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童年记忆点滴 (十一) (也曾凶猛) -- 夏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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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童年记忆点滴 (十一) (也曾凶猛)

还是在我念小学的时候,毛主席已经挥动了巨手,城里的小青年们呼拉一下子走掉了大半,上山下乡接受老农民的再教育去了。

街道上不再有万人游行,不再有顶着高帽子游街的牛鬼蛇神,喧闹的城市似乎一下子安静了许多。于是中小学生成了街头巷尾的主角。

很少有人好好念书,剩余的精力靠什么发泄出来?只能靠最原始最直接了当的方式──打架!

真正的学生流氓是不用上课的,他们整天骑着自行车呼啸街头,经常为女孩子,为钱,为一点点小事,或者什么也不为,就打上一架。

那个时候最称手的打架武器当数自行车的钢丝锁,锁头正好是一个金属坨坨,展开后就是一根极顺手的钢鞭,不用的时候挂车把上。

车必是永久凤凰或是飞鸽三大名牌,擦得甑亮,车子的主人若是能弄一身退色的将校呢,蹬一双三节头黑皮鞋,用今天的话来说,那是要多酷有多酷啊!

一般来说,流氓团伙打架总有人先约定地点,到了时辰,双方纠集人马,前呼后拥,先对峙片刻,然后发一声喊,就跟三国水浒里描写的那样,两帮人马冲上前去,混战成一团,杀个天昏地暗,血溅当场!

我们那个时候还没到聚众打架的年纪,小学生还是只有被欺负的份儿。我自己呢,从小到大都被家长老师认为是好孩子好学生,照理也不应该沦为打架团伙的一员,但是还真没搞错,我确实打过一架,而且是自己主动动手的。

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后门靠小树林的路上经常有人劫道,是一帮初中的学生,而且不是附近的,因为兔子不吃窝边草,打劫还是怕被熟人认出来的,他们都是今天劫这个学校,明天劫另一个学校,不会盯死一个地方的。

我那时也身受其害,就在那片小树林里,被一群中学生搜身,抄去了所有的零钱,还有一支英雄钢笔。虽然恨得牙痒,却也无计可施,双拳难敌群狼,何况自己身无绝技,如何能克敌制胜?负隅顽抗只能是徒劳无益,就连受辱之事都没脸给别人说,但后来知道被劫的人可不止我一人。

本来下午放学都是和二炮几个人一起走的,但那天二炮正好做值日,二炮在后面喊着一会儿就完等一等,想到昨天刚弄到手的一口袋邮票,我还是一个人先走了。

刚到小树林,只见前面又有几个中学生,已经拦住了三个小姑娘在劫钱呢!本来想抽身躲开,猛的发现那三个小姑娘可是本班女生,居然副班长MM也在其中!

当时就怒火中烧,哪来的毛贼,竟敢动我们班的女人,不由自主就挥着书包冲了上去,先踹到了背对着我的一个,然后书包挥向另一个,不过书包没砸着人就被别人给抓住了。他们有五个人哪,三男二女,我脸上先挨了一拳,然后肚子上挨了一脚,我一个转身就发现一个大球砸向面门,好大的球啊!地球!

一个小子骑在我身上一通拳脚,我挣扎着想翻过来,可是却无济于事,那帮小子可是打打杀杀惯了的。

这时候,二炮、老大一大帮人跑过来了,居然有人欺负到我们学校门口来了!上啊!还得说人多力量大,那帮小兔仔子赶紧逃跑,不过还是给我们抓住了其中一个女的,缴获了不少不义之财,还了我们班女生的钱之外还有不少富余。

老大提议一起去吃馄饨,街上老头摆的摊子,一毛一一碗,浇上葱花辣椒油,香喷喷热辣辣好吃极了!这顿馄饨标志着我们班的男女界限时代宣告结束。

老大看着狼狈不堪的我,眼圈青紫,裤子开口,书包带也断了,郑重宣布,小夏吃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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