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铁路警察逸事之网逃、法轮功(上)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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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那有何不可?警察执法的同时也要守法

                    别忘了,警察是国家机器,可也不是一手遮天无法无天。警察要触犯我的基本权利,我也会用法律武器捍卫我自己的权利。换做你,是不是触犯就触犯了?

                    • 家园 听你的话你应该受教育程度相当高

                      但我要告诉你,警察侵犯我那得看什么事。现在全国的形势很严峻,我们铁路上对安保方面的措施是越来越严厉了。铁路警察们的安保手段和措施我想放在你眼里恐怕又是违法执法,侵犯人权,都是无能的表现。但我认为,为了大局,非常时期,我理解他们,我会配合他们工作,我是绝不会象你所说的这样那样的。事实上,我经常得出入车站,已经遇上多次了,我每次都是非常配合的。个人的所谓权利不能凌驾于大局之上,该做出牺牲的时候就该毫不犹豫,我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做的,这是个人观点,我不会强加到你头上。

                      • 家园 此言诧异

                        强力部门执法应该率先守法,这是个不争的道理,安保措施严厉与守法也并不冲突。试问,严厉的安保措施其目的是什么?是不是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至于警察是不是违反法律程序执法、是不是在执法过程中侵犯公民权利,那不是在我眼里如何如何,那要用来法律衡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不用我讲吧?至于我,不用您操心,我一向守法。

                        • 家园 很遗憾

                          警察执法时违不违法,尺度如何,也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有异议尽可以向上级执法部门申请仲裁

                          • 家园 对啊,也不是你说了算

                            是法律说了算。请你看过相关法律再来讨论,如果你还能容忍别人跟你讨论的话。仲裁不仲裁是另外一个话题,别搅在一起。

                            顺便提醒你,此处有异议不是仲裁的概念。给你个仲裁的解释如下: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居中调解,作出判断或裁决的活动。

                    • 家园 注意时间场合

                      警察在执法的时候,代表的就是法律的权威,你是有义务配合的。

                      至于你说的:

                      警察要触犯我的基本权利,我也会用法律武器捍卫我自己的权利

                      那是事后再进行的步骤。

                      如果你当时就去捍卫你自己的“权利”,那么我想不出在哪个国家会容忍这样的行为。

                      • 家园 谢谢提醒。但是,

                        警察执法时不规范不合法的地方,那就不是法律的权威。当然,捍卫权利是讲方式方法的,换我的话,会当面提出异议,并收集证据,为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 家园 你的话其实也可以这么理解

              要求别人复述自己的话,当作一般行为来看的话,跟要求双手放在头上蹲下,要求面墙站立,在本质上没有特别大的区别——而且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刑法之类的重要法律上,难以细致划分。当然,所有的办案手段,都应该有一个指导性的原则规定。

              就是说,圈X功这个玩艺儿,司法部门判定你是邪教了,那么在复述此口号这方面的“侵犯人权”,是包含在剥夺宗教信仰自由这部分“人权”范围之内的。但是应当把这种办法限定在反邪教范围内,那么,应该有个反邪教的法案出来,警察可以照这个法案办事儿,在此法案范围内,警察有权力要求复述反邪教的话——并且,仅限于反邪教宣言形式的话——来做甄别。

              其实,ZF要甄别别的什么玩艺儿,这法子也用不上了,比如TG地下党那种组织,如果GMD或者日本鬼子当年靠骂两句共产共妻骂两句马恩毛周来甄别,那牺牲也就不会那么大啦……

              • 家园 我想我要表达的还不是这层意思

                这么说吧,我认为我们的ZF在甄别犯罪嫌疑人时,应该注意基本的人权,应该注重证据,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当然,法律的制定不能建立在无视人权的基础上。只有这样,公民才有安全感。

                查了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说:“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意思是说“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不使用传唤证,后边的条款还说最长可以扣你24小时。但就忘情文章里的情况说,就凭不复述JC的话,就能认定对方是“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就能口头传唤了,太过了吧?法律没规定必须复述JC的话吧?

        • 家园 人家也只是请你协助调查

          讲讲看,有啥理由你不愿意配合警方啊?

          控制起来,那是

          但拿着他们的证件和所在地公安局、街办、单位保卫部门一联系,确认就是[**]功份子无疑。
          之后的事了.

          • 家园 你觉得不复述JC的话就给带到派出所,这也叫协助调查?
            • 家园 在德国街头警察找你查护照是不需要理由的,没带就直接带到警局

              我一个孟加拉同学遭遇过两次

              • 家园 这个和复述警察的话是两个问题

                在国内,警察要查我身份证,我也会配合的。我要没带身份证,警察若怀疑我涉嫌什么事,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去警察局当然也没什么。可法律规定了不复述警察的话就得去派出所吗?

                • 家园 你这只鹰有点莫名其妙

                  整个一拎不清嘛。警察是因为你不肯复述警察的话才请你“协助调查”的?警察明明是因为怀疑你是轮子才请你上警车的嘛,有什么不符合程序的?

                  复述不复述的不过是一个侦察手段,和刑警抓捕前和嫌疑分子套话摸情况是一码事,怎么到你这里就成了因为“不肯复述警察的话”而抓捕弄到人权身上去了?

                  弄得自己好象多明白似的。

                  • 家园 我不明白,那你明白吗?

                    你要注意,怀疑是不能作数的,是要有证据的。警察怀疑我,可以搜集我的证据,然后办手续来传我拘我。但仅仅是怀疑,若警察需要传唤,必须有传唤证或证明文件,或是现场认定你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个是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里明确规定的。

                    我没弄的多明白,但我看过这两个法律。你呢,看来你比我明白,你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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