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生活在1968年的1998年(10) (完整版) -- 人来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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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生活在1968年的1998年(10) (完整版)

    也许我并不懂得如何叙述故事,对於完整的叙述一个故事我是先天不足的。这多少与我年少时的教育有关。在很小的时候,父亲训练我进行写作。那样的训练是无聊而枯燥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是学习着记叙一件简单的事情,刻画一个简单的场景,或者描述一朵花,甚至一个小动物。这和我大学时代的素描课有着很多的相似。在那些素描课上,我在两个月里只学习如何进行明暗对比。如果不是教室里有几个美女,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熬过那些素描课的。

    在1998年的时候,我开始尝试着创作我有身以来的第一篇长篇小说,“美国往事。”这次创作的努力最后以失败而告终,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惊讶的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去驾驭多于10个以上的场景或人物。在那篇小说的开始,我设计了一个男主人公和三个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恨离愁。在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里,我一开始的写作是顺利的,因为对於男主人公的描写是简单而明了的,这是一个对於单一人物的设计和描写。然而随着情节的推移,随着多个女主人公的出现。我先天不足的叙述能力开始显现,我无力驾驭多个人物场景的描写。

    於是在那些个夜晚,我的脑海开始经常出现成千上百个人物形像,他们以各异的方式发生关联,并进而拼命拥挤进我的小说。小说的男女主人公开始变得似是而非,他们的面孔开始变得模糊。我日益不能确定自己到底在描述什么,似乎每一个主人公同时有着上百个脸孔。这样的困惑和焦虑据说在伍尔夫弗吉尼亚 (Wolf Virginia)早年的写作生涯中也有所经历。而这个天才的女性在面对着这近似于不可能的任务,采取的办法就是哭泣。於是我们经常在弗吉尼亚的小说中捕捉到那些不着边际的叙事和无关痛痒的多重人物表情,以及反复出现的哭泣镜头。

    对这个天才的女性,很多的文评家以一种错误的方式进行解读,他们自以为是的认为弗吉尼亚的文字背后躲藏的是不可捉摸的命运和无所不能的上帝。这样的解读严重影响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其结果就是我们终於无可奈何的发现我们离弗吉尼亚越老越远。

    其实这些并不重要,我理解弗吉尼亚。这是一个捎带神经质的而富有才气的女孩。我理解她内心深处的那些种种无奈,我能看到她那些夜晚的无助哭泣。我知道,这些是一个热爱文字的人不可抵抗的宿命。

    那些1998年的夜晚。我也经常躲藏在人大研究生楼的水房里,不过我不是在哭泣,而是在抽烟。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医生警告我,如果继续抽下去的话,我的肺部功能将彻底报销为止。在1998年的冬天,我听从医生的劝告,决定戒烟。我也听从了我美丽师姐的劝告,放弃了那本“美国往事”小说的写作。

    在已完成的“美国往事”中,有着太多我无法理解的章节,这些文字象梦魇一样经常困惑着我,让我进退不得。在生活的道路上,我在1998年冬季彻底进入了一个死胡同。我开始以为我没有出路。在水房里,我转来转去,听到了伍尔夫弗吉尼亚 (Wolf Virginia)的无助哭泣,看到我师姐的宿舍还一直亮着灯。

    有很多事情会被人记住很久。比如,那些个写作“美国往事”的夜晚,我经常在水房晃荡,在那里抽烟。那时候,我的宿舍是我们那届研究生的休息室。我们宿舍名义是3个人住,可一个家伙出了国,还有一个是北京人,所以实际上只有我一个人住。所以我的宿舍经常有人借宿,谁只要有朋友来,就借宿在我的房间,在那几年其间,我那个宿舍住过天南海北各地的各式人等。

    我是一个球迷,喜欢踢球,有一堆球友,喜欢打牌,有一堆牌友,喜欢喝酒抽烟,有一堆狗肉朋友。于是每天晚上,我宿舍里不是坐着打牌的,就是坐着看球的,还有就是坐着抽烟聊天的。我那时候兼职做自由撰稿人,所以挣钱比较多,属于研究生中经济状况比较富裕的,再加上经常有人给我送烟,那时候我宿舍里有整条整条的“三五”和“红塔山”,这足足让我那些只抽“龙泉”和“都宝”的穷哥们儿羡慕不已,晚上来我这儿“蹭烟”的人是一拨接着一拨。我也是那种喜欢江湖生活的人,从来不锁宿舍门,任何人想来我这里抽烟,看电视随时都可以进来。

    那时候,我在吃饭的高潮期上下一次楼,要跟无数的“熟人”打招呼,曾经有一次,我在通往西区食堂的路上创纪录的和52个人打过招呼,这是我朋友计算的,据他说,这个数字并没有包括女生,如果加上女生的话,数字可能突破80大关,由此可见我当时在江湖上的人气之广。不过那时候,见面打招呼的无非是说,“下午踢球”或者“晚上打牌”或者“看不看球”或者“晚上11点去人大西门麻辣烫”之类的话,每天重复,没有什么新的内容。

    我每天的生活大致是这样开始的。早上6点到12点是睡觉时间,一般不允许朋友来打扰,我那些胡朋狗友也知道我这个习惯,即使再熬不住烟瘾也不进我的宿舍。12点起床去西区食堂吃饭,和无数个“熟人”打招呼,确定晚上的活动方式。下午1点钟,对镜收拾打扮一番,穿上西服,人模狗样的去上班。2点钟,校稿排版。3点钟,和女记者们调情打闹。4点钟下班,有的时候回人大踢球,有的时候约人采访请人吃饭。7点钟的时候,一般回到宿舍看书。8,9点钟期间间,经常有人来“蹭烟”。11点钟左右出发去人大西门“麻辣烫”,狂煽“燕京”。12点回宿舍,开始赶稿子。2点钟完稿,有人约了打牌,有人约了聊天。4点钟,开始写小说,“美国往事”,6点钟睡觉。

    在这些无聊的生活中,印象最深的是一个80年代上大学的哥们―老陈,老陈身上有很深的理想主义色彩,虽然时代曾经糟蹋过他的理想,虽然他更多的时候显得比较犬儒主义,但我还能从他的神色中,从他的言辞中捕捉到那些永未曾消失的理想。我曾经和在他在人大西门拼酒,刚开始用杯子吹,后来用瓶子吹,还是觉得没劲,向饭店借盛饭的大盆,一盆可以装3瓶“燕京”。我们一人吹了一盆,相互不服输,接着一人又吹了一盆,不分胜负,一人又吹了一盆,同时倒下,朋友们把我们是架着回人大的。经过这一仗,我们成了好朋友。

    老陈经常来我宿舍看书。我书很多,那时候我酷爱买书,经常在“万盛”淘书,那儿的老板都认得我。书太多了,我开始自己学着编目录,就象一个小型图书室。经常有朋友借书,我设立了借书和登记制度。由于借书的缘故,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那时候我们成立读书会,经常讨论和争论各种主义,这在已经世俗化的1998年,多多少少显得比较另类,所以朋友才说我一直生活在1968年,我自我吹嘘我的宿舍是人大“自由主义“的大本营。在那段时间里,确实有一些追求进步的年轻人在我这里收益很多,这是后话。

    当时我过于活跃,老陈开始提醒我注意克制自己的行动。老陈也许经历过很多事情,他那时候的提醒是正确的,可惜我并没有当回事。后来所发生的事情,我没有兴趣去描述。那时候,晚上写东西写不下去的时候,就打开门,冲着老陈宿舍嚷,“陈哥,来点音乐。”老陈宿舍和我的宿舍是斜对过,“来谁的?”

    “崔健。”

    “还是罗大佑吧。”

    一会儿过道里就响起,“皇后大道东又皇后大道西。。。”我开始站在过道里抽烟,相继有哥们儿从宿舍里出来,我开始发烟。老陈也出来了带着痛心疾首的样子。

    “你们这些小年轻啊,不学好。”

    这时候,大家就开始哄笑。

    “老陈,音乐可是你放的,你这是扰民。”

    “烟,也TMD,是老陈叫我们抽的。”

    “打倒老陈,杀头的干活。”

    我鬼吼一句。大家笑得更欢了。

    也许欢快的研究生生活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虚拟假设,对於1998年冬天的记忆是我无法可及的伤痛。我尝试着有多种可能的对比去揭示那些可能的真实,却又一次次的离所有可能飞得更远。

    语言是改头换面的上帝,象一个过分淘气的孩童,随意而任性的调和着生活,时间以及可能性,模糊性,确定性。让语言成为生活的主人,其结果就是不可能的生活与可能的昨天,假设了的明天同时存在。

    我似乎一直以一种忧伤的语调去论述我过去的生活,难以平息的叙述激情奋力的建设着和解构着貌似和谐的各个片段。我似乎在有些个夜晚经常不能入睡,面对着空白或拥挤的电脑屏幕陷入沉思。

    “我随手一挥而就的瞬间,过去就会以这样的面目出现;而我随手一拭的瞬间,过去就以更快的速度消失。”

    我强烈的掩藏着自己的悲痛。我害怕稍微的放松就会洪水决堤。但我又仿佛宿命的意识到,我可能的明天,终将会哭得象一个泪人一样。我小心翼翼的收藏起这些惶恐,将它们刻意躲藏,虽然内心已经极其残忍的意识到那不可预料的结果会以几何级的方式积累。

    可我还能怎么样?我还能怎么选择?似乎所有的可能已经被更多的不可能代替。我开始变得象一个流浪汉一样,流离失所,没有明天。

    “不,不,不是没有明天。应该说更本不知道明天为何物。”

    我夸张的语言已经把所有的昨日投影成难以识别的世界。树木是森林,小鸟是老鹰,青色变成了金黄色。走到了最后的我,是飘满落叶的郁郁湖泊。

    我是多么渴望,我的1998年,不是人大西门的火锅,羊肉,以及二锅头,还有燕京。也许应该是木吉它更适合那个年代和我那样的描述。

    “我的眼泪已不再是哭泣,

    我的勇气也已不再是掩饰,

    我的自由属於天和地。”

    这样的场景,我还是难以熟悉和习惯。在2002秋季到2003夏季,长达一年的悲伤里,我无法克制我表述的冲动。我认识了那个叫做“花眠”的女孩,我有选择性的向她倾诉,叙述我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

    在那样无助的日子里,我自我狡黠的编造谎言,把可能和不可能混合。我甚至无法区分语言和生活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原谅我这样的狡黠吧。我想,当初花眠已经原谅了我这样的狡黠和借口。

    这是一个善意的时刻。唯有在善意的基础上,不可能的沟通形成了可能沟通的基础。

    可我一直忘记告诉花眠我的家乡在那个秋季有着洁白芦苇荡的长江口上,我更没有向她提起在我还没来得及记事的时候外婆的手就再也不能抚摸我了。那些摇摇晃晃的时光总是那么的模糊不清,我努力睁开眼睛试图穿通那片模糊,却不能捕捉那万分之一可能的关于外婆的记忆。

    也许这样的叙述能够解释我在摄影的时候为什么总是喜欢晃动着镜头,我喜欢那些冲洗出来的模糊不清的照片。在我的相册中,有大量的这样摇晃镜头以后的模糊照片。我怀疑摄影的真实功用。因为在每个镜头按下的瞬间,我们想捕捉的那个瞬间已经消失,镜头摄下的只是我们未曾预料的瞬间。

    这样的悖论让我觉得惆怅。我们一方面打捞着时间,一方面又让时间在指尖默默的流走。於是我以加倍的方式去惩罚语言,既然一切无可挽留,那我就象最初的孩童一样随意的捏着泥巴。

    “你不让我去拥有,我只能以无知的方式加以回报。”

    我恶毒的在“美国往事”的小说中,加上了这样的结尾,而又在1998年的那个冬天和老陈在一次醉酒之后抱头痛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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