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边走边记(13-16) -- 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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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边走边记(13-16)

岁月之痕

那枚小小的戒指,结婚后就一直待在无名指上。洗手的时候,特意用肥皂做润滑剂,轻轻转动它。潜意识里在想,不要长死了拿不下来。可转念一想,我为什么要把它拿下来啊,我喜欢它就待在那儿,永远。

记忆里,打越洋电话给父母汇报思想动态的时候,如同所有恋爱中不辨南北的姑娘,我夸张地对着话筒喊:我到美国唯一舒心的事情就是遇到他!

母亲在电话那头吓了一跳,她有些担心,女儿又发疯了。可是,她鞭长莫及,没有父母在身边的一大好处就是,可以随便发疯。

读书的时候,我们都很穷,我跟他坐火车,进纽约城。那时我们还是普通同学,彼此保持礼貌的距离。夜黑下来,火车跟轨道一唱一合地发出令人昏昏欲睡的声音。我们面对面坐着,摇摇晃晃,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面面相觑中,他首先打破僵局:我给你拉琴吧。

他摆上架势,五指悬空,好像拉小提琴的样子,手指轻轻敲打,嘴里就有梁祝哼出。深沉的傍晚,安静的车厢,他的梁祝哼了一路,我也愣了一路。我天生五音不全,崇拜任何能弄出音乐的手指。那一路,我认定他是个音乐家。他也许没有在意,眼睛都没有抬一下:你喜欢听?那我以后每天都给你拉琴。他好像随口一说,漫不经心的样子,我的心不由地一动。

我也记得那个大雪的早晨,我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朝一个方向使劲地张望,四处都是白皑皑的,天刚刚放亮,天地之间雾朦朦的好像扯了层白纱。雪片在我周围缓缓落下,我一动不动,呼出白色的哈气,仿佛站在圣诞冰球里。

他从纽约坐地铁,再赶第一班火车。在电话里他一再嘱咐不要等了,可我宁愿站在寒冬里,面向他来的方向,我想让我们一起遭遇寒冷吧,这是多么甜蜜的一件事情啊。

他终於到了,揽我入怀:傻丫头。我说冻死我了。他微笑地点头说,以后不会了,走到哪里我都带著你。

夏天,夜晚很长,胡同里有一种冰淇淋贩卖车,走家串户,敲著叮叮铛铛音乐。他总是从床上跳起来,汲着拖鞋就跑出去,回来时,手举得高高的:丫头快来吃,还没化。

从此心中只惦记一种冰淇淋,那就是在响着卡通音乐的贩卖车上买到的,七毛五分钱一支的冰淇淋。没人知道为什么,这岁月的味道,只有我自己慢慢体会,并且乐在其中。

好多年了吧,是啊,七年了。那时我多大啊,刚刚过了二十岁,小姑娘一个,爱的概念对我来说,那样简单,就是跟他永不分离。今天再问我什么是爱,我吃惊地发现,答案相同,跟他永不分离。

无名指上的戒指转动时,露出一圈白痕。一直没有摘下来,皮肤的颜色都变了。我常常欣喜地看著这一圈白痕,这是岁月之痕啊,我希望它越刻越深。

广而告之

自己家里有了喜事,总想让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时候,如果谁家升官发财生子中举留洋,摆几桌总是有的,亲朋好友聚一聚,大家一起恭喜。如果是操办婚事,一辈子一次,声响就弄得更大。门口在挂喜字儿放鞭炮,离十里地都闻得到那火药味。光靠鼻子也找到对门儿,认识不认识的,一拱手就可以进来讨喜糖吃。喜庆日子嘛,不带红脸的。

除去这些人生大喜事,小喜事时常见,倒不见得兴师动众。除了自己偷著乐之外,见了外人反而谦虚,不大提,也是,谁管你儿子是不是当了三好学生?

老美不一样,性格就是放大镜,什么事都兴致勃勃,再小的喜悦也要四处分享。儿子当了三好学生,做父母的别提多开心了,弄个小纸条,贴车上。我开车在路上,经常碰到这样的意外之喜,一到红绿灯处,左右车辆看一看,都是些骄傲的父母,有一次更加有趣,贴一纸条:我割草又快又好,快来雇我吧。这算是认真拿车屁股当布告栏了。挺好,花钱不多,效果不错。

我住在一个小镇上,据说以前鸡犬相闻,一个老太太开个茶会就能把八卦尽数扫荡。可惜这样的日子变得远去,前几年镇上通过法令,所有的新房子占地必须两英亩以上。镇政府是怕开放商见利忘义,破坏环境,但如此一来,大家离得更加远了,邻居之间串门还要开车两分钟,时间久了,老太太的茶会开不成了。

但感谢老美广而告之的习惯,各家的邮箱充当了消息树。重大生日,毕业日,添丁日,邮箱上挂个气球,写俩字儿,镇上邻居的人生之喜我基本上都没落下。

儿子诞生的时候,先生也去买了蓝色气球,几十个气球都写上‘ IT'S A BOY!’,齐齐挂在门口,别提多理直气壮了。先生有个心结,要追溯到高中时代。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同学老说他是丈人脸丈人命,说得他很不服气。他本来没有任何偏见,结果被人一激,反到认真想到后代的性别问题。我常想,国人求子,多半也是环境使然,多年传统加之周围人都这么半开玩笑半认真,确实不容易培养独立特行的老丈人。

终於得子,先生恨不能坐时空机器把儿子照片甩到高中同学脸上。这样的情绪下,可想而知,他的广而告之将会是多么疯狂。

周围邻居看到气球也有过来道贺的,可惜隔得太远,中间树林子深不见底。总觉得不如以前一个篱笆分两家来的亲切。日后小孩长大,若去呼朋引伴,还要穿越一片无人区,想想就开始担心。

一天下班回家,在山下加油的时候,抬头望天,山腰处一辆黄色校车蜿蜒而下。奇怪,那片儿没有上学的小孩啊,想了一下,恍然大悟,邻居家的小孩也要长大的嘛。

看来是邻家有子初长成,背起书包上学堂。这次没有挂气球,校车却道出玄机,看,又是一种广而告之。

匆匆忙忙

现在的日子过得象走马灯一样。记忆中,小时候的生活不是这样的,没有这样快。

那个时候似乎人人都有大把悠闲的时光。

路灯下总有人打牌下棋,周围看客兴致勃勃,把两下棋的围得水泄不通,全然不顾一大堆蚊子在头上嗡嗡盘旋。胡同里卖冰棍的小车,四个铁皮轱辘,侧面有个兜,里头常备几个可以折叠的马扎,有熟人路过,放一个屁股底下,盐咸醋淡地扯扯。故乡有许多小酒铺,门面开在街上,夏天挂个塑料条帘,冬天挂的是死沉死沉的老棉布帘,压风,踏实,来往的都是熟客人,进来也是坐马扎,酒铺的马扎一般都很低,为什么呢,因为桌子低。故乡有一种炕桌,顾名思义,放在炕上的。只有一扎高,酒铺里常摆这样的桌子,搞得酒客们都要半蹲著喝酒,只屁股沾那么一点点马扎。

这些空闲的人填满大街小巷,到处都可见他们不慌不忙地聊天解闷,如果有人脚下生风,行色匆忙,酒铺的小老板就会挪揄:忙什么呢你?

是啊,有什么好忙的?大家似乎没有了不起的事情在手边等著解决,或者也有,但进门喝上一杯也不见得耽误到哪里。

日子轻轻摇晃而过。大人小孩都不紧不慢。冬天的时候,小孩儿在街上打雪仗,撑著虎头灯笼乱窜,大人在厨房里拾捣年货,出来倒煤渣的时候冲我们吼一嗓儿:看著车!其实本不用这样紧张,街上少有骑车,只见自行车,再说哪有冒失鬼开车不让小孩儿的?

夏天的时候,我们常常在两个大树之间绑橡皮筋,几个小姑娘一跳就一天,从‘毛主席光辉’跳到“马兰开花”。橡皮筋层层升高,我们嘴里喊著口诀,跟小夥伴争论谁犯规谁出界,街上熙熙攘攘,树上有许多知了,还倒挂老长的杨树钱儿。夏天那么长,我们看见老师也会停下来说老师好!老师骑在车上,脚一点地,说好好。然后又骑远。大家都习惯看见孩子们玩耍,谁家孩子不是这么玩的?

我总觉的那个时候日子象行水一样,自有风致,不需要过多矫正。少年时的故乡,一切都错落有致,闲散自在。我快步走过的时候,父亲都要笑话我:走路带风?你是三国里弄灭孔明续命灯的魏延吗?於是我就慢下来,推著他的大自行车,慢慢慢慢,从海边踱回家。

如今,已经没有人拿俏皮话儿取消我的匆忙,我自己却怀念起那时的闲淡。

我每天在家与公司之间穿梭,手里高举当早餐的咖啡,一阵风似的从停车场跑进办公室,期间十个孔明也被我弄死了。哪里顾的上?日子仿佛坦克碾过,是按著时间表,一步一个脚印地耽误不得。 我陷在同样匆忙的人群中,象被大浪席卷的树叶,浮浮沉沉,无从停留。

只有在晚上把自己放在床上的时候,才突然想起小时候的日子,不知道故乡的人们是否还保留那份悠闲?是否还有一个多思的小姑娘抱著碧叶清茶,缓缓地看雪,什么都不想。

朋友要远行

特定的城市总因为有特定的人才显得意味深长,我每次去波士顿都是去看一个朋友。准确地说,他是我先生的朋友,而后成为我的朋友。

他住在哈佛校园边儿上,房东退休后云游四方去了。楼上租给两个波兰学生,楼下就住著我的这个朋友。三个人不大照面,但有个共同的爱好,喜欢把房子搞得又乱又脏,且心安理得。找了三个这样房客,他们房东算是亏大了。

我时常随先生驱车过去看望他,开两三个钟头的车,穿过拥挤嘈杂的城市,然后坐在一个油腻腻的饭桌前,用油腻腻的筷子吃没有半点油水的炒鸡蛋。

朋友对未来充满憧憬,他那时博士学位已经到手,国内著名学府也给他留出位子,要使他成为本校最年轻的教授。看起来,锦绣前程红地毯一般平铺在眼前,就等他抬脚踏上了。朋友当然有理由踌躇满志,任何困难在雄心壮志之下都显得微不足道。他总是一手拿烟一手拿酒,干干脆脆地说:我将来一定会发达的!

我很喜欢这个朋友,他身上有种质朴别人没有。所以我很安静地听他发宏论,只在他实在太孩子气的时候,和他太太一起掩嘴而笑。

朋友的太太很漂亮,但并不锋利,即使开玩笑也是淡淡的语调。朋友高兴起来,会拉著她的手说:你这辈子跟著我算是值了。於是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不知道为什么,倒显得客气了。

又有一次去看他,屋子里实在乱得不象样子,饭也没法吃,满家找不出一个干净的盘子。我於是发狠,在水池边站了一个下午,把他的盘子刷了个遍。朋友看著我的背影对先生说:最有福气的那个其实是你。我听到了,心里很不好受,那个时候朋友刚刚离婚三天。

朋友的离婚是大使馆办的。人问他,为什么离婚?他如实回答:我要回国,老婆不想跟我回去。於是对方大喜,麻利儿地把手续就他办了,态度极其和蔼,就差拍他的肩膀大赞好样的。朋友的漂亮太太我再也没见到,据说她搬出自己家后就直接住进另一个男人的公寓。

朋友忙完论文的事,终於要回国了,我们推开所有事情,驱车去波士顿送他。他自己一个人,整理了两个大箱子。房子里堆满垃圾,那些我好不容易刷出来的盘子,又脏回原来的样子。离婚后的日子似乎比单身时还要难熬。

我会一直记得那个清晨,天蒙蒙亮,冷风一直往脖子里灌,手好像怎么都热不过来。波士顿机场盖了一层薄薄的雾,什么都是灰扑扑的。先生和朋友去排队办登机手续。我负责在圈子外看著行李。两个好朋友握著护照机票随著人群慢慢往前移。他们一定也意识到,再见面不知道要多久之后,两个人都不讲话,也许男人之间本来就不需要太多言语。

只有当他过了安检跟我们道别之后,先生才轻声说:来的时候是两个人,走的时候是一个人。这话在我胸中泛起一阵悲凉,自己的朋友,多么希望他不要形单影只。正在进通道的朋友好像遗忘什么似的,突然转身,冲我们使劲地挥手,大声说:北京见!

我们亦大声地回应:北京见!

朋友远行后,波士顿就再也没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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