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 的 一 九 八 九(下) -- 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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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进一步说,何东昌属于拿佣金的公务人员,学生是公民的一部分,是雇主。抗议发生的情况下,何东昌是被问责者。
说学生是公民的一部分还可以,说是“雇主”就不合适了。八九年的时候,大学教育基本还是免费的吧?学生是国家教育经费的受益者,而不是纳税人,而且那时国家基本包毕业分配,他们其实是提前拿佣金的公务人员。
何东昌作为教委副主任,谁有权向他问责?我认为一个是国务院,一个是人大。学生没有“问责”的权利。
抗议是公民的权利,但问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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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头久了。但青春无悔 2 浮云 字1084 2006-11-07 16:29:37
🙂这句有不妥么? 马哥 字250 2006-11-15 18:26:50
🙂在那种背景下,何东昌代表政府,学生代表抗议者。 浮云 字104 2006-11-15 20:14:05
😁这个关系有点……那个
🙂没有系统考虑这些事,但可以回答你 1 浮云 字1346 2006-11-16 16:49:23
🙂reply 3 温雅颂 字1030 2006-11-16 17:19:15
🙂那位法律专业的大大,出来讲讲 浮云 字506 2006-11-16 17:49:26
🙂何东昌、袁木、袁立本 1 温雅颂 字1212 2006-11-16 18: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