下网上的司法文书跟案例,甚至随便找个派出所的民警问一下,都知道这里面的区别。
回到薄的案子,王说薄用拳打他头部,明显是在加重薄的行为性质,而最后法庭采信打耳光的说法,则是减轻薄的行为性质。就这个简单的事实,连薄的辩护律师都没提出异议,因为是全国公开审判,如果这么明显的问题律师不指出来,那以后在律师圈就没法混了,原因就是法院采信了打耳光的说法是对薄的行为减轻性质。而你靠自己的脑补不停的杠来杠去,还脑补出“王立军在包括耳光等的关键证据上,在证词上会偏袒薄,事实证明我的推理有合理性”的可笑结论,只能说你执念太深了,而又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跟逻辑思维能力,确实是又菜又爱玩的典型。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9 层
🙂这个排名是有讲究的 4 野狼 字531 2024-11-17 00:28:13
🙂王立军耳光的事情,薄有没有申述? 史料推理 字215 2024-11-17 01:43:26
🙂方平兄,你输了! 5 凤城 字227 2024-11-16 07:40:01
🙂你这为了杠而杠都魔怔了
🙂不是啊,他这是核心桥段,不能改 5 潜望镜 字545 2024-11-16 06:45:23
🙂我2012年4月就预言了,王立军不会承认被打了耳光 史料推理 字30 2024-11-16 21:30:44
🙂以前我看了一些文章,说王立军和徐明确实说薄熙来无罪 真离 字370 2024-11-16 22:22:01
🙂问题在于,王本来确实是打黑英雄 1 潜望镜 字224 2024-11-17 0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