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孙策不自领吴郡的“反常”说起 -- 曹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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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其他坛子的跟帖里也谈到这个东东了,转过来:
汉朝最严的时候,要避“三互”,即避本籍,避妻族的本籍,以及两个人互作对方本籍长官(也就是说假设四川人当了云南省长,云南人就不能再做四川省长)。想想东汉总共十三州,要三样避齐还真是麻烦事。几个候补人选全要回避,搞得某个州的刺史一两年选不出来的情况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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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问了 bigrain 字0 2007-03-11 11:14:34
🙂好,送花 天蓬 字0 2007-03-10 18:09:01
🙂花顶曹兄好文!这是东汉的三互法吗? 2 履虎尾 字358 2007-03-10 04:01:12
😄三互法是本籍回避的扩大化
🙂这个解释并不太准确 跋锋寒 字326 2007-03-16 07:50:23
🙂这个观点没注意到 曹仲德 字222 2007-03-16 18:37:43
🙂原来是这样啊,多谢曹兄! 履虎尾 字48 2007-03-10 16:38:00
🙂没材料说明确切时间 1 曹仲德 字0 2007-03-12 02: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