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前的批捕科(处)现在改名为侦查监督科(处)。楼主所说的十四天,其实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的期限是两个月。
2、法律明文禁止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
文章很生动,坐等楼主填坑:)
🙂下次至少写三集 northeast 字0 2006-07-25 07:47:42
🙂嘿嘿,沙发 夏雨 字57 2006-07-23 21:52:09
🙂临时拘捕不能多次用同一罪名 1 晨枫 字252 2006-07-23 14:28:24
🙂文章不错,就是有点法律问题。。。。
🙂好文好文 肥肥烤猪 字38 2006-07-23 07:57:13
😥你还用准备干粮? 雪仗 字22 2006-07-23 07:58:49
🙂烤猪不是干粮. njyd 字12 2006-07-23 09:19:50
🙂[em04]嘿嘿 白山黑水 字15 2006-07-23 07:56:20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