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好像没有人关心上海的杀警案 -- oil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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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好像没有人关心上海的杀警案

    根据上海警方的真相报告:

    这么一个人,精神正常,还是中专毕业,竟然上门杀了六个警察,杀伤4个。

    似乎小杨很不是东西,无“正当”职业,骑无牌无证自行车,带到派出所还辱骂警察,被耐心教育后释放,后来公安局还两次上京对他进行耐心教育。

    根据以前的谣言报道,公安还准备赔他一万五千块钱,可能是耐心教育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小杨的jj.不过这次真相报告没有提。

    中国人说,杀人可恕,情理难容。如此凶残杀人的小杨,绝无令人怜悯的地方。

    • 家园 如果杨佳不是半夜出来 事情可能是另外一个结果

      呵呵

      我看 反映了 社会的深处处的原因

    • 家园 最近看过十年砍柴的一篇文章:若杨佳不是北京人。。。

      若杨佳不是北京人或许不会发生悲剧

      http://www.bullog.cn/blogs/xingdong/archives/155067.aspx?cid=577932

      目前警方与杨佳双方确实形成了一种信息不对称,本来平民与国家机关之间就是这么一种关系,而信息不对称的恶化却是杨佳的杀人行为造成的。

      我不全信上海警方,但我也作出有利于上海警方的质疑--他们是否真的殴打过杨佳。换句话说,我认为警察粗暴执法在中国是个普遍现象,但不是所有的警察都如此。

      警察不傻,特别对受约束相对较多的大中城市的警察来说,人家想出口恶气也会尽量避免执法犯法(比如殴打疑犯),以至于北京市局后来不得不祭出“对粗暴执法(态度粗暴不违法)的警察脱警衣关禁闭”这种老革命规定。这既说明北京的警察不跟你客气,还说明警察也是要钻空子的。

      北京的警察曾经是怎样的?十年砍柴骑个车出门,碰上个警察盘查,开口就一句:“站住,把你的假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杨佳作为北京人,他应该深知若干年前北京的警察可是动不动就盘查的,别说香港,在北京你也得时时带着身份证。

      北京人是经过北京警察洗礼的,但北京人又有着强于一般人的维权意识,以至于多次出现类于女记者、一对母女什么的奋起一脚踢向警察的故事。

      现在迎奥运,北京市公安局几年前就开始强调文明执法,也显然有强调的必要。

      这就是北京。

      一个城市的警察最经常查什么人?外地人,特别是面相不善的外地人。而且信不信由你,一个有经验的警察对外地人通常有着敏锐的目测能力,但不一定能认出他是个北京人---上海警察的麻烦就从这里开始。

      十年砍柴说他曾经一个月被查过三次身份证,后来一次出示《法制日报》工作证后,警察来了一句:嗨,自已人。(显然不令人放心的多是外地人)

      十年砍柴是湖南人,他也承认自已面相不善,比如小平头,深眼窝什么的。警察那句欺负人的问话,摆明了认定他是个有问题的外地人,然后以北京人特有的贫嘴方式想演一出猫戏老鼠---只不过后来发现搞错了。

      身处上海的杨佳,也属于那种面相不善的外地人,而且是阴郁型,连出去跟驴友爬山的照片都显着面无表情。

      主观吗?很主观。这就是社会现实。

      上海的警察在规范化上比北京做得好,如果他们想在杨佳身上出口恶气,根本用不着动拳脚---设想一下:你不是说我没权浪费你的时间吗,就冲你那大爷脾气,我依法把你带回派出所慢慢审,耗着吧,我反正也得上夜班。(杨佳半夜两点才走出审讯室,想必是怒气冲冲,但未必是一瘸一拐)

      目前上海警方究竟公布了多长时间的执法录音?不清楚。

      作为象我们这样的旁观者,估计很少有人有机会听全40分钟录音。对我来说,那四分钟的作用在于它是事件的开端(也明显是40分钟录音的开端),双方几句话下来杨佳的北京腔就已经咆哮如雷,在警察眼中这不会是一个能和谐地衬托警察权威的软柿子。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再“北京”二字,我觉得如果那个倒霉的上海警察如果事先知道自行车上的杨佳是北京人,他不见得就会抽查到他头上。但既然查了,就肯定会确立并坚持一个前提:那车有可查之处。

    • 家园 【讨论】有没有道理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363227.shtml

      有没有道理?

      做为同行,本不想对同行说什么.可看看谢律师对记者说的话,没一句是对杨佳有利的.如果我们律师同行不指出这些,岂不是大众以为我们律师都这样的水平呢(或者说操守更合适),为了同行的整体形象和利益,我必须说,见过不专业的律师, 但还没有见过这么不专业的律师.-----我不想怀疑他的不专业是故意为之.

      先不说他的身份是上海闸北政府的法律顾问,能不能给政府的一个部门-----民事受害人公安局的施害人杨佳做律师.只说他对公众说的话吧.

        

         1,他表扬了政府的一些做法(见最早的报道).----你到底是谁的律师?表扬自己当事人的对立方对自己的当事人没坏处,但有好处吗?当事人请你就是为了表扬他自己的对立方吗?

        

        2.他说杨头脑很清醒.----这不是等于说杨主观恶性很强嘛.等于封住了以后杨佳可以辩护的一个角度.是的,杨案辩不辩都一定是死刑,但这样就可以说对他不利的话吗?关键你是他的律师,你有你的职业上的伦理要求呀.因为一个人死了,就可以在尸体身上多砍一刀吗?砍一刀对尸体没什么,可看到的人情何以甚?谁以后还想请律师,那不是请了个祸害吗?对事情没积极的作用当事人还说不出什么,对事情起相反的作用咋对自己的职业良心交代?难道从不带着职业良心?

         

        3.他说杨很有法律意识.-----谁都知道知法犯法更可恶.难道谢律师惟恐大家还不够讨厌他的当事人吗?

         

        4.他说杨应该会判死刑.----说自己的当事人罪不容诛,难道你就不能沉默吗?说这句话的时候.法律规定律师应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用一切合法的办法.难道沉默是很难的办法吗?

        

        5,他说杨自己说是大专毕业,给警察说的是中专毕业.就以给警察说的为准.--- -你这不是等于在说,你更相信警察而不是你的当事人?或者你在告诉人们,你感觉杨佳在说谎?哪怕你忽略这些直接就说杨是中专毕业不行吗?律师不想说谎可以,总不会没有这点说话技巧吧?难道是政府顾问当时间长了说话时候身份感觉很难转变?

        

       

        见过不专业的律师,但还没有见过这么不专业的律师.-----我还是不想怀疑他的不专业是故意为之.----哪怕他沉默多些,少说两句呢.

        

       

        杨佳的律师在此案中表现的更符合他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杨佳需要一个盾,却得到了一个对着他的矛.

        

        

        

        深深为律师界的形象分的丢失可惜.

      • 家园 很好很好,他可以去要求成为杨佳的律师呀。

        让大家也长长见识,知道怎么给律师界加分的。

        应该没问题吧,让杨佳换个律师好了,反正律师总得是当事人同意的。既然这个律师这么有担当,很好的,他应该可以努力成为只代表杨佳个人的律师的。既然未开庭,那一切都来得及。我很期待看这位律师的做法的。

        • 家园 有北京律师出头了。

          北京律师免费为上海袭警疑犯辩护 称可能判死刑

          昨日,记者从北京方面获悉,犯罪嫌疑人杨佳的父亲已与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协议,委托该所两名律师为杨佳进行免费刑事辩护。辩护人之一、主任律师熊烈锁向晨报记者表示,杨佳被判死刑虽可能性比较大,但“死刑不代表没有辩护的意义”。

          熊烈锁称,7月12日,双方已签订授权委托书,“但这一亲属的委托还要经过杨佳本人确认。” 他与本所律师孔建将共同办理此案,在看守所会见杨佳时,还会向杨佳出示有关签署的授权委托协议,当事人若同意他俩为其辩护,还要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新的委托协议。熊烈锁表示,他们会组织一个专门的团队,以“律师团”形式,为办理此案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

          熊烈锁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他们会到看守所会见杨佳,并到相关司法机关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材料,再根据案件情况调查收集有关材料,并针对性研究辩护策略,提出辩护意见:“我们目前也在通过网络及媒体发布的一些信息,对案情进行研究。律师的介入有助于保证侦查、审讯过程、判决的公正性,能够更具体的了解事情的原委和案件情况。”

          虽然听上去,熊律师没有把上海那个当律师看,不过他能着手去做就不错了。庭审一定比较精彩。

      • 家园 那他该说什么呢?

        说杨佳无罪,一定要使杨佳昭雪天下、无罪开释?

        我现在极为反感tianya,那儿真的被JY占领了吗?

        比香港的民主派、台湾的独派还要逢中必反

        • 家园 倒不一定是逢中必反,

          不过我觉得那里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网络暴力的集中营。

          大地震时揭露江油警察打人事件本身没问题,但语言相当糟糕。

          它给人的印象是,没人关心真相,骂着骂着就把自已的想法变成了“真相”,不容许其他的可能。

        • 家园 他应该说:我的委托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请政府从重从快作出判决。

      • 家园 好像律师的职业道德这事儿一直讲不清楚

        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法学院用什么标准要求学生。究竟是应该只为自己认为正确的辩护呢,还是为了辩护本身而工作。

        为辩护而辩护,倒也不见得是坏事。呆鹅兄在《惨案》一文中有述,如果罪犯不经辩护就交付刑罚,则刑罚力量不受制约,也难免日后祸患好人。

        印象中,不论东方西方,没有委托人跟律师说“这事儿就是我干的,你想法儿把我弄出去。”这里假设律师都是好人,不包括《魔鬼代言人》这样的情况。虽然所谓“律师都是好人”并不是绝对多数。

        • 家园 关于辩护

          我的理解,律师不应该"只为自己认为正确的辩护".一旦这样,未经审判,[律师]就先给人定罪了。

          • 家园 忽然想到

            忽然想到,辩护不一定是非黑即白,完全可以在量刑上讨价还价。控方要判10年,辩方要判5年,法官决定7年。

            不过这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律师辩护的目标是什么?最大程度的为委托人洗脱罪名?还是defense律师自己心中的预设判断?那样的话,委托人对律师的预设判断不认可怎么办?协商?那是不是要律师为了眼前的生意改变自己的观点?

            相当疑惑。

      • 家园 有鬼道理

        即使西方发达国家的律师,也不是一味为委托人藏祸避短,在委托人罪大恶极的情况下也会主动谴责。杨佳仅凭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杀了六条性命,而且是袭击国家强力机关,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就是属于这种例子。杨佳就是有一万条道理,他杀的是与他毫无瓜葛的6名警察,他死定了,这是大实话。

    • 家园 小jj的事情是谣言,造谣者已在苏州被捕

      一开始听到这个谣言就觉得是假的,被废了小jj的人,怎么可能有这种血勇之气,玩阴的倒是有可能的。

      想当年太史公身受腐刑,是花了多大的毅力才完成史记这样的巨作,一般人是学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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