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某网友对中国司法改革的一些看法 -- 苗子
其实中国和美国的差别,倒不是因为法律规定有什么不同
中国虽然讲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从打击犯罪来讲,倒也不坏
也不见得就多么侵犯人权
中国对于刑讯逼供也不是不处罚,刑讯逼供行为发生,没有造成伤害的,会按刑讯逼供罪判刑
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则按故意伤害/杀人罪论,这两个罪在中国最高可到死刑,处罚也很重
刑讯逼供得出来的证据,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被告人如果仅仅因为刑讯逼供得出的证据有罪,那么刑讯逼供的事实,即
使按照中国法律,也是足以让被告获得自由的
关键在于中国
1)警察权力过大,法律虽有规定,但是得不到有效制约
2)司法权不独立,往往和警察是一个鼻孔出气
3)本应监督警察的检察机关也存在问题
4)警察权力,主要还是对领导负责,不用过多考虑民意
5)就法律制度层面,国家赔偿法的赔偿金额,远远不足以让警察机关感到压力
基本上:误工按上年度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平均工资之五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最高不超过20倍
,一般残疾是10倍,并且不承担精神损失
这点赔偿并不多,而且,赔偿的申请也很艰难,不能通过诉讼(单指刑事部分)
至于那起荒谬的处女嫖娼案,也大致反映了以上的问题,就是警察不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尊严当回事,不把法律当回事
不过就赔偿来讲,后来闹大了,赔得钱依稀记得是远远超过法律应当赔偿的范围的
还有陕北的那个黄碟案
一群人,没有任何证件,甚至连警服都没穿戴齐整,冲到那对夫妇家
抱走他家的vcd机,男主人反抗,把男主人抓了就走要定妨碍公务罪
这种行为甚至连执法不当都谈不上,说白了就是抢劫
完了之后还嘴硬,而且还是机关领导出来嘴硬
这就很成问题了
这么说吧
中国的司法改革
从我上法学院开始,就在呼吁并且着手进行(标志其实是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
目前进步不小,在内容上,越来越靠近西方的权利本位
不过这个司法改革还是存在一定瓶颈甚至可以说天花板的
后者跟既得利益集团,跟社会阶层力量对比,跟民间的传统都有很大关系
顺利的突破瓶颈或者玻璃天花板,建立比较公正\公平\有权威\有公信力的司法体系
那么中国将来的发展,将获得很强的制度保证,而社会矛盾,也会得到有效的排泄管道,不至于激化了.
现在的一大问题就是,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导致司法的权威性下降,诉讼一方一旦觉得判决对自己不利,往往就会认为是司
法不公的原因,从而导致司法途径外的其他形式来解决问题,比方说集体上访,"聚众冲击公检法机关"等等,有时候是司法的
问题,有时候则是民众的不信任,这个问题其实很大,如果不能在短期内解决好,是本朝的一大隐患
(在现在的国际贸易,各种商事活动中,外方通常都避免选择人民法院作为纠纷裁判机关,因为他们都不信任人民法院,而更
多的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而仲裁委由于和法院的处境不同反倒成为国际上异常有声誉的,和瑞典斯德哥
尔摩仲裁委一样广受尊敬的"最公正"仲裁机构.类似的还有中国的海事法院,因为较少国内的利益牵涉,处理的主要是专业
的海事纠纷,也受到了海运\航海业内的广泛尊敬,也有很多国外的机构之间,在订立合同的时候,选择由中国的海事法院审
理,这都是不受天花板限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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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网友对中国司法改革的一些看法
【原创】程序公正高于结果公正?还是结果公正高于程序公正? 2 夕曦 字2119 2005-09-07 23:46:01
🙂请河里的专业人士们谈谈这方面的问题吧 1 苗子 字74 2005-09-07 03:01:13
说说我的个人看法. 4 糯米园子 字1413 2005-09-07 04:20:25
赞同的说,只一点 禅人 字276 2005-09-07 07:12:39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1 糯米园子 字464 2005-09-07 08:57:08
厄,这个国际仲裁嘛,和圆子探讨一下 禅人 字754 2005-09-07 12:56:56
纽约公约并非仅有程序审查而无实质审查 1 糯米园子 字1733 2005-09-07 20: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