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阿以冲突第一枪——生命岭与生命岭之战 -- 【子衿】
当然如果通过商议能达成妥协,建立联合国家自然是两全其美的做法,
但是这个“别人”并没有高于他们的绝对权利,什么事情都要他许可的。
你有权把土地卖给了别人,是因为你先来,而且开发了这片土地,卖了,通过利益交换,你得利,土地的权利就归别人了。 这里如果有国家,人家到这里,是以承认这个国家的法律为基础的,要独立,就要母国的承认,这也是有契约依据的。 如果没有国家,当然这些人就有成立自己政府和国家的权利。
土地本身不属于任何人类社会, 你在这里生养作息, 按照自然法则, 就成为这里的主人, 把土地卖给别人, 就不是主人了,别的人来的多了, 就有了在这里建立组织和政府的权利. 他们建国的权利是不需要土地原来的主人许可的。
白人到北美, 错的是对印地安人的屠杀和压迫, 是多次无耻地单方面违背和印第安人达成的协议。而不是成立管理自己的政府和建立自己的国家,更不是什么"他们根本没有权利来北美"。
不要总是想着自己理所当然地是这块土地的绝对主人,什么后来的人都要听我的,受我的统治, 甚至被我抢劫屠杀都是正义的, 没有这样的道理, 这也是一种霸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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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巴勒斯坦地区人口分布 1 evilpanda 字85 2006-08-12 08:07:25
🙂这能叫抢? 【子衿】 字126 2006-08-12 14:18:00
🙂你很喜欢把买卖土地当成是默许建国 evilpanda 字40 2006-08-12 17:04:07
🙂他们建立国家为什么要别人许可呢?
🙂哇,第一次看到支持武装殖民逻辑的强者 1 evilpanda 字66 2006-08-12 18:33:31
🙂武装殖民当然不对 【子衿】 字108 2006-08-12 19:01:04
🙂不是强占难道是阿拉伯人双手奉上建国的土地? evilpanda 字66 2006-08-12 20:21:49
🙂居住的土地就是阿拉伯人奉送的,至于建国 【子衿】 字333 2006-08-12 20: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