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少年时代的渔猎生涯》之《猎》 -- 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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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射杀过这样一对夫妻,先毙其一,而另一只在空中直上直下,哀鸣不已,如是者十余次,直到我在它离地一尺悬停的一瞬命中它。在此之前我从未击中过飞行中的小型鸟类,鸽子除外。呆立片刻,回忆从前的猎杀经历,受伤而未死的鸟我会摔在地上,或者折其颈椎,最文雅的也是趁其在地上逃窜时补上一枪,却从没有哪次屠戳给我的打击如此之大,那年我已经恋爱了,十六岁
自然界所有猛禽猛兽,以捕食为生计,果腹之余,绝对不会多杀一生命。
然而人类却仅仅为了“取乐”,而屠杀如此多的生灵,尤其象这样的枪杀“夫妻”鸟,于心何忍...
不过看来楼主已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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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枪法甚精!花之,但还是很惋惜那些小鸟的 风起天涯 字0 2006-02-26 20:36:30
黑衣兄好枪法, 古钱 字87 2006-02-26 20:23:17
以前也玩过猎枪、气枪 李禾平 字50 2006-02-26 18:43:19
☹️人类是唯一以屠杀生命来取乐的动物
献花 半空中 字68 2006-02-26 14:09:12
😄好!强!来美国吧,这里山里狗熊白鹿松鼠律师够你杀的…… 李根 字0 2006-02-26 11:54:31
😁猎杀律师跑山里去干什么? 1 东湖珞珈 字163 2006-02-26 22:54:09
措!除律师外,其他动物都受保护的 oiler2 字0 2006-02-26 12: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