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 -- wydy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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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强奸后与其结婚就不是强奸?拐卖后生孩子就不是拐卖?

        我就有同学就被拐卖到外地,一个在家人花完全家积蓄之后解救回来,另外一个被解救回来以后又回“婆家”合法结婚了,甚至还把自己妹妹也介绍到被拐卖的村子正常结婚。我知道这样的案例,但并不能改变人口买卖的野蛮和非法本质。

        几十年前,鲁迅笔下祥林嫂的悲惨故事,几十年后还在继续,甚至还有人支持、理解和辩护,这让人说什么呢?认命?生米煮成熟饭,不从也得从?哪还谈什么恋爱、花心思去求爱呀,到大街上看到谁合适就请人抢回家藏起来,洞房生孩子。公安来查?她愿意的,她要是不愿意怎么会生孩子呢?

        这些人还有没有道德底线?

        • 家园 贩卖人口是犯罪

          买婚也是犯罪。

          我一直承认这一点。

          我只是希望具体执法是能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点。

          • 家园 并非人身攻击

            只是感觉豫蒙,人虽是个好人,却有些迂腐。岂不知这种异地办案,要得就是雷厉风行,婆婆妈妈只会坏事。

            退一步,我们分析一下豫蒙所提倡的办事规则。某日某被拐卖妇女在家中劳动,突然闯进一票自称是警察的陌生人马,要其做出选择,留还是跟着他们走。别说大部分人会头脑发蒙,即便是头脑清醒,又有多少胆量真的敢跟一帮陌生人一走了之呢,特别是之前有被拐卖的经历之后。

            • 家园 大概不是迂腐

              而是抱怨某个特定事件,比如说这样

              很多地方拐卖妇女是犯罪,法律上和道德上情理上都是犯罪

              但是正好豫蒙同志这个地方特殊,经济不太落后,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人口比例失衡,客观上需要迁入外地女性

              人口贩子发现往这卖有钱挣又轻松风险小,因为经济并不落后,买家跟被拐妇女矛盾并不尖锐,政府于是不注意打拐

              被拐妇女发现此地经济比家乡富裕,于是多数从实用主义哲学出发决定认了

              这样形成一个周瑜打黄盖式的产业链,于是买家和邻居都因为矛盾不尖锐,觉得自个儿没做啥坏事,客观上还提高了被拐妇女的生活水平,从而在道德和情理上认可了这种产业链

              进一步的,在听说其他地区买家和村民暴力抗法种种骇人听闻后,在对比中产生道德优越感,从而认为“他们那”跟“我们这”发生的不是一回事

              政府呢,早年都不管,反正没酿成“群体事件”;后来上头下文件,于是突然意识到第一,咱们这;第二,矛盾不深,好抓,好出政绩。

              于是一股脑的把这些“生活很和睦”的被拐妇女“解救”出去,(基本上效果是)每人白花一趟火车票

              于是豫蒙同志站在买家邻居的角度看,这件事纯粹是政府搞一刀切给老百姓添堵,我们这边跟他们那边明显发生的就不是一种事嘛

              而且这件事上政府并不占据道德制高点,之前的不抓跟后来的抓都带有明显的部门利益色彩(假设是这样或者假设当地居民认为是这样,某不承担考证责任),这更强化了买家邻居的立场

              在这种假设情况下(重申一遍,不负责考证这种假设情况的真伪啊),真正的分歧是在这里

              豫蒙同志认为单纯从是否有买卖行为来判断是否存在罪恶是一刀切简单逻辑,大概会比较认同“反正没人受到伤害,就不必惩罚谁”;或许会认为没有暴力行为的买家是“善良的买家”,相比追求部门利益的政府更高尚,这件事是政府侵犯公民权利;总之,认为单单买没有责任,责任在于事后是否有虐待行为

              广大反方同志们认为“买了就是买了,伪装应当剥去”,主要的罪行在于买,咬兔子的狗和舔兔子嘴唇的狗都是狗

              这样出发点就不一致就没法谈得拢

            • 家园 见以前的帖子

              不敢相信问话的是否是警察,是否是来解救她的,那是因为解救者着便衣,车辆也没有任何警用标志。http://www.talkcc.org/thread/1098365/5

              这才是我们的问题:为什么解救者不敢亮明自己的身份?

              网友的回答已经有些了:家族势力庞大、干部鱼龙混杂、人情

              我觉得这些说的都有道理,但还是只从来百姓身上找毛病。http://www.talkcc.org/thread/1098365/5

              晨枫说得对,八十年代政府与百姓的关系还是很好的,但现在很多地方却是这个样子。原因何在?仅仅是上面的因素造成的吗?仅仅是老百姓的因素造成的吗?政府部门的办事态度、办事方法有没有缺陷呢?

              因为忙于这一个事情,工作进度落后了。以后就不再一一回复了。但会一一送花。

      • 家园 你是从买方看问题。

        根据你说的,你们那片买来的媳妇很多。估计你们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反正你们自己的女儿、姐妹没有被拐卖。

        买来的东西,不打就很仁慈了,强奸算什么。是吧?然后那些媳妇呢?被奸着奸着就有快感了,不乐意走了。是吧?

        买来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就被公安带走了,这种损失不可忍受,是吧?

      • 家园 老猫啊,让俺咋说呢……
      • 家园 楼主没去过农村,不知道什么是“拐卖人口”。鉴定完毕!

        但成亲之后,女方其实并没有被拘禁起来,而是双方想正常结婚的男女一样,婆家与娘家也来往

        我一般不爱说怪话,但是楼主的见识实在让我忍不住了,佛祖啊...玉皇大帝啊...上帝啊...真主啊...达赖喇嘛啊...来摸摸我的头吧,因为我眼中充满了同情。

        • 家园 这你到的确武断了,俺就知道有双方家庭走动的例子

          俺老家在甘肃东部,就是西安往西的陇东台地,泾水龙王的老窝。大概2000年左右回去时就听说过这样的事,一个姥爷待过的村子里的姑娘,俺小时候她还抱过俺呢,被拐卖到几座山后更穷更闭塞的村子里,家里人几年后知道信了也没办法,几个人去还不够夫家整个村塞牙缝的,再说女儿孩子也有了,就算回来能嫁什么好人家?越落后的地方妇女地位越低,这个当年给我拨核桃摘槐花的小姐姐这辈子就这样了。她妈妈没办法只好逢年过节去看看,主要是接济一下,那鸟地方穷得让人难以想象,只求女儿少遭些罪。

          楼上说得也对,要是问女方意见估计大半都认命了,但是你有机会问人意见再做决定吗?这帮刁民有这个涵养也不作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了。

          其实买媳妇的地方都是穷山恶水所在,没人愿来才用抢的办法,按因果报应他们是前世造孽今世接着造,活该受穷!只可惜了这些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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