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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武林高手曹丕及武术杂谈(一)

武林高手曹丕及武术杂谈

文/碧血汗青

  近日偶得闲暇,信手翻书,翻至《三国志》中的魏文帝纪,见裴注中有引魏文帝《典论》之自叙一节,读之甚有趣味,不意文帝于文士固为一时之雄,因“三曹”的文学成就似要高于建安七子,而于剑术及弓马亦是个中高手,私下度之,或可当之为三国时武林中的一流高手亦未可知。

  三国曹氏一族,生于东汉动乱末世,于弓马武学一道均颇有研习,曹孟德少时“尝私入中常侍张让室,让觉之;乃舞手戟于庭,踰垣而出”,书称其“才武绝人,莫之能害”,后来讨董时成皋兵败,东下扬州募兵,兵叛,而“夜烧太祖帐,太祖手剑杀数十人,余皆披靡”,假想当时情景,夜黑风高火光熊熊之中,孟德以一人之力仗佩剑夜战群叛,所向无敌,接连斩杀数十人,“余皆披靡”,的确可算得上是“才武绝人,莫之能害”,想来定然剑法不差,称为高手当不为过。而曹氏诸人中武功最强者似乎要算曹仁,《三国志》载吴大将周瑜围江陵,“数万众来攻,前锋数千人始至”,时曹仁为征南将军,先遣骁将牛金以三百骑挑战,寡不敌众,“遂为所围”,左右失色,而曹仁意气奋发,命左右牵马来,“矫(长史陈矫)等共援持之。谓仁曰:“贼众盛,不可当也。假使弃数百人何苦,而将军以身赴之!”,而“仁不应,”遂带数十骑披挂上阵,“出城。去贼百余步,迫沟”,当时陈矫等还以为“仁当住沟上,为金形势也”,那知道曹仁“径渡沟直前,冲入贼围”,而后救出牛金等一部分部下,然而还有部分兵士被围在东吴军的阵中,曹仁见了,又“复直还突之,拔出金兵”,仅仅“亡其数人”,于是“贼众乃退”。此次战斗,曹仁先以三百人抗数千之众,被围,竟然自己带区区几十人去营救被围的三百人,而且两进两出,非但将被围的三百人尚存者全数救出,居然还将东吴数千之众杀得不敢进攻而撤退,可见他武艺之高及胆烈过人。

  曹丕生于中平四年,他在《典论》的自叙中说,汉初平初年时,年仅五岁,曹操便开始教他射箭,“六岁而知射,又教余骑马,八岁而能骑射矣”,十岁的时候,跟从曹操南征张绣,张绣降而复叛,曹操贴身侍卫猛将典韦战死,长子曹昂及侄子曹安民双双阵亡。而曹丕“乘马得脱”,以十岁的年龄,从乱军中得脱,或许有被人看作小孩轻视而放过的可能,但也不能不说是他自己的骑射功夫起了作用。曹丕因此感慨曰:“夫文武之道,各随时而用”。

  大约是因为这次从乱阵中逃生的经历,曹丕“是以少好弓马,于今不衰;逐禽辄十里,驰射常百步,日多体健,心每不厌”,一方面是以世家子弟为游猎之趣,另一方面怕也是为了自卫而经常修炼。常年的练习和实战使得他对射箭一道颇有心得,在曹操破袁绍获冀州后,各地进贡名马良弓庆贺,他与曹真在邺城试用打猎,一日猎获“獐鹿九,雉兔三十”,对当时的情景,作为文人的曹丕曾有几句精彩描写:“濊、貊贡良弓,燕、代献名马。时岁之暮春,勾芒司节,和风扇物,弓燥手柔,草浅兽肥,与族兄子丹猎于邺西”,这一番妙文着实是令人悠然神往,遥想当年,正是“岁之暮春,勾芒司节”,两个鲜衣怒马的青年才俊,在阳光明媚,轻风拂面的野外,乘燕代名马,持濊貊良弓,“弓燥手柔”,于“草浅”间飞驰,逐“兽肥”而骑射,是何等的风姿及意境。

  曹丕于射箭一道的见解,也是高出常人一筹。曹操的头号幕僚荀彧前来征曲蠡的军中犒军,和曹丕谈起射箭一道,曾夸曹丕道:“闻君善左右射,此实难能”,而曹丕不以为然,说:“执事未睹夫项发口纵,俯马蹄而仰月支也”,这已经是到了要求射者不用思考,便可以随时在马上的任意角度张弓射箭的地步了,而且不单单要求技术的熟练,还有了美的要求。

  荀彧似乎还有些不信,笑道:“乃尔”,意思是说到了这个地步了啊,曹丕便接着道:“埒有常径,的有常所,虽每发辄中,非至妙也。若驰平原,赴丰草,要狡兽,截轻禽,使弓不虚弯,所中必洞,斯则妙矣”,他所说的大意是,山坡经常走过的地方就有了路,而弓箭在训练中练得久了自然会命中的目标,但这样的话,即使每发必中,也不算至妙。那要怎么样呢?要骑在马上奔驰的时候,进入草很密的地方,迎头拦击狡猾的野兽,横截轻灵的飞禽起飞的路线,而使得箭不虚发,要攻击的目标必定被命中,这样才可以说是至妙了。

  他这一番话,已经是将兵法化入了武技中,要求事先估计预测对方要经过的路线而加以攻击,以求一击必中。不单是地看见了目标瞄准、射击这么机械简单,而是要有准确快速的预测判断和极其快速熟练的技巧综合起来才可以做到的。

  所以当曹丕说完这些话的时候,当时在场的另一名曹操的幕僚军祭酒张京,看着荀彧拊掌说:“善”。当然,不排除这两人是拍曹操嗣子的马屁,不过以荀文若的性格和为人来看,只怕倒还不至于,这个张京倒是不知道是何许人也,那就不得而知是不是拍马屁了。只是曹丕的这一番话说得的确有他的道理和见解,是以旁人叫声好倒是当之无愧。

  曹丕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其实他的射箭并非是他最好的武艺,最好的我觉得当数他的剑法。曹丕五岁起习骑射,剑法也是从小学起,至于是什么时候学的,就不得而知了。他在叙说当时的剑术名家的时候,说:“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前面那一句说他“阅师多矣”,所以觉得“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他的这个说法有些失之偏颇,主观自大了一点,可能是想吹嘘一下自己的师承是最好的。不过由于历朝的京师重地,基本上都是能人汇粹的地方,所以京师能人较多倒是正常的。后面那句,他既是在《典论》这本属于官修的文集里说起这件事,那这个说法应该是当时公认的说法,不然未免会被人笑话,即在桓、灵年间,王越这个人的剑法在在京师一带称雄的,史阿的剑法又是在和王越一起游学的时候向王越学习,并“具得其法”。

而曹丕本人的剑法便是师从史阿,而且“学之精熟”,他有一次在和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一批武将们喝酒论武的时候,大家讨论起剑法来,其中的奋威将军邓展,一向号称“善有手臂,晓五兵”,即擅长拳脚功夫,又精通各种兵器,而且可以“空手入白刃”(或许是我孤陋寡闻,这个是我所看见历史上最早的“空手入白刃”的说法,不知道后来的武侠小说中的那门“空手入白刃”的功夫是不是从这里发挥而来的)。曹丕与他谈论良久,说道:“将军法非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这么一说,邓展自然是不服气,于是要求

和曹丕比剑。

  当时大家正是喝酒喝得酒酣耳热的时候,曹丕可能也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剑技和理论,便欣然应承,和邓展以酒席上所食的甘蔗为剑,双双下场比试。这个场面想来也可算得是一场剑舞以助酒兴,自然比起鸿门宴上的那场剑舞是少了些杀气,大约也就象现在的武侠小说里写的“久闻阁下高明,今日咱们切磋切磋”的场面和气氛吧。

  到了场中,两人几次交锋下来,曹丕接连三次击中邓展的手臂,席上观战的众将纷纷大笑,这一来,邓展的脸上可就挂不住了,又不是很服气。便要求曹丕改换攻击目标再来一次,曹丕说我的剑法很快,所以不太容易进攻中宫,因此只能攻击你的手臂,而邓展则坚持要求再比一次。于是,二人再次交手,结果曹丕击中了他的脸,顿时观战诸将于“坐中惊视”。

  曹丕在还座以后笑着对邓展说:“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伎,更受要道也”,于是“一坐尽欢”。

  曹丕在这次比武中,充分显露了他在武学上的高明造诣。

  他在第一次的交手中,凭借他快速迅疾的剑法,三次击中邓展的手臂,而后当邓展要求他改换攻击目标的时候,他便坦言自己的剑法特点是速度快,因而不能进攻对方的中路,所以只能击中邓展的手臂。曹丕的这个说法,和现在武术中流传下来的“剑走轻灵,刀行龙虎”、“剑走偏锋,刀进中宫”说法是吻合一致的,也正是千百年来武术家们根据剑和刀不同的结构和重量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剑身轻而薄,不宜硬攻硬架,而且因为两面开刃,可以以剑尖的刺和两侧剑刃切、割来杀伤,所以从中路进攻就不太合适,一般大都利用兵器重量轻、速度快再配合身法走偏锋进行攻击;而大刀刀身阔而厚,可以依仗重量和结构上的牢固优势,进攻可以大砍大劈,即使是防守也是硬碰硬,举个例子,刀法中最常见最普通的“缠头裹脑”就是一例,这一招便是运用刀背、刀锋格开对方攻向我左中、上段和右中段的兵器,同时连消带打予以还击,而人一般基本上是直进直退,和用剑大不相同,这就是所谓的“剑走偏锋,刀进中宫”。

  曹丕在说明了自己的剑术特点后,第二次和邓展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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