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都等着中国买单(十四,全文完) -- 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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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另外的看法
“双规”不是法律程序,更不是所谓“法律标准”,而是党的程序,与法律程序并不冲突。从程序上讲,“双规”之后一般会有移交司法机关的过程。你可以注意近年的要案,几乎都有移送检察机关的后续行为。
所以,认为“双规”是双重法律标准,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事实上,都是错误(无贬意)的。
我并不赞同党的组织介入检察和司法,但也不同意用不存在的错误来指责制度。我们指责制度或者社会,至少应该站在真实的(即使不是公允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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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问题要全面平衡 11 陈经 字3985 2006-11-13 20:10:02
🙂如果使用简体中文系统拼音输入法的话 雨后江天 字49 2006-11-14 01:07:26
🙂另外的看法 Jack张 字574 2006-11-13 18:08:49
🙂经济方面不敢乱讲,但有一点法律瑕疵要指出
🙂对第二个问题还存在的疑问,请陈经先生指正观念上的疑义. Jack张 字900 2006-11-13 23:47:30
🙂关于双规 wydygo 字934 2006-11-14 06:34:19
🙂、“双规”是党自己的事,我们干嘛要知道? Jack张 字329 2006-11-14 07:39:33
🙂没错啊 wydygo 字298 2006-11-14 11: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