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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从今年两会“惩治汉奸言论”提案未获通过说起 -- 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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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委员提出议案是其正当的权利,与议案的荒唐与否无关,所以并不违法。
        • 家园 恩,如果就提案问题说提案人是法盲说轻的

          是对法律的误解,说重了就是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

          作为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其本职是提出影响国家运行的立法法案.他的立法代表的是一种利益阶层的需求,体现的是立宪政治之下的国家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制衡.民意代表的提案,是立法程序中的一个程序,如果任何人认为民意代表的提案只要提出那就会被通过那就是对有关法律的误解.如果有人"友邦亲善"法案呢?就法律层面,和提出正文所说法案的情况一样只要走的是合法程序,其本身合法.它们反应的是不同利益集团在制衡过程中的一种博弈方式,通俗的说就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较量的一种方式.无论其内容如何,只要其程序合法则提案会被依法审议和保护.而其内容所涉是否合法,所涉权益优先为谁,还有对这些相关内容由谁来仲裁都与民意代表是不是懂多少法律知识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在美国象陪审团组成这样的临时审议组织的时候,甚至在某些案件要求陪审团成员不能有懂得相关法律常识的人来组成,其原因就是要通过人的一般常识而不是钻法律空子来做基本判断.所以仅仅就法案内容说民意代表是法盲,呵呵那不是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是什么.

        • 家园 楼上也只是说人家法盲而已,没有说不让人家提
          • 家园 人大本来就是立法机构,其对现行法律有修改甚至废止的权利

            换而言之,人大的立法过程中的提案并不一定要求合乎现有法律。

            人大通过的法律也完全可以与现行法律相违背。对于人大代表的提案的内容,根本就不存在违法一说。

            因为人大代表的提案与现行法律精神不符就说人大代表是法盲,这

            本身就是对法律无知的表现。

            • 家园 但是如果对法律的概念体系没有最起码的一点点的了解

              恐怕我还是可以称其违法盲吧?同时他也是一个不称职的人大代表。

              • 家园 法律概念体系本来就不是绝对的东西,立法者有权创造

                从最极端的情况,人大完全可以废止目前的宪法--包括其中言论自由的条款--只要能通过最后的表决。甚至于新的法律概念体系可以与现行的任何一个法律体系都不相同。这是人大的权利。

                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不是法学家的沙龙,其本质是不同社会成员利益的代表。

                至于他是不是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这个不是你我说了算的,他的代表权是选举他的选民赋予的,再离谱的观点,按程序只要有足够的选民支持他,他就是合法而且称职的人大代表。

          • 家园 您说得对,我只是引申了一下并非完全针对popfish兄的发言

            再引申一下,我也赞同前面有人说过的委员或人大代表的主要作用就是替被他代表的民意张口,所以,如果袁伟民能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来提出“支持翻案言论”的议题也是他的合法权利,至于被他代表的人群认为袁的提案违背了他们的意愿,那就需要走另外一个程序来取消袁的代表权,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 家园 赞同

    • 家园 真有这种提案?

      天那,这年头没事找事的人可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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