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淘书记(九)荒野中那条绝望的狼 -- 履虎尾
不论是网络上,还是现实中,都有人问过俺,曰:老虎尾巴,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对你影响最大的书是哪一本?
说实在话,这个问题颇难回答,这是因为,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喜欢的书各不相同,对俺影响大的书也远不止一两本。不过,若是有个时间限制,问起俺少年时期最喜欢的书,对俺影响最大的书,那,问题就简单了。俺插队前后最喜欢的,就是美国作家捷克伦敦的长篇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
这本《马丁·伊登》是俺花五毛钱,从一个青年工人手中买来的。刚买来时,破破烂烂,没头没尾,书脊上还钉着厚厚的几层牛皮纸,连书名是什么都不知道。回家后,俺用水把牛皮纸泡开,露出了书脊上的书名,这才知道了书名和作者。
《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内容取材于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后来一举成名的过程,所以颇带有浓厚的自传体性质。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轻水手,名字就叫“马丁•伊登”。一个偶然的机会,马丁救了一个大富翁的公子哥儿。因此得以去大富翁家里做客,并有缘认识了大富翁的女儿——罗丝小姐。
罗丝比马丁大三岁,年轻,美丽,举止高雅,一下子就吸引住了马丁的心。而罗丝小姐呢,对身边的那些娘娘腔的公子哥儿,早就腻歪透了,猛然见到一个充满男性气息,生龙活虎般的马丁,罗丝小姐的心弦也被拨动了。
为了能有朝一日跻身于“上流社会”,成为配得上罗丝的“上等人”,马丁开始发愤读书。马丁如同野兽一般的工作、学习,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学完了一般人需要学习三年的中学课程。然后,马丁一边学习大学的文学理论课程,一边开始了从打字开始的文学创作。马丁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其它时候,不是做苦工赚钱,就是埋头学习、写作。
马丁的稿子一篇篇的写出来了。稿子一篇篇的寄出,又一篇篇的被退回来。他的房间里堆满了退稿,再寄出去?连邮票钱都没有了。
罗丝和马丁虽然私下里订了婚,然而罗丝的父母对这桩婚事是绝对反对的。他们认为马丁缺乏教养,身无分文,根本配不上自己家里的阔小姐。罗丝家里的那些客人,一个个的也瞧不起马丁。逐渐的,马丁自己也发现,“上流社会”并非他过去想象的那么高尚,那么文明。有一次在罗丝家中,马丁实在忍耐不住了,于是对那些高贵的客人出言不逊,冷嘲热讽。罗丝认为,这一“粗暴无礼”的举措,使她在客人面前丢尽了脸,因此,罗丝宣布解除同马丁的婚约,并同马丁断绝了一切来往。马丁在震惊中痛苦地发现,罗丝本来就是一个庸俗的资产阶级小姐,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安琪儿”。
可是就在这时候,马丁的一篇作品被报纸刊登了,并引起了轰动,一夜之间,马丁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举成名天下闻”的大作家。雪中送炭,无人肯做;锦上添花,个个争先。于是乎,请帖和稿约雪片般飞来,金钱和荣誉推之不去。罗丝小姐主动上门,哭哭啼啼地要重续旧梦……
小说中的两个情节履虎尾至今记忆犹新。
其一是,马丁为了每个月五十美金的工资,去一百英里外的一家酒店做洗衣工。马丁每天工作十八小时,要洗好熨好五百件衬衫。为了加速度赶时间,就要增高熨斗的温度……终于熬到了周六下午,一周的工作完成了,马丁的骨头架子都要散了。马丁和同伴一起进酒馆,喝他个烂醉如泥。到了第二个周六下午,当同伴们继续前去酒馆时,马丁推出了自己的自行车,要踩车回城还书与继续借书,仅仅是一来一回,就足有两百英里远……
其二是马丁缠斗“烙饼脸”。“烙饼脸”比马丁大两岁,从马丁六岁开始,两个人便每天必打一架。两岁的年龄优势使得烙饼脸每战必胜,而马丁屡败屡战,从不叫痛,从不畏缩。仗,一直打到马丁十五岁那年,终于有一天,打架的时候到了,但是“烙饼脸”迟迟不见露面。别的孩子纷纷向马丁祝贺,祝贺马丁打败了“烙饼脸”,然而马丁知道,自己并没有打败对方。到后来知道了,烙饼脸没来的原因是那天他父亲去世了。十七岁那年马丁做了水手,有一次出海回来,与烙饼脸狭路相逢,两人决定继续苦练。他们各自找了一帮助手,在一座过街天桥上进行搏斗。双方你来我往,斗了一阵子,烙饼脸一拳击中马丁的脸,将马丁脸上的皮肉都撕裂开了。马丁仔细观察,发现烙饼脸的手上,戴着一个铜指套。这是严重的犯规违例,因为事先早以约定好了,只可以赤手空拳,不可以使用武器。马丁喝住了烙饼脸,夺下了铜指套,然后,继续战斗。在烙饼脸即将失败倒下之前的一瞬间,马丁由于用力过猛,右臂“咔嚓”响了一声,马丁的右臂骨折了。烙饼脸以为机会来了,猛的反扑过来,马丁用一只左手,沉着应战,一拳接着一拳,狠狠地向烙饼脸上砸去……终于,烙饼脸仰面朝天,倒了下去。马丁胜利了,马丁从六岁开始直到十七岁,用了十一年地时间,终于打倒了“烙饼脸”。得胜的马丁衣服还没穿好,也昏死了过去……呵呵,在西西河,俺一看见武术版面的打斗,就不由得联想起马丁和烙饼脸这场十一年的缠斗来……
读完此书的心情,只能用“五雷轰顶”一词来形容。原来,人是可以这样发奋,这样与命运抗争的啊!(履虎尾按:还能如此YY呀!呵呵——)这本《马丁·伊登》,不仅俺喜欢,也调动了几乎所有同学的兴趣,读过它的,没有一个不被马丁的精神所折服。以后,俺又找到了作者的另一部中篇《野性的呼唤》,俺再一次的为捷克伦敦的才华所倾倒。
然而,故事毕竟是故事,它不是现实。俺在农村时,也曾经几次发誓,要如同马丁一样,写出“一举成名天下闻”的作品来。然而,俺那个时候已经超出了“眼低手也低”的阶段,达到了“手低眼高”的境界了。没吃过肥猪肉,却见过肥猪走,自己写出来的东西,不用别人说,自己一瞧,比起小报上那些自己瞧不起的宣传品,还略逊一两筹,三四筹!于是乎,写满的稿纸便被废物利用,撕成为一条一条的,卷烟抽了……
一个狂风暴雪的冬夜,同学给俺带来了女友的告别信,她的父亲把她调去了大西北的军垦农场,此一去生离便是死别……
俺悄悄地走出“光棍堂”,跑到村东柳河大堤上。北风烟雪扑面而来。俺解开了衣襟,狂风吹得俺是透心的凉。俺昂起头,迎着北风,发出撕心裂肺般的一声嗥叫——
呵呵,记得去年跟老票有过一个争论,人怕狼吗?今天的俺肯定是斗不过狼喽,可是,当俺站在柳河大堤上的时候,俺什么都不怕,见神灭神,遇鬼灭鬼。如果真的碰上狼,俺不怕它,它怕俺!它会调头就逃的!俺也不必借助什么兵器,用双手和牙齿,俺就能把恶狼撕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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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淘书记(九)荒野中那条绝望的狼
🙂《野性的呼唤》是我买的第一本杰克伦敦的小说,应该是在初三 1 江阔云低 字86 2007-10-27 08:08:24
🙂关于《野性的呼唤》 1 数字崇拜 字102 2007-10-27 03:10:50
🙂我一直觉得《荒野的呼唤》更好 NetCobra 字154 2007-10-29 11:04:31
🙂数字兄久违了—— 履虎尾 字34 2007-10-27 05:13:34
🙂我和组织失去联系已经很久了 1 数字崇拜 字194 2007-10-28 00:00:19
🙂我一直把《马丁-伊登》 1 马头磬 字726 2007-10-26 15:58:41
🙂说到《野性的呼唤》想起小学6年级的美术课 1 千僧 字793 2006-05-15 00: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