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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国人口问题论纲(完) -- 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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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经济参考报:超生挑战16亿人口上限 名人多子引起关注(1)

超生挑战中国16亿人口上限 名人多子引起关注

  媒体曝光度较高的公众人物的多胎现象近来引起广泛关注。如歌手韦唯、导演陈凯歌夫妇等育有多子的事情都广为人知,并也曾引发对此现象的讨论。

  不少私营企业主也表现出了对生育多胎的兴趣。据记者调查,在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份的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不少有一定产业的私营企业主就有生育多胎的情况。在培养“事业接班人”的动机下,企业主往往坚持一定要儿子,有一个儿子还希望要两个。即使是征收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具有支付能力的他们也丝毫不在乎。浙江一个私营企业主,为了生一个男孩而支付了高达4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高收入阶层的特权及中国农村的超生现状都暴露出一个事实:中国人口压力依然严峻。

  高收入阶层的多胎路径

  不久前,一份名为《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对策》的研究报告,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由于被认为是引发新生儿性别失调的原因之一,计划生育在成为基本国策22年后,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有人因此而提出,人口数量控制不应再成为国家人口政策的重点。然而,调查表明,中国人口现状依然十分严峻,国家人口压力沉重,生育政策在决策和执行中如有不慎,高悬于顶的人口利剑就会掉落,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的目标可能会功亏一篑。

  2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和宣传,的确让“控制人口”的思想很大程度地影响了人们。但是,一个仅仅执行了20年的政策,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人数千年来形成的生育观念。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皓承认,目前中国民众的生育意愿同政策导向之间仍然有相当大的差异,目前较低的生育率水平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下产生的,而并不是人们生育意愿的真实表现。

  在执行计划生育多年后,人们的生育势能实际上增大了,使得中国存在不少潜在生育人口。他们的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但一旦机会适宜,生育意愿变成实践,生育率就会反弹。

  虽然潜在生育人口大部分目前处于生产力欠发达的农村,但据调查,在城市中,高收入人群中潜在生育人口不容忽视。

  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的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个百分点。另一个对上海年轻夫妇的调查也显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年轻夫妇越来越想多要一个孩子。让专家学者们吃惊的是,文化程度与经济收入“双高”的白领阶层,其很大一部分人的生育观都是二胎或多胎,而且收入越高,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阻碍因素考虑的就越少。其中,喜爱孩子、希望孩子未来有兄弟姐妹等都是白领们想要多子女的原因。

  当然,他们并没有违反国家的生育政策,他们之中,或同境外人士结婚,或干脆自己就获得了国外“绿卡”或国籍。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就明确表示,对取得外国国籍以及嫁给外国人而仍然生活在国内的,生育多少胎根据所加入国籍及所嫁对象国籍的国家情况而定,国内计划生育部门是不干涉的。另外,借出国机会在国外生育,令孩子自动获得外国国籍以规避国内计生政策的,也是目前部分高收入人士利用的方式之一。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所前所长李伟雄认为,介于目前高收入阶层的人数较少,这样不违法的“超生”在数量上对人口数量控制几乎不会产生影响。但他也同时承认,由于高收入阶层受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很容易对普通民众造成示范作用,破坏了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甚至引发局部事态失控。据了解,一些地区就是当地基层干部和企业主首先违反计生政策生多胎,引起超生现象开始在当地蔓延。

  除了高收入人群外,农村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对生育的潜在要求也不小。在缺乏足够社会保障的农村地区,“养儿”依然是农民“防老”的最佳选择。最近,国家在四川、黑龙江、湖北等地推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试点,采取的就是向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双女儿家庭进行奖励,让这样家庭的农民在年老后领取国家发放的“奖励扶助金”,便是针对这一潜在人群采取的措施。

  连生10胎超级家庭的“统计困惑”

  在中国农村有这样一个超生家庭的故事。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信中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响应国务院的号召: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公开信》被看作是中国人口政策转变的重要标志,之后,计划生育开始加速走向前台,并于两年后的中共十二大上被确定为基本国策。

  就在《公开信》发表的第二年,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的村民王容(化名)夫妇的大女儿小雨出生了,求子心切的他们没有遵照当时计生政策要求,相隔四年再生第二胎,而是于两年后就生下了二女儿小燕。“我们不是不知道政策,但农村和城市不一样啊,要是没个小子(儿子),老了谁来养我们?受了欺负怎么办?我跟孩儿他娘商量了,不管怎么样都得要个小子。”王容在回忆20多年前作决定时这样说道。

  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王容夫妇受到了当地计生部门的处罚,但这并没有阻碍他们要个“小子”的决心。从1981后的12年里,王容家几乎每年都有一个孩子出生,一直持续到他们的第10个孩子,也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于1993年出生后才告结束。

  和多数城市居民一样,记者刚了解到王容家的情况时,也是无法相信这个事实。这样的“超级家庭”似乎更应该出现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而非实行了2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今天。

  其实感到惊讶的不仅仅是像记者这样的外行人,当把王容家的情况告诉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口学专家时,他们也表现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表示也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案例。

  专家们将王容家的情况称之为“极端个例”,他们强调,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全国大多数的家庭都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生育孩子的,国家统计和他们调研的结果都显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未出现大规模严重超生现象。专家们谈到王容家时认为他们家“太特别了。”

  按照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00年全国合计的计生率为94.64%,也就是说,全国仅有5%的家庭存在超生情况。但这却与人们在平常生活中的经验不相一致。记者的同事中凡有亲戚在农村中的,同村中几乎都有超生家庭,有的地区的超生家庭比例超过一半。而从普通市民接触到的一些从农村来城市的打工人员中,自己家里或亲戚家里有三个甚至更多孩子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媒体虽然直接报道超生现象并不多见,但不难从一些新闻的侧面发现问题。不少见诸于报刊电视的扶助贫困学生的新闻中,就可以发现超生家庭,这甚至在报纸和网络上引发了读者关于“是否应当帮助超生家庭”的讨论。中国青年出版社今年出版的《看看他们——北京100个外来贫困农民家庭》一书,在新浪网上连载后影响不小,而其中描述的贫困家庭中,大多数都有3个或更多孩子。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的段世荣教授介绍,他们以往对北京市一些打工子弟学校的调研表明,有2/3的家中有2个或更多的兄弟姐妹。

  由于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凭借生活经验判断的人们就会感到困惑,为什么超生似乎并不如统计数据表明的那样。人们不禁要问,透过层层的现象和数据,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超生情况究竟是怎样的?

  超生人口比例可能高达20%至30%

  中国的超生人口究竟有多少?这个问题对了解目前中国人口的现状至关重要。

  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着多个统计结果,但是记者没有在其中找到超生人口的有关数据。而在各地方上的计生部门网站上,也没有找到类似的数据。

  其实这不难理解,由于计生工作在对地方政府工作的评价中具有“一票否决”的特点,所以地方政府对于当地计生工作的效果相当敏感,记者联系了几个省区的计生部门,也同样无法得到当地近期的超生统计,即使是王容家所在的地区,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也矢口否认当地存在严重的超生情况。

  第一手的数据无法得到,记者只有求助于从其他数据来推算结果了。

  从原国家计生委发布的《2000年统计年度各孩次出生数》中可以了解到,2000年出生的人口中,所在家庭中已有两个或更多孩子的为20万人,考虑少数民族当年出生约10万人左右,再加上补报出生的36万人(多为多胎家庭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人口”不会超过50万人,不到当年出生总人口的3%。

  但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探究这个问题,总和生育率是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指标之一。通俗的说,就是指平均每个妇女一生中所生育的孩子数,它能够很好地说明妇女现在究竟生育多少孩子。从长期看,要稳定保持人口数量,总和生育率的理论值应在2.1左右,也就是每家生育两个孩子。

  另一个概念是政策生育率,也就是按生育政策执行后的总和生育率。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可以概括为“城市一胎制、农村一个半,少数民族更多”。所谓“农村一个半”,就是允许农村家庭在生了一个女孩之后还可以再生第二个的政策。如果严格按照计生政策执行,由于中国人口中农民占到了大多数,城市的独生子女和少数民族的多胎相互抵消,可以得到中国人口总和生育率的理论值——即政策生育率应在1.55至1.56左右。

  国家统计局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算得中国当年的人口总和生育率是1.22。这个数据在当时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因为这意味着中国2/3左右家庭为1个孩子。国家计生委后又根据卫生、教育等部门提供的数据,将总和生育率调整为1.78。今年7月15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赵白鸽提到的1.8的总和生育率即来源于此。

  1.8自然是大于1.55的,也就是说,有一部分的实际出生人口并不符合国家的计生政策,属于“超生人口”范围。人口学专家根据总和生育率的实际值与政策值之差估计,每年大约在二三百万人的规模。按照2002年中国出生1600万人口计算,当年“超生人口”的比例在12.5%至18.5%间。如果计算20世纪90年代的“超生人口”,大约在3000万的规模。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伟雄不赞成这个数字,他表示,由于各地的地方性政策以前并不完善,并不是所有地区都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的。如广东省,原来一直以来执行的是“农村两孩”政策,在最近才调整为同全国一样的“一个半”,其他也有一些地方在农村执行的是“二胎制”,所以必然造成前期的总和生育率较高。但李伟雄没有表示自己对“超生人口”规模的估计。

  这个数据得到了山西省情况的支持,据《山西商报》报道,山西省每年40万至50万左右新生儿中,80%以上为符合政策的合法生育,其余多为超生。也就是说,山西省的超生比例也接近20%。

  由于超生现象多发生在农村,所以对于占中国70%的农村人口来说,超生人口的比例可能高达20%至30%。这个数字应当足以让人们感到事态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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