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伊朗又一男子因鸡奸被处死 -- Allen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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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根本是指东打西

                    相反你所说的那些曾经和现存的歧视,我从来没有不承认过

                    甚至我还在这个帖子里亲口说过

                    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法西斯,苏俄式社会主义.....他们一波一波前仆后继的欲绝之而后快,但都失败了或正在走向失败

                    您的问题在于论点与论据的割裂,您说了那么一大通能证明什么呢?证明伊朗对同性恋的歧视不是个案?这不是废话吗?连今日的美国还不时传出针对同性恋者的仇恨性杀害呢(今年以来至少就有两宗以上,上上个星期还刚宣判了05年的一宗仇杀案),要都平等和谐了,那么各个LGBT平权组织难道是吃饱了撑的?

                    我的观点是伊朗是歧视同性恋最极端的,因此需要最强烈的关注和压力——很可惜你引了半天,能反对这个观点的半个字都没有。

                    P.S. 1.黑岛人已经说过,马来西亚的同性恋罪名只对穆斯林有效,属于教法。

                    2.古巴正在逐步的驱除对于同性恋的歧视,92年起16岁以上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性行为就已经非罪化了(比香港还早得多!)哈瓦那就有非常活跃的同志社区,而且政府在同性恋问题上进步明显,不仅在国立的性教育中心向保守民众宣传LGBT群体的状况和权利,甚至正在推动制定同行伴侣法案。

                    3.在印度同性性行为仍然非法,但是多个大型NGO甚至包括政府机关(妇女儿童发展部,国家计划部,立法委员会)都在推动其除罪化进程,之前一对印度女同性恋者的公开结婚也引发了大讨论。事实是印度过去二十年没有一人因同性恋罪名获刑

      • 家园 原因还不明显吗?

        就在我之前的回复里。而且我的猜测恰好得到了伊朗当事人的印证,虽然你可以争辩说这并不是铁证,可是在难以获得进一步确认之前,我们可不可以说我的"恶意猜测"其来有自?

        即使所有的伊斯兰国度都在屠戮同性恋者,也不能证明这一行为的合理性。更何况现实是这样吗?安华因同性恋被判死刑了吗?正是因为伊朗政府的极端基要主义态度,因此我才对它充满"恶意",我才不惮以最坏的角度揣测它行为的目的——结果竟被部分的证实了!我的这种恶意起源于对任何政府天然的不信任;我的这种恶意有了针对性是因为伊朗政府在这一事件上的行为模式印证了我的怀疑;我的这种恶意的表现形式是对于其政府官方的说辞,无可靠旁证,一概不信,并对现实情况作最坏的预估;我恶意作出的最坏的猜测,最终还是需要事实证明,才能作为进一步行动的依据——但实际上我更希望自己的猜测错误;我的这种恶意并不延续到对伊朗采取措施是否得当的个人评价上(即如果证明伊朗发生的状况需要干涉,我的恶意并不使我认为干涉的程度需要比照其他同类情况更高)

        "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这种感慨,很廉价啊

        没错,这个感慨是很廉价。如果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如果让人了解到伊朗同性恋者目前糟糕的现状,我在修辞上被指责廉价,我毫不在乎。

        我在作这个廉价感慨的时候,脑子闪过的恰好有阿富汗和伊拉克——正如之前黑岛人所说的那样,和阿富汗与伊拉克相似,伊朗情况之所以这么恶化,美国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在主贴里不是已经提到了么?这个廉价的感慨不正是在抒发大时代下个人受到政权更迭伤害的无力感,控诉权力争夺和战争的非正义性吗?

        看着刺眼,但又无法否认的时候,你就说"廉价"吗?怎样才算不廉价呢?从朝战到越战,从科索沃到阿富汗,咱们是不是把帝国主义强权引发的灾难全拎出来控诉一遍才能获得评价伊朗现状的资格?

        • 家园 你反对的是整个伊斯兰的法律和价值观呢?还是面对一个伊朗?

          即使所有的伊斯兰国度都在屠戮同性恋者,也不能证明这一行为的合理性。更何况现实是这样吗?安华因同性恋被判死刑了吗?正是因为伊朗政府的极端基要主义态度,因此我才对它充满"恶意",我才不惮以最坏的角度揣测它行为的目的——结果竟被部分的证实了!

          你反对的是整个伊斯兰的法律和价值观呢?还是面对一个伊朗国?这是核心问题。判有期徒刑和判死刑,在你看来没有很大的区别吧?因为你的个人价值观是同性恋无罪(如果我猜错了,请明示,我收回)。

          (瓦斯本人也赞同这样的观点:同性恋无罪。瓦斯是个自私的男人,希望男同性恋多一点好,多留一些女性给广大的男光棍们。)

          回到核心问题,如果你不能够推翻整个伊斯兰世界的价值观,光拿出一个伊朗国来说事,发"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这种感慨,就会让人感觉到双重标准。

          因为,你早就应该对马来西亚的安华,以及广大的不知名的被判有期徒刑刑的伊斯兰同性恋者奔走呼号。这时候,伊朗已经不重要了,你要解救的不是一个国家,而是整个伊斯兰世界。

          • 家园 我相信同性恋无罪

            我相信伊斯兰以及其他很多宗教中对于同性恋的歧视是不当的,我必须反对的。

            伊斯兰国家作为特殊的政教合一的政权,它们对同性恋者以政府和法律形式进行的歧视和压迫是违反人权的,由于个人相对于政府的无力,因此需要国际社会予以救济。

            伊朗是目前迫害同性恋者现象最为极端的一个伊斯兰国家,它对于同性恋的迫害已经到了侵犯基本生存权的地步,对于广大同性恋者的压迫是有组织,有预谋,并且以秘密警察的形式存在的,而且仍在持续进行中——因此在反歧视的整个战役中,对于伊朗的关注应该是优先的,首要的,迫切的。

            以上是我言论中一贯的逻辑,我现在再明确的重申一遍。

            另一方面,我也尊重人与人之间思想的不同,理解宗教传统在某些国家中扮演的作用,相信在一般情况下,人权的保护尽量在主权范围之内施行,国际社会的干涉应以负面作用尽量降低为指导原则。在同性恋问题上即使是相当保守的苏丹,对于同性恋的死刑判罚也没有实际执行的案例。在同样保守的尼日利亚也是如此,尼国北部伊斯兰教区经常判罚同性恋者死刑,可从未执行。我们对于这些国家的进步,持欢迎态度,即使他们的起点很低。而伊朗的状况不同,它是在逆世界潮流而动,它是在倒行逆施。在90年代残酷镇压同性恋者的风潮过后,国际社会也对逐渐宽松的策略表示过欢迎,可是在内贾德上台推动“文化革命”时,情势又急转直下了,这才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女权问题上伊斯兰国家虽然也有不合普世价值观之处,但是他们并没有危害广大女性的生存权,某些西方女性甚至更加认同伊斯兰世界对于女性的态度——但同一部法律对于男女同罪不同刑,甚至对女囚进行非法的人身侵犯,对女囚实行惨无人道的痛苦死刑,这又是人权组织和国际社会极力反对和积极干涉的了。在婚姻问题上他们虽然仍坚持一夫多妻制,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一现象是在逐渐减少的,在各个伊斯兰国家的年轻人都越来越多的主动实行一夫一妻制,在伊朗也是如此——因此这一逐渐走向纸面化的教法不是问题的焦点。我们这种抓住重点,积极突破的策略,并不是双重标准,这是推动人权发展,社会进步的合理方式,这是将人类共同信仰的价值观念一步步落实的现实步骤。在这个问题上苛责,不过是虚伪的求全责备。

            BTW: 如果你真有心了解的话,就会看到LGBT和人权团体也没有不及其余,沙特,阿联酋等保守伊斯兰国家,同样是他们施压的对象。对于整个穆斯林世界,他们也积极的支持开明教派团体和鼓励穆斯林当中的女性,同性恋者等弱势群体成立自己的组织,为平权奋斗。

    • 家园 轻松一下,据信是伊朗同志的个人秀

      [FLASH]http://www.youtube.com/v/nJTmGpPX5Fw[/FLASH]

      这个伊朗同志还真会自娱自乐,很有喜剧天赋~~~直人做派各异,Fruit世界大同啊,看起来跟欧美典型的Drama Queen真像,LOL

      YouTube的频道主人应该是个逊尼派的阿拉伯人,恨什叶派伊朗恨到了一定程度,说什么百分之八十的伊朗人都是Gay,好像是世界上侮辱性最强的诅咒似的。

      不过既然他说视频里的是伊朗人,那就姑且信之吧,他肯定不会把说着阿语的同性恋视频外传。

    • 家园 变性还是死亡?这不是玩笑!

      最近媒体对于伊朗变性者的报道给受众描绘出了一个伊斯兰社会中变形者生活的浪漫图景,正如卫报日前所宣称的:“令人不可思议的变性之都”

      西方的记者似乎发现在伊朗森严的父权社会中,变性手术的大量施行显得很有异国情调。在这里性别和各个性别应当遵从的守则被严格的法律化,女性是天然的二等公民,同性恋是死罪——但是变性手术的数量却如雨后春笋般的爆发增长,并且还得到了宗教当局的支持。

      这一切都起源于一个人,Maryam Khatoon Molkara,当时三十三岁的他已经完成了变性的前期准备,80年代有一次他强行闯入了79年宗教革命领袖霍梅尼的听众席,向他申请准许变性。霍梅尼被Molkara的求告感动,由于古兰经中没有提及变性事宜,他宣布了准许变性的教令。

      由于之前西方对于伊斯兰教的印象是在一切性权利方面持保守态度,因此媒体对于霍梅尼这一显得宽宏大量的教令便尤其感兴趣。

      但是在哈佛性学教授,伊朗裔的Afsaneh Najmabadi却在2005年发表于Iranian.com的文章中表达了她对于伊朗在变性问题上态度的担忧。

      “每次我看到相关报道时,都想说但是,但是,但是,因为在表面的开明下,掩藏着一些十分可怕的现实。”

      Najmabadi,“蓄须的女人和有乳房的男人:现代伊朗的性别焦虑”(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作者,认为伊朗在变性问题上的官方态度制造了一种针对“非自然的怪癖的性问题”的"宗教-精神-医学化"的应对方案。在贬低同性恋和各种性少数人群,甚至贬低一切性感事物的同时,却大力推行变性,这一图景是非常令人不安的。

      这种积极推进变性手术的态度对于真正的异性癖当然是性的解放,但同时有害的是,它也被当做同性恋欲望的治疗甚至惩罚措施。

      因为同性性行为在伊朗是死罪,又因为内贾德总统的政府正在推行他称之为“文化革命”的运动,这一运动有组织的迫害女权主义者和同性恋者,伊朗同性恋者面对的常常是一个残酷的选择:变性或死亡。

      Atrian是26岁的伊朗籍男-女变性者,社会活动者,去年逃离伊朗来到土耳其。伊朗推行的变性策略背后隐藏着的邪恶和变态准则,下面我们可以从对她的访谈中略知一二:

      Atrian表示在伊朗有很多人为了躲避同性恋死罪的惩罚而被迫接受了变性手术。

      “大量接受变性手术的伊朗人其实只是同性恋者,但是你在伊朗不能说自己是个喜欢男人的男人,即使你的外形非常女性化。”Atrian表示。

      “在伊朗接受变性手术的人群中间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真正的异性癖者,我所遇到的100个接受变性手术的人中,只有20个才是真正的异性癖,其他的都只是同性恋者。”

      Atrian解释说“如果你被认为是同性恋,就会被吊死。所以很多同志为了得到社会的接受,只能声称自己是异性癖。很多同性恋者都被洗了脑,他们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病。有一些觉得如果自己变成了女人,可能更容易找到男朋友。”

      西方报道并不经常指出的是,为了获得变性手术的资格,申请人必须得到宗教当局的认可,宣布他们有"精神疾病"。所以,Atrian说,很多同性恋者认为如果被官方承认为异性癖,作为一个疾病患者,他们得到社会的同情可能会更容易一些。

      在政府迫害,宗教压迫和家族背弃的压力下,很多的同性恋者,都一时冲动进行了变性手术。但是手术之后很快就发现自己其实犯下了大错,整日以泪洗面。

      Atrian回忆起她拜访一名接受变性手术的同性恋者时的情景。

      “我去医院看望他,他告诉我说:'要是有可能的话,逃离伊朗吧'我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嚎啕大哭,回答说:‘我犯了个大错,我干嘛要变成女人?我甚至都不是个真正的女人,我成了个残缺的人。要是能变回以前的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还有一次,我在一个医生那里碰到了两个变性者,她们正在苦苦哀求医生把她们变回男人。”

      Atrian告诉我,这种事情是很普遍的。

      Atrian向我描述了一个同性恋者是如何被社会压力改变,逐渐认为自己是异性癖患者的典型历程。这个社群长期生活在父母的压力下,说他们的生活形态是变态的,不是正途。然后他们自己也开始怀疑自己,觉得“我是个男人,为什么我会喜欢男人呢?喜欢男人是有罪的!我肯定是个婊子。我走的不是正道。”

      然后,Atrian继续说,这些同性恋者“开始寻找获得社会接受的方式,希望可以正正当当的喜欢男人。然后他们说服自己说:'唯一的办法是把自己贴上精神疾病的标签,因为如果我病了,人们就会同情我,说:'可怜的孩子,真主一定是这么创造他的,这是个遗传疾病。‘'然后他就强迫自己认为自己确实是个异性癖患者。这样他才可以得到宽容的对待。”

      “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是同性恋”Atrian强调说:“你就必须接受变性手术。你没法跟人解释自己爱同性的事实,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接受手术。”

      Atrian补充说:“很多人在手术后就染上了毒瘾,因为他们发现变性是个错误,他们变得抑郁,时有自杀的,因为手术是无法逆转的。但是不管医生还是患者家属,都不觉得自己对这些悲剧负有什么责任,因为实际上没人在乎变性者的死活。”

      Atrian还说,变性者常常被给他动手术的医生强奸。

      “这种事很常见,跟抽烟的医生一样常见”她解释道。“因为医生知道患者很害怕,又得不到家庭支持。他们对自己的医生言听计从,医生说怎样有帮助,他们就顺着医生的话做。但是医生并不一定道德高尚。”

      更有甚者,Atrian说:“你没法向任何人报告你的医生强奸了你,因为警察也常常这么对待我们。当我已经对自己的状态感到不满和抑郁时,我的医生——当时我极度需要他的支持,基本上他能左右我的未来——强迫我同他性交,我跟自己说'一个人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占我的便宜呢?'这个医生的所作所为就像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要求乞丐用性来交换食物一样。”

      在伊朗,Atrian说,变性手术已经变成了一桩盈利颇丰的生意。

      “做变性手术的医生毫不关心患者——对于他们来说,手术就像砍瓜切菜般无需过多注意。他们流水线式的做手术,对每个患者都没有足够的关心,这是收入很高的手术,他们对于自己的国家允许此类手术也很自豪,但是他们根本没有投入应有的关心,也常常没有好好手术,甚至有时不完成整个变性过程。”

      Atrian声称:“在所有接受变性手术的患者中,只有很少一部分完全恢复了健康。有多少病患因为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肢体功能残疾而罹患精神疾病?有多少以自杀终局?又有多少能过上相对正常的生活呢?他们中大部分都还是因为自己的变性者身份而遭人厌弃,而他们的过往也会困扰终生。”

      Atrian补充说甚至不少精神科医师都在利用了患者头脑的简单,“几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去看了一位精神医生——这个医生告诉他说,如果想要证明自己在心理上确实是女性,就必须跟自己性交。这对于精神医生来说不是常事,但还是时有发生。”

      Atrian还说,在伊朗,变性者常常当街被Basiji殴打,有的时候甚至都不是真正的Basiji,任何人带着Basiji的装备,骑着摩托过来,都可以肆意殴打他们,因为变性者是不敢找他们要身份证明的。"有一次四个穿着Basiji装束的男子在街上打我,他们打得很凶,我倒在地上之后还继续用脚踹我的头,那次我快被打死了。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景都让我不自觉的想缩头躲避他们的靴子。"

      Atrian在IRQO的帮助下,获得了加拿大的绿卡,她想在加拿大重建自己的人生,堂堂正正的活着,不再因为变性者身份被鄙视,被欺凌。

      (Atrian就是前文提到的Sayeh)

      原载: gaycitynews.com 作者:Doug Ireland 翻译:AllenKids

    • 家园 这‘案子‘看着太扯淡了

      13岁一般人恐怕跟女人都不成,还鸡奸几个。

      如果没有后来7,8年抓住胡搞的案子,绝对

      是个冤案。

      即使有,因为13岁烦的事就处死也太过分了。

      (既是穆斯林也有小孩不用斋月,小女孩不用

      戴面纱的规定。)

    • 家园 伊朗确实存在同性恋!

      针对同性恋罪名的死刑并不是纸面法律,伊朗真的在执行!

      由于国际上对于伊朗执行死刑频率的愤怒,伊朗政府对于死刑的相关报道进行了更严格的管制。因此,确认对于同性恋罪名执行死刑的情况,变得相当困难。

      2005年11月13日,伊朗半官方的日报Kayhan报道了在Gorgan市,政府公开对24岁的Mokhtar和25岁的Ali执行了绞刑,这两个男人的罪名是Lavat。

      2005年5月15日,报纸Etemad报道了两名男子被宣判死刑,因为其中之一的妻子发现了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录像。

      2005年11月,在Rasht地区,一个18岁的男孩被其父纵火烧死。当他发现自己儿子是同性恋时悲愤交加,出于维护家族荣誉的目的,他把汽油浇在了其子和自己的身上并点火。男孩死于严重的烧伤,其父的手部和脸部被烧伤,但得以幸存。

      2006年11月14日,伊朗的国家新闻社IRNA报道一名名叫Shahab Davishs的男子在Kermanshah被处死。根据司法部的信息,他被宣判犯有可鄙的鸡奸罪行。

      Taraneh是一名伊朗籍难民,她是个女同性恋者,现在居住在欧洲。她第一次被捕时只有21岁,在被关押了27个月和接受280下鞭刑之后获释。她在狱中遭到了严重的折磨,被迫承认自己的同性恋罪名。在受伤流血的情况下,她还被连日的关在单人牢房中,没有任何的卫生条件和医疗物资。

      Sayeh是一个伊朗籍的变性者,她也遭到了政府警察的反复逮捕和折磨以及非法关押。

      以上只是大量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伊朗籍LGBT群体中的几个例证,国家和社会不断的制造着针对同性恋者的高压恐怖氛围。

      受害者的例子层出不穷举不胜举,但我要说明的是:伊朗确实存在着同性恋者。内贾德总统“我们不像美国一样,我们没有一个同性恋者”的论断是根本错误的。

      伊朗有着为数众多的LGBT族群,他们需要大家的帮助。现在就需要。

      原载:xtra.ca 作者:Arsham Parsi (伊朗裔同性恋维权活动家) 节选翻译:AllenKids

    • 家园 关于伊朗宗教法的及执行状况的概况

      在伊朗,伊斯兰教法与世俗法律对同性恋所规定的罪刑分别是什么?是否凡是同性恋者皆会被判处死刑?为什么此案中,与之通奸的其他人没有被判处死刑?伊朗自从霍梅尼上台以来,有多少同性恋者被判处死刑?

      据所能掌握的资料,伊朗现在实行严格的教法制,因此无所谓"世俗法律",教徒也好,非教徒也好,均必须遵循教法<沙里亚>,对于同性恋罪行方面的条款,我已经在之前的帖子里翻译了。

      伊朗自从79年宗教革命之后,被判处死刑的LGBT群体总人数据国内人权活动组织统计,为4700多人,此数字个人认为精确度值得怀疑,但伊朗的国情下,也不可能有更好的数据足以采信。

      (被判处死刑的LGBT并不一定是由于性倾向被定罪的,这点需要注意)

      • 家园 还有哪些国家实行沙里亚?
        • 家园 很多穆斯林国家都在实行教法

          但是完全废除世俗法律的,只有沙特和伊朗两国(沙特的同行恋权利也相当的不好,他们虽然没有官方死刑记录,但是最高刑罚达到恐怖的7000下鞭刑,有报告说同性恋者被活活打死)

          其他的国家多半分设教法和世俗法庭,虽然某些国家的世俗法也是以教法为最高指导订立的,但毕竟比过时残酷的教法一般来讲歧视性和适应性都要好一点。

          要注意的是伊朗其实不是伊斯兰世界中宗教性最强的国家,相对于阿联酋沙特等国,它反而在日常生活中显得更为开化,只不过自从伊斯兰教重新掌握政权之后,国家体制和警察司法等部门在保守派把持下以世界通行标准衡量发生了明显的倒退。

          其实这个你可以向江城孤舟讨教,他对阿拉伯世界伊斯兰宗教应该更有心得吧

    • 家园 伊朗法律中关于男同性恋罪名的全文

      第二部分 Lavat罪名

      第一章:Lavat的定义

      第108条:Lavat是男性之间的交合,形式可以是插入或者在大腿部摩擦阴茎。

      第109条:Lavat行为的主动和被动双方都将处刑

      第110条:对于插入形式的lavat,处刑为死刑,执行方式由宗教法庭自行决断。

      第111条:如果主动与被动双方都是成年清醒并自愿发生Lavat行为的,处刑最高为死刑。

      第112条:如果成人向未成年人施行Lavat行为,主动方(成人)将被处死,而被动方将处以最高74下鞭刑,被动方被胁迫的不在此例。

      第113条:如果交合行为的双方都是未成年人,那么两者都将处以最高74下鞭刑,被胁迫的一方不在此例。

      第二章:构成Lavat行为的证据

      第114条:如果嫌犯在宗教法官前四次招供,Lavat罪名成立。

      第115条:嫌犯不足四次的招供,将不适用Lavat的刑罚,对于嫌犯的处罚可由法官自由裁定。

      第116条:嫌犯必须在成年,神志清醒,能够自控,主动的情况下,招供有效。

      第117条:在四名成年正直男子的目击证词下,Lavat罪名成立。

      第118条:如果证人数目少于四名成年正直男子,Lavat罪名不成立,证人将被控诽谤罪名。

      第119条:女性证人的独立或与男性证人的联合证词,不能构成Lavat罪名成立。

      第120条:宗教法官可以依据广泛接受的手段获得的证据和推断进行裁决。

      第121条:tafkhiz(男性之间在大腿部摩擦阴茎)罪行的刑罚为参与双方各处以鞭刑100下

      第121条注:如果tafkhiz行为的主动方是非穆斯林而被动方是穆斯林,对于主动方的刑罚为死刑。

      第122条:如果tafkhiz或者类似行为屡犯三次,并都被判处罪名,第四次再犯的刑罚为死刑。

      第123条:如果两名男性,非亲缘关系,无必要的裸身同寝,则二者均最高可处以99下鞭刑。

      第124条:如果男性以性爱方式亲吻另一名男性,双方的惩罚最高可处60下鞭刑。

      第125条:如果犯下同性恋罪名的嫌犯在证人作证之前表示悔悟,他将不被该罪名惩罚。但如果他的悔悟在证人作证之后,他将接受应有之惩罚。

      第126条:如果犯下同性恋罪名的嫌犯是自供的,并随即悔悟,法官可向最高领袖申请宽免。

      原载IRQO.Net 翻译AllenK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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