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关于信仰的随笔 -- 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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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其实这样的争论,没什么意义的.

美国的法律有无罪推定.这是他立法的基础.

以主观推定主观,往浅了说,这叫揣测,往深了说这叫臆断. 说深说浅,都没有实际意义.

如果用法律来判定....回头看,哥白尼和贞德都死在法律手里.古往今来,因信仰而获罪的,不计其数,也许要经过很久很久,在我们回头看的时候,才会明白他们的坚持. 但是这有关系吗? 你和我的看法,都不能决定别人的信仰方向,更不能影响前人的信仰. 我们只能汲取教训,谦虚地承认,我们知道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没有必要讨论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及它的局限性.毕竟,法律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它以利益为目的,而信仰如果跟利益沾了边,那就是生存手段了,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了.话说回来,法律的存在,同样是合理的,是正确的. 只不过,那是另一个体系罢了.

弘法利生,救度世人,应不应该? 应该!

佛法好不好? 好! 好在哪里? 可以生实信,了生死,脱轮回......好得说不尽. 在这里,我只说一点: 因为佛法有究竟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意即:无上正等正觉,又称:究竟圆满清静平等觉.

佛法有真平等.

把一部分说成邪教,来显示自己是正教....那还是佛法吗?

所谓一真不立,一妄不存. 何苦要立一个"正"的,再来反对"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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