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地下教会,修改版(还是给谢蕊妹妹文章做个备注) -- 坐看风起云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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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其实说到理解力
我简要再重复一遍我的观点吧。
1、精神安慰作用,这是所有宗教的特点。
2、宗教团体的组织方式,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一个部分。
3、行政、司法、立法权力干涉是否邪教的问题,并对“信仰邪教”这种思想进行处罚;是公权力干涉了人们的信仰。
4、干涉宗教信仰自由,就是禁止了一部分人通过某种特定的方式获得一种信仰上的精神安慰。
5、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完全一样,同样的事情,在你眼里或许就是“这哪跟哪啊!”,在信徒的眼里就完全不同了。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关于基督新教的一个教派“耶稣圣灵回归教派”(也许名字有出入)。这个教派禁止输血,否则死后灵魂就不能上天堂。这种信仰当遭遇到不输血就会死亡的时候,做为有抢救病人生命的医生应该怎么办?这时候,这个医生未必能说,“这哪跟哪啊”这样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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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一直忽视了我一直在强调的世俗与宗教分离的原则 一刀 字384 2006-12-30 12:15:59
🙂其实说到理解力 1 碎片与记录 字656 2006-12-28 21:21:20
🙂花一个 wydygo 字230 2006-12-29 00:38:50
🙂你的问题不少呀。
🙂求教,诋毁菩萨是否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范畴 wydygo 字50 2006-12-29 00:09:22
🤔不知是否是对你问题的一种回答。 一刀 字2076 2006-12-29 12:53:45
🙂不好意思,感觉您偏题了 wydygo 字211 2006-12-29 13:11:27
🙂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是针对公权力而言的。 一刀 字1116 2006-12-29 13: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