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非关言论自由:关于《冰点》事件的几个背景(1) -- 老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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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与自己服务的机构观点不一致时怎么办?党章和行政纪律一般要求服从上级决定,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记录在案。这是在上级有明确指示的情况下。如果上级没有明确指示,只要不违法,不违反组织决议,不违背以前颁布的原则,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应该就可以做,当然出现不好的后果要负责。
具体到媒体人自己的思想与自己服务的媒体的观点冲突,我想首先按照流行的说法媒体自己是没有观点的,不过中国的观点认为媒体应该有观点的。那么出现冲突怎么办?我想我们首先应该看媒体是否明确要求媒体报道或不报道某事,发表不发表某文,如果有要求或者要求必须进行某种审查程序,而媒体人自己不同意,我想他(她可以)辞职。如果没有要求,他(她)或报道或发表就不违反规则或道德。当然,其上级如果不喜欢他(她)的做法完全可以将其停职。这时又有一个问题,这个上级是什么?如果是私人,没什么好说的,只要不违法,爱怎么办都行,别人管不着,但如果是国家或者政党,所谓公器,那就得接受监督,这样做是否合理。
以上是本熊个人的观点。欢迎与各位交流,但本熊无意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