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许霆案的解套途径,从法庭自己做起。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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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许霆案的解套途径,从法庭自己做起。

    这个案件争议很大的原因之一是法庭的判决书太简单了。如“根据刑法XXX条,判决如下。。。” 许霆案判决结果合法理,但超出情理能接受的程度,就需要对公众详细解释法理依据。

    法庭可以准备一个判决书的附件,详细介绍案件在法庭上是如何审理证据,判定依据和判定结果。该文件应包括,案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公诉人的具体提诉,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被告方辩护观点,被告方提交的证据。法庭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说明接受或否定证据的依据,判决的法律条款,说明该案件的证据如何符合引用的法律条款,判决为什么接受或拒绝某一方面的观点,量刑的法律条款,说明该案件的证据如何符合引用的量刑法律条款。

    该文件还可以对目前有争议的观点,如ATM是否是金融机构等,给出法庭解释,即法庭观点。

    这个文件实际就是很多律师和高院倡导的法庭判决书应详细说明,对以后类似的案件有参考指导的作用。这个文件也是法庭对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件中的司法解释,是该法庭对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具体贡献。这个文件也是西方国家案例法的基础。

    如果许霆案的法官能作出这样的文件,绝对能出名,又不承担变通法律的责任,还符合高院的倡议,还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一举多得。法官也能前途无量。这么好的机会干嘛推给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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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一点确实需要向香港多学习
    • 家园 你这不是害他们吗

      还给出具体过程,等着蜂拥而上的辩论者们吧

      • 家园 你说的不太可能

        因为法庭在中国还是有权威的。对具体的案件,是不受媒体影响的。至少是理论上,如果受媒体影响具体的案件,说明媒体比法大,法成了媒体的工具。媒体和公众的舆论对法律的影响应通过修改法律,对以后的案件产生影响,而不是对所面对的具体案件。

        对具体的案件,法庭掌握的信息是最全面、最详细的。要想和法庭辩论必须遵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不然是无效的。在不掌握和法庭对等的信息的前提下和法庭公开辩论具体案件,也有点儿不自量力。法庭对具体案件的说明,即法庭意见,有些部分可以是司法解释。你可以不接受,可以私下发表意见。但不遵照程序公开辩论时,就应该准备承担相应的责任。

    • 家园 【讨论】判决书过于简单的原因

      大陆审判机关的判决书几十年来始终如一简单而不明了的原因:

      一是审判人员或法官的水平不够;

      二是目前法院的运行体制往往是说了算的不审案、审案的说了不算。从体制上审判人员没有或缺乏对某一特定案件深入研究的动力和欲望。此外,每名法官都有绩效考核的指标:结案数是最重要的一项,怎能让他们做到精益求精呢?

      三是不愿过多地透露判决的法律逻辑,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没有逻辑。你让它对公众详细解释法理依据的要求是颠覆性的,也是其最抵触的。其实所有有争议的案件,解决争议的最好办法莫过于此。但不幸行不通,起码眼下。是否所有大陆法系的国家都如此,公鲨不知道。但夕曦所推崇的这种法理清晰、逻辑严谨的判决基本都是出自英美法系的。其主要原因是需解释为何遵循某个案例,而非其它案例,而且有时还 有陪审团因素在内。

      最后,大陆直至前些年还一直号称自己是采用所谓中华法系: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同时和大陆法系也不完全一致。结果自然导致有时吸取的是二者的负面,而摒弃二者积极的一面。尽管法制建设已经几十年了,但法律的基础:法律原理还是糊涂的,没能意识到,法制建设的底线或最高境界——-恶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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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说得好,但是

      实际执行的时候没用

      因为没人会去看你法院宣判书里面的东西,很多人只会按照他们的思维方式去看待这个判决结果,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提出那么多奇谈怪论。

      你以为那些人练最基本的法律条文都不会去看就发表奇谈怪论的人会去看你的判决书?

      到目前看来整个案子,法院和高院做的都按照法治来办的,现在就怕最后弄出一个匪夷所思的人治结果出来。

      • 家园 白纸黑字的效果就不一样

        至对媒体报道会有相当的影响。对法学专家和律师公开发表评论也会有很大影响。

        • 家园 要考虑国情啊

          那些媒体断章取义玩的熟得很,只要能吸引眼球,什么标题他们都敢用。

          至于那些砖家,他们要是真正去研究一下法律条文就不会在那里发放厥词。

          至于律师吗?他们是由奶就是娘,不要说在人治的中国,就是在法治的西方发达国家律师也是招人喜欢的行业。

          • 家园 对媒体的评价深有同感

            那些媒体断章取义玩的熟得很,只要能吸引眼球,什么标题他们都敢用。

            就许霆案来说,看看一些媒体是怎么作标题党的吧

            ·“判决把我家给毁了”

            ·许霆判重罪击倒母亲

            “史上最牛ATM机”谁惹得起?

            许霆狱中写下感人家书

            许父称还钱无门

            生生地把许霆从一个贪心的嫌疑犯塑造成了一个受到迫害的悲剧英雄,甚至是“不义之财不拿白不拿”的“民意代表”的角色。

          • 家园 不同意

            你所说的现象正是从法庭这一方面缺少信息,没有比较。如果法庭的东西多了,很容易分辨出哪些媒体、专家的实际水平,总有了个比较嘛。别把老百姓当作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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