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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斩帅”及东江崩溃之一:斩帅公案(一) -- 碧血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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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斩帅”及东江崩溃:斩帅公案(三)

“斩帅”及东江崩溃(三)

——袁崇焕斩毛文龙公案辨析

文/碧血汗青

一,斩帅公案(三)

孟森先生著作中提到的金梁版《满洲老档秘录》,存在着一些翻译上的问题。金梁先生为清末进士,在翻译过程中过于重雅训,因此虽努力不改其本意,然相当部分译文已与原文文字有差异,甚至有抄录《东华录》的现象,是以时常为后人所诟病。然而,孟森先生在查阅了原始档册之后,再谈毛文龙事时,也是只能提出一些猜测,譬如说其“词气据傲”而不似投降云云,终不能提出有力的反证来推倒档案所载之事。

那么,这个档案里有什么和毛文龙之死有关的东西呢?

在《满文老档》中皇太极档案第二函《太宗皇帝天聪二年正月至十二月》内,有两册档案的名称都是《天聪二年毛文龙等处来文六件》,里面是毛文龙和在皮岛的原后金镶黄旗副将王子登二人给皇太极的信,同时档案其它函、册内亦散落有多处毛文龙与后金相关的事迹记载。

这一函的第十一、十二册书信档中,有七封是毛文龙与皇太极信,其余为王子登的,这些信起于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后金天聪二年正月,止于四月。

信内所谈,大致三件要事:议和、遣返双方收罗的降人和被捕人员、归降后金。

议和一事,并无什么可议之处。也许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皇太极后来又与袁崇焕开始商谈议和事,因此导致了毛文龙的一些抱怨。

关于遣返降人和被捕人员一事,比较重要的是关于原明将刘兴祚(爱塔)投降后金之后,又叛归皮岛事,皇太极要求遣返。同时,他还责成毛文龙设法解救、送回前去皮岛谈判,但被来皮岛办公的明户部官员捕获,并送往北京的后金官员阔科(汉文档册称“可可”,其他亦有史料称为“科廓”,为方便起见,今从两地之《满文老档》文,统一称为“阔科”)等人。

归降后金则是这些书信中分量最重的一件事。信内毛文龙明确表示愿意归降后金,并主动提出与皇太极里应外合,合力夺取山海关和登、莱等地,亦开出了归降条件。

其它的问题,也许还都能以时局为由做一番分辩,惟独归降一事,却实在有些辩无可辩,至多只能予以猜测。但猜测始终是猜测,只要无法提出确凿的反证来推倒这些信件的内容,即使如孟森先生,也无法证明毛文龙并无归降后金的意思,亦不能推翻信中他主动邀约后金里应外合夺取明山海关、登、莱等地的叛明谋划,只能予以猜测。

我们先来看看信内皇太极责成毛文龙设法解救并送回被捕的后金官员一事。

根据明方的记载,在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的闰四月辛酉,毛文龙曾向北京报称曰:

长山岛逃回胡四等称:大清皇帝言,屡次与毛文龙讲和,文龙回书语皆饰欺,及送礼讲和,又将我人解京,……如今禁海无粮,欲乘机攻杀等语。”(7)

此处记载的“大清皇帝”云云,显系作者为避祸而为之,盖因后金一直到明崇祯九年、清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才改国号为清,此刻必不得云“大清皇帝”。但这里毛文龙说皇太极指责其“又将我人解京”,却可与清《满文老档》中的毛文龙书信、毛文龙自己所写的塘报互相印证,证实了此前确有后金官员被解押到北京。

然则其中原由是什么呢?是不是毛文龙主动把前来联络的后金使者抓起来押送北京了呢?

我们可以先看看于明天启七年(清天聪元年,公元1627年)九月二十九日到达皮岛(8),并一直在此的原后金镶黄旗副将王子登写给皇太极的信,信中关于此事的本末还比较详细。书中云:

马通事来时,于途遇六、七人逃来,不思己为前来议和,便射死一人,斩杀一人,余众败走,登山得免。及马通事至岛之次日,败走之人逃来岛,在毛文龙之衙门遇见马通事,彼等言尔非途中杀我之诸申乎?遂擒之,往告毛文龙。毛文龙反打逃人,责问诸申(满洲人)地方之事,何告于我等语。遂不询问,逐出之。其人至黄户部门前喊冤,遂擒马通事以去。因马通事嫉妒阔科,任意妄言,毛文龙知事不善,故杀之,并将阔科送往帝京。……谁知道阔科与黄户部到北京后,告知毛文龙与汗礼上(笔者注:原文为上)往来不断等语。科道各员闻之,俱奏书称,毛文龙欲亲敌国,设计谋叛,事已属实,至今尚未议毕等语。……汗不遣人言谢,以慰其心,反留所遣使臣,复取逃亡诸申,其谋泻矣。……汗未思之乎?山海关为北京之前门,登莱二府为北京后门也。岂能为此小故,而弃天下大事乎?(9)

而毛文龙与皇太极的信中,谈及阔科前来联络一事时先道:

先于四月二十六日,阔科、马通事等五人来至镇江。五月初三日,迎入皮岛,时户部在岛散发粮食。户部官属下人,十分怀疑,屡告其户部曰:诸申往来频繁,终日忙于事。留住几日,所用衣服,全缝制毕。五月十六日,遣其旧人三名,由海至镇江,复携礼物两驮,运至沈阳。今闻山东登州地方总兵官及原道员,不时遣船出海,沿岸安哨探。登州地方道员携其下属官员、承差及亲随、僚友等,又来至皮岛等语,因未知确信,我遂断然制止,未纳下人谎言。我与尔同谋此事,惟恐失信,故匆忙遣人答复。(10)

其中的一段,台湾版《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翻译似更贴切,读起来意思更清楚,其文为:

适有户部在屯散放粮食户部官从人,殊深疑忌,屡告其官曰:满洲人不时来往,每日议事,驻辄数日。已于五月十六日,由海至镇江,使旧日从者三人,将两季礼物驮回沈阳等语。今山东登州府之总兵及塔守道不时以船出海,沿岸放哨;登州守道率其属员及亲随人等,复至皮岛。因未知确信,未纳下人之言,将其阻止。

在随后的一封信中,毛文龙又道:

毛文龙拜金国汗纛下致书。不佞常铭之于心,宣之于口,存之于中,一时不忘。因所遣使臣之言,同气同意,即遣回国。又闻初遣之使臣,照旧携礼物前来我处等语。当时,皇上遣户部大臣送钱粮至岛,并将所乘船撤回铁山。其时汗所遣使臣,未经查实,误入户部。使臣及所携礼物,尽被擒获,解往京都。不佞闻之此,遂连夜遣人赴京,贿银四万两,始获赦死,养之于内地。请少待数日,奋力交涉,俾还于汗。正在烦恼之际,突有喀山牛录下诸申八人逃来,伊等言称:我汗与诸贝勒原以一心倚尔等行事等语。不佞闻此,愈觉不安。嗣后遣来之人,须仔细辨认为善也。无论尔取山海关,我取山东,若两面夹攻,则大事可定矣。我不分尔所得,我亦不归尔管辖。特致书以闻。(11)

此后的信中,毛文龙一直坚持阔科等人“误入户部粮船”的说法,又申辩道,自己若是诱骗,又何苦去骗擒这四五人:

曾想送还阔科,即与汗及诸贝勒议定大事。不料汗所遣之人误入户部粮船,为来送钱粮之户部官员擒获,连我之三人一并解往京都,亦未告知我,以败我大事。今将阔科未能送还,汗与诸贝勒,亦不再听信我言。一片诚心美意,反成无信义者,此怨无处可诉。我之本意,本欲与汗共图大事,今又见疑,岂非天之罚耶?……若谓诱骗,骗其四五人何为?我二人毋相疑。(12)

对皇太极使者阔科被擒送北京之事,毛文龙和王子登两人的信中所叙,有所出入。而阔科的被捕,又导致皇太极疑心大起。这,直接影响了后来毛文龙和后金商谈的归降之事。

按王子登的说法,是阔科等人在来皮岛途中滥杀无辜,以至上岛后被随后到来的幸存者擒获、指控,而毛文龙不予理睬且释放阔科,试图不了了之,于是幸存者又去了正好前来岛上送钱粮的黄户部处报告,终于导致阔科被擒,马通事因多嘴被毛文龙杀人灭口。但阔科被押送到北京后,却泄露了毛文龙与后金议和一事,导致朝野上下一片大哗,北京朝廷认为毛文龙有“谋叛”之心。不过,说毛文龙“谋叛”也是不假,因为这封信中透露了此刻两家所谈之事,是如何夺取北京的前、后门——山海关和登莱二府,只不过此刻明廷并不知道而已。

毛文龙的说法则没那么戏剧化,相对要朴实些。他没有说到阔科等人滥杀无辜事,但经过也颇曲折。依毛文龙前一封信所说,四月二十六日,皇太极使者阔科和翻译马通事等五人至镇江,于五月初三日被迎入皮岛,当时户部官员正好来岛解送钱粮,此事引起了户部官属下人的怀疑。到五月十六日,毛文龙遣旧人三名,带礼物两驮,打算渡海自镇江前往沈阳皇太极处。但此消息被户部官员的下属探知,而毛文龙随即又听说山东和登州等地的明军开始在海上加强警戒,不时遣船出海,沿岸哨探,山东等地明军和道官也前来皮岛,毛文龙遂“断然”采取措施,最后明军官员未接纳下属之报告,以为谎言,毛文龙就此过关。毛文龙告诉皇太极这些具体过程,一则当为邀功,二则是为取信,三则大约想表明自己此举承担的风险之大。

然而,随后而来的情况却大出双方意料之外。毛文龙在后一封信中说阔科等五人并未安全返回沈阳,而是在为户部官员所擒,还连带毛派去沈阳的三人都一起被抓了起来,直接送往北京。这事,户部官员根本就没知会毛文龙:“亦未告知我,以败我大事。”

两人叙述的最大差异,是在于王子登说阔科之被抓,乃因阔科等人被途中滥杀无辜之幸存者在岛上撞见,因此事发,此事发生在皮岛,毛文龙不但知道,而且还动手杀了翻译官马通事灭口。

而按照毛文龙前后两封信的说法,户部抓人非但他并不知情,还把他派去沈阳回礼的三个部下也一起抓了起来,直接押送进京。

又,查得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六月,户部员外郎黄中色受命负责东江粮饷事宜,而毛文龙于崇祯二年四月奏报中,亦有提到“饷臣黄中色”云云(13),此即王子登所说之“黄户部”及毛文龙所说之“户部粮船”往来皮岛之事,在这一点上,两人说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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