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 -- wydy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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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贩卖人口是犯罪

                                无论买卖双方全是在犯罪!

                                豫兄非要强调会有女方不愿离开的可能性,那请问你认为改变了拐卖人口的犯罪事实?我认为解救过程在法律上是无懈可击的,如果说遗憾,那只是对犯罪分子的惩戒不够。

                                穷人就该被拐卖到富裕的国家和地区?这是符合哪国的道德和法律?我只知道贩卖妇女儿童是全世界公然的重罪,人口贩子也是人类公敌。

                    • 家园 这些妇女绝大多数都是从西南过来的

                      四川、贵州、云南居多。

                      另外,您说得是数据本事就是分开的,为什么在执行时非要一概而论呢?

                      优先照顾与实事求是,那个更好?前者更迅速,后者的伤害更小。

          • 家园 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

            把人当货物买卖还是通情达理的?

            我看到的买卖妇女没有不拘禁的,很多在解救的过程中还有围攻警察的,很多地方,往往是全村看管被拘禁的妇女,连个电话,纸条都传不出去,还有用铁链捆在家里的,这些人,没有追究他们强奸罪已经够宽容了,照我看,这种买卖人口就该按最重的办,枪毙几个可能有人才会有点正常人的思维。等你跟他们讲道理,被拐卖的人早不知道藏哪儿去了。

            • 家园 您不需要怎么说我,

              我们说的矛盾吗?

              像您说的那种情况,当然立刻拉人就走,那还有什么说的呢?

              但是,还有另外的情况,绝没有这么极端。

              女方并没有锁绑,很多人只是没钱买车票回家,离不开那里。有些则是自愿留下。

              我觉得对着两种人要分析,要询问,愿意走的立刻拉走,犹豫的让她放心,拿自己的主意,愿意留下的,留下。

              我只不过主张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拒绝简单粗暴而已。

              对于与政府对抗的宗族势力当然要打击。

      • 家园 解救后再尊重也不迟

        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来“尊重妇女本人的意愿”也不迟。回家见过父母,身心都安全了,有了选择的自由后,作出的决定才是自己真正的意愿。否则,在那种场合下,即使有人表示愿意留下,又怎么判定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症候呢?

        外链出处

        关键词(Tags):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 家园 不要这么讲

          工作人员代表的是政府,找一个房间排除男方的人,跟她谈,真想走的人当然会走,有顾虑的人也会跟工作人员谈,逐渐消除顾虑,不想走的自然说不走。

          把人拉跑了,折腾一番,再把人送回来,不说别的,这种花费怎么算?

          重要的是,先征求意见,体现的是对妇女的尊重,体现的是对另一方当事人男方的尊重。

          上来什么都不说就把人抢走,即便最后又送回来,老百姓心里对政府怎么看?

          解救为什么这么难?固然有老百姓花了钱不愿打水漂的缘故,工作方式造成的官民隔阂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越隔阂越要迅速、不通知、秘密进行解救,越这样越隔阂——恶性循环。

          做什么工作,首先要尊重老百姓,上来对老百姓有负面的预想,然后再要求老百姓配合,那不难才怪啊。

          要尊重老百姓,要认识到真正与政府对着干的还是少数,只要工作得法,决大多数老百姓还是通情达理的。

          • 家园 豫蒙兄

            我只能说你充分忽略了公安机关的效率和成本、办案人员的所面临的人身风险等等等等。另外你也不了解什么是老百姓。

          • 家园 体现的是对另一方当事人男方的尊重?

              不把“另一方当事人男方”抓进去已经是最大的宽容了。

              另一方当事人男方至少犯了两条罪: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强奸妇女罪。

              还有一条:

              非法拘禁罪。

            • 家园 是的

              真要关他没商量

              人贩子都改杀。

            • 家园 您说得对,法律是那么写的

              但是,矛盾有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

              严格讲男方是有罪的,尤其是那些让被拐卖妇女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但我那句指的是表面看起来比较正常的人家,虽然他们严格地讲也是罪犯。

              这句话我收回。

              我的本意是想化解矛盾,不是指那些尖锐不可解的恶势力,而是那些过得还好的人家,对它们严格执法其实除了又威慑他人的作用之外,意义真地不是很大。

              但却是表达不当。

              • 家园 那些被拐卖的妇女是被买方“动之以情说服”后从了的?

                恐怕买方大多数的强奸罪是脱不掉的吧?我就觉得奇怪,怎么那么多案例里买方被判这个罪的那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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