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光辉岁月:欧洲中世纪黑暗中的共和曙光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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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四: 威廉颂 3 : 自治

      在欧洲中世纪,社会分成三个等级(德语叫Staende,英语叫Estates,法语叫etat,西班牙语叫Estamento)。

      第一等级是教士,第二等级是贵族(有些地方,又再细分成有土地的领主和没土地的骑士两个等级),第三等级是自由市民和自由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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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农奴和犹太人啥的,哪个等级也不属于,没有任何哪怕是理论上的政治权力。

      这三个等级的代表聚在一起开会,成为现代大部分国家实行的议会制度的滥觞。

      各国往往有上下两院(中国的政协和人大,其实也可以说是两院制的一种特殊形态),是等级议会留下的痕迹。

      等级议会,逐步把权力从”王”(这里包括皇帝、国王、公爵、伯爵们,不管名目是什么,他们都是一个地区的统治者)手中夺走。

      特别有讽刺意味的是:各地的等级议会恰恰是王们召开的。

      王为啥要开会呢?因为他们缺钱花,想找人要钱。

      缺钱花,原因用一句话就能讲清楚:因为入不敷出。

      过奢侈的生活要钱,打仗更要钱,中世纪后半期,欧洲各地的王们,按照现代的观点去看,基本上都是破产者(”沉默者”威廉的父亲,就负债累累)。

      王缺钱花,一点都不奇怪,崇祯皇帝也缺钱花,于是他就加”辽饷”。

      但是,欧洲的王没有采用这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他们想收个税,需要把各个等级的代表召集起来开会、甚至要借债——德语的税收这个词叫Steuer,来自于Aussteuer——资助、援助的意思。

      为啥欧洲会有这种局面呢?

      这也可以用一句话来回答:因为他们的国家机器还没有建立完善。

      欧洲中世纪产生于民族大迁徙,当时各路蛮族,本来就没有国家机器,只是一个个部落联盟,在各个部落内部,也没有严密的组织。

      我天朝在春秋之前,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时代,后来的五胡、契丹、女真、蒙古崛起阶段,也是如此。

      当蛮族刚刚成为欧洲广大土地的主人时,他们只有封建一条路可以走。

      在那个农业极度落后,交通基本瘫痪的年代里,中央集权是不可能的。

      查理曼大帝和他之前的法兰克国王,连固定的首都都没有,要常常搬家,因为一块土地的产出,不能持续几年养活他们那些光吃饭、不种地的中央政府公务员和常备军。

      让地方支援中央?你在路上运输的消耗,算不算得过来?

      于是,大地上,出现了无数”土围子”。

      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天朝的王和欧洲的王,都壮了起来,都向往着”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他们都看着土围子不顺眼。

      但是,中国在春秋战国,打破了土围子,而欧洲没有。

      这里的关键在于,”士”这个阶层。

      我天朝的中央集权,郡县制度,不是靠哪个王拍拍脑袋,下发个文件就解决的,而是靠商鞅吴起这些士的奋斗,流汗流血而实现的。

      士的来源有两种,一个是混得不好的贵族,或者是贵族的小儿子(如商鞅),一个是混得好一点的平民(如苏秦)。

      他们一方面,有一定的本钱,可以脱离体力劳动,接受教育,而在读书的同时,又自然有了师徒同学等关系网;

      另外一方面,他们又没有本钱,无法自己当老板,想发家,只有给人打工。伟大领袖曾经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来形容中国的知识分子(士)。

      王有枪杆子,士有笔杆子。

      就像林彪在文革之初说的那样:“枪杆子和笔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靠这两杆子。”

      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天朝的王,凭借士的力量,打破了土围子。从此,中央集权加庞大的官僚队伍,延续了两千年。

      在天朝几次大混乱的年代里,也有很耐人寻味的现象:北魏拓拔氏刚进中原,来投奔的人,只要会写字,都有官做;而满清刚入关的时候,原来明朝的官僚,也不管你是不是阉党,是否投降过李自成,一律重用。

      原因很简单,只要这帮人肯归顺了,就会自动地为你撑开场面,把原来松散的制度变成严密的组织。

      欧洲中世纪有没有士?有。

      但是,他们混得不好的贵族和混得好的平民,被教会吸收进去了。

      教会垄断了教育权。所有的人才,都在教会里面。

      欧洲的王,要建立国家机器,除了教士,压根儿就无人可用。

      一直到中世纪的末期,帮助法国国王实现中央集权的黎塞留和马扎林,都是红衣主教;而科学的先驱伽利略和布鲁诺,也是教士出身。

      而教士是既有理论体系,又有组织体系,他们和王的关系,绝对不是我天朝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么简单。

      他们掌握了”灵魂”,自成一个等级。

      第一等级和另外两个等级,既有联合,又有斗争。

      教士和贵族结合起来剥削劳动者,可以参考历史课本,一个贵族要是有好几个儿子,一般都会送个把出家的。

      而对于第三等级,想提高社会地位,进入第二等级,变成贵族,很难;变成教士,很容易,进修道院就可以了。

      当然高级教士的职位,往往被贵族出身的人把持,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得看个人会不会混。查理的那个荷兰教皇师傅,父亲就只是一个木匠,但是他却从平民——》神学院高材生——》主教,最后成为了所有天主教徒的首领。

      第一等级既然掌握了教育权,顺理成章地,也就掌握了话语权。他们曾和第三等级一起,拍贵族们的砖头——罪名是:”不劳动”(和新中国批资本家一样)——教士们为灵魂而祈祷,当时被认为是劳动(这也没什么错,脑力劳动是加倍的体力劳动)。

      对于王而言,教士是必须依靠的力量,却又不是可靠的力量。

      那么,既然国家机器,尤其是税收队伍没有建立起来,那就只有把有钱的人召集起来,让他们交钱。

      在王看来,这并没有什么风险:

      1. 这种会议不是常设机构,老子缺钱了才开会,平时你们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

      2. 开会的时候,只谈摊派问题,没有其他议题;

      3. 你们来了,在老子威严的笼罩下,还怕你们不掏腰包,不服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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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在欧洲,皇帝、国王开全国大会,各地的公爵、伯爵也开地方中会(因为大家都缺钱花)。

      潘多拉盒子被打开了。

      首先,来参与会议的代表是如何选出来的,各地不一样,但他们都是释永信(第一等级代表)、南霸天(第二等级代表)、西门庆(第三等级代表)这样的实力派,也就是说,是真正的代表。

      王不是不可以找几个举手机器来开会,比如说补贴武大郎两天的炊饼钱,让他表态:坚决在人力物力上拥护阳谷县伯爵进攻清河县。

      问题是,如果西门庆要是表示了坚决拥护,回家可以出十个家丁,三百两银子什么的;武大郎开完会回家,阳谷县伯爵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因为武大郎没有实力。

      萨达姆当年,可以搞假民主投票,因为他根本不需要这个假民主,伊拉克能照样运转。

      而欧洲中世纪的王,是非得真”民主”不可的。

      等级会议,成了真正的精英会议。这些精英们,一来眼界开阔,对国际国内形势比较了解,不大容易被”大河涨水小河满”之类的话忽悠;

      二来,他们是有产阶级,自然会像母狮子保护幼崽一样,凶猛地捍卫自己的权益。他们清楚,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王找他们开会,肯定是要钱——但也说明了王现在正是囊中羞涩,有求于人的时刻,要是不抓紧机会,多争取一点权力,不是太傻了吗?

      最关键的是,三个等级坐在了一起,王希望他们仅仅谈摊派的问题,可是,你怎么防得了释永信、南霸天、西门庆他们自己开小会?

      在小会上,本来就不傻的释永信发现自己有灵魂,南霸天发现自己有剑,而西门庆发现自己有钱——那么,他们总难免产生一个念头:我们还要个王干吗?

      在这种情况下,欧洲怎么可能出现我天朝的三拜九叩——释永信、南霸天、西门庆他们又不是传说中的脑残。

      在王这一方面,看着教会的什一税流口水,看着贵族的庄园流口水,看着第三等级的银币也流口水。

      同时对三家下手,这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那么,该打谁,该拉谁?

      各国的情况不同,处理方法不同,结果自然也不同。

      不同的结果留下的影响,一直到今天。

      大家比较熟悉的是英国的<<大宪章>>和法国的大革命,就不多罗嗦了。

      在路德宗传播的德国和北欧地区,王和贵族们一起动手,把教会给压了下去。

      而在西班牙,从查理的外公斐迪南和外婆伊丽莎白开始,国王采取的是和教士紧密结合,打击贵族会议Cortez的政策。

      好处是,西班牙的大贵族被扫清,西班牙国王的命令,可以传达到各省。

      但是,教会的服务不是免费的。就像地摊文学上江青和叶群之间的魔鬼协议那样:”你的敌人我来整,我的敌人你来整”。

      教会的敌人,是异教徒和异端。

      异教徒犹太人和穆斯林,已经被驱逐出西班牙,教会下一步的目标,不可避免地放到了尼德兰的异端们身上。

      而此时,尼德兰的等级议会,又是怎样的情况呢?

      现在中文翻译成荷兰的这个国家,在英语德语里面,正式名称是”低地国家们”,在法语里是”联省”,都是个复数名词。

      在归属勃艮第公爵之前,尼德兰各地的公爵伯爵们,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面召开了等级会议。

      等到大家的王都变成了一个人——勃艮第公爵之后,为了磋商共同关心的问题,在公元1464年1月9日,尼德兰的头面人物,在布鲁日召开了首次总等级会议。

      在这之后,总等级会议和各省的自己的等级会议,成为常设性机构,管理尼德兰的内政,我们可以把它们改称为总议会Staten-Generaal和省议会Provinciale Staten。

      勃艮第连续四任强势的公爵,千方百计地加强中央集权,限制地方势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但是,最后一任勃艮第公爵战死,留下了一个孤女”富姐”玛丽,尼德兰人开始反攻倒算。

      1477年2月10日,在根特,他们把帮公爵抓权的两个”狗腿子”Chancellor Hugonet 和 Sire d'Humbercourt拖出去宰掉,然后强迫玛丽签署了<<Great Privilege>>,保证不任命外地人来担任尼德兰的官职,不经总议会的同意,不得增税,不得对外国宣战或和谈。

      ——然后,他们兴高采烈地承认玛丽是他们的君主,宣誓效忠(天啊!这个头当得还有什么劲?)

      富姐玛丽嫁了德国皇帝马克西米安,她去世之后,那一长串的头衔佛兰德尔公爵,布拉邦公爵等等,传给了儿子”美男子”菲利普。菲利普还没有成年,马克西米安作为父亲,是当然的监护人,这应该没有问题吧?

      可是,1488年,布鲁日的市民把马克西米安抓了起来,强迫他把自己亲儿子的监护权,交给佛兰德尔省议会。

      好在马克西米安的德国下属,萨克森公爵派兵前来,皇帝大人才稳住阵脚。

      哈布斯堡家族尝过苦头,对尼德兰的议会的自治权一直比较尊重。

      他们在布鲁塞尔设立了一个尼德兰总督,理论上,是整个地区的行政首脑,但是,我们来看看几任总督是谁?

      第一位,是美男子菲利普的妹妹,查理的姑妈兼舅妈玛格丽特;

      第二任,是查理的妹妹,那个被土耳其人逼死的倒霉的匈牙利国王路易的遗孀,匈牙利的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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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她的任上,尼德兰实现了经济腾飞。

      这两个花瓶,其实就是个摆设,象征着尼德兰是哈布斯堡家族的。

      真正的实权,掌握在国务会议手中(Raad van State),这个会议,由尼德兰各省实力派组成,功能类似于现在的政府。立法权,则属于总议会。

      同样,各个省有总督,可是一来他们都是尼德兰土著,二来他们也只是打仗的时候带队出征,每个省的内政事务,还是各省自己的议会管。

      查理五世生于尼德兰,长于尼德兰,他的师傅们,都是尼德兰人。

      他了解尼德兰的复杂情况。

      他在位期间,对于沉默者威廉的Nassau家族,威廉第一个岳父的Egmond家族等尼德兰豪门,都重点安抚。基本上做到了"尼人治尼"。

      长期的自治,让尼德兰有着悠久的革命传统,这个传统,在后来长达八十年的独立战争中,支持着他们抵抗到底;

      不过反过来,他们之间共同的归属感不强。如果一个省自己的城市遭到攻击,省议会恨不得全尼德兰其他省都来支援;可以,要是战火在其他地方燃烧,他们却又认为那是”外国人的事”。

      威廉自幼参与国家机密,从来不参加无谓的争吵,不讲没用的废话,所以有”沉默者”的外号。

      但是,在后来的荷兰独立战争时期,也忍不住发过一次牢骚:如果我只需要对付西班牙人的话,我早就赢了。

      威廉二十二岁,就被安排进了国务会议。查理,是把他当作下一代的心腹来培养的。

      查理告诫儿子菲利普二世,拉拢了文武双全的威廉,就是抓住了尼德兰。查理一生碌碌,老了的时候,眼光却是准的很。

      匈牙利的玛丽,和哥哥查理于1555年同时退休,继任的尼德兰总督是萨伏伊”铁头”公爵。

      铁头也是只管打仗的事,不问内政。

      等到1559年,铁头回意大利。菲利普二世任命沉默者威廉担任荷兰,Seeland, Utrecht 和勃艮第这四个省的总督。

      尼德兰的总督,他请自己的异母姐姐,查理的私生女,帕尔马的玛格丽特来担任。

      这看起来一切正常,这位大姐,无非又是个摆设而已。

      不过,菲利普同时又安排了一位心腹Antoine Perrenot de Granvelle,前往尼德兰,于是好戏开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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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四: 威廉颂 2:武力、金钱和信仰

      公元1548年,查理在奥格斯堡召开的神圣罗马帝国大会上,把包括尼德兰在内的勃艮第遗产从帝国中划出来,和包括意大利南部在内的西班牙一起,成为他可以留给儿子的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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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查理看来,儿子一手枪杆子西班牙,一手钱袋子尼德兰,试问天下谁能敌?

      先说西班牙。

      尽管1492年,哥伦布就发现了新大陆,可是西班牙却一直是个穷国。

      首先,十六世纪上半叶开发美洲的效果,一些人可能高估了。

      最早,哥伦布他们压根就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东,至于那些后来给世界经济以重大影响的美洲作物如土豆玉米,当时只是作为新鲜玩意儿被带回欧洲,还没有被推广种植。

      随着阿兹特克和印加帝国的征服,殖民者抢到了印地安人的黄金。可是,这虽然足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暴富起来,对西班牙的整体经济,却没有太大的影响。1521年到30年,平均每年有149公斤的白银从南美运往欧洲,而欧洲本地的产量,是54000公斤(其中德国就有43000公斤)。

      三十年代后,美洲的银矿陆续被发现。但是,还要等到1556年,高科技的开矿技术被传到美洲,这里的金银才得以被大量开采。

      其次,这笔飞来横财,培养了西班牙的王室和贵族们大手大脚的恶习。他们钱来得容易,出手也大方。

      当时西班牙的农业很落后,五百万人,气候相对适宜,粮食却不能自给自足;由于查理的外公外婆把犹太人和穆斯林都驱逐出境,搞得商业和制造业也一塌糊涂。

      对上层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没吃的,没关系,买!没穿的,没关系,买!反正老子有的是钱,没有花完的金银,再买奢侈消费品。这样,从经济体系外来的,没有在这个体系里实现投资扩大再生产,又流了出去。

      而广大的下层,非但没有享受到多少开发美洲的好处,却先饱受通货膨胀之苦,生活十分艰难。

      但是,武力方面,西班牙却在欧洲首屈一指。

      几百年和穆斯林不断的战斗,让西班牙几乎每个家族,都有光荣的战斗史。

      西班牙贵族们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大部分是文盲,但是打起仗来却是行家;

      而劳苦大众们,也奉那些冒险致富者为楷模,踊跃参军,希望鱼跃龙门;

      西班牙同时又是欧洲中央集权最强大的国家,各地的封建主的势力已经被压制。西班牙国王的意志,基本畅行无阻。

      于是,西班牙几乎和所有人在打,法国人、德国新教徒、土耳其人......

      问题是,打仗是要钱的。

      钱,尼德兰有。

      尼德兰中的佛兰德尔,从十一世纪开始,就是欧洲的发达地区,他们致富的行业,和无数后继者们一样,是纺织业。

      下图是佛兰德尔Ypres市纺织行会建于十三世纪的大楼,这显示了他们不仅仅是财大,而且气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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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世纪,尼德兰的布拉邦、荷兰等沿海地区,经济也迎头赶上。

      说实在的,这除了因为尼德兰人的勤奋之外,有一部分要感谢西班牙人把美洲来的金银投入到了这里。尼德兰的制造业成了西班牙的加工厂,尼德兰的商人成了西班牙的供应商,大发其财。

      沿海各省,有一半左右的人口居住在城市里,而其余那些农业省,也接受产业升级,由于农产品不愁销路,卖得出好价钱,地主们也愿意增加投入,这又推动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于是,尼德兰的农业人口,小日子过得也比欧洲其他地方要好。

      枪也有,钱也有,但是,枪杆子和钱袋子之间,有两个大的矛盾。

      一是宗教问题。

      查理五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

      别的不说,从他七岁起,上书房的总师傅名叫Adriaan Florenszoon Boeyens,此人后来成为教皇哈德良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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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德良六世出生于现在荷兰的乌得勒支(Utrecht),下图是他的故居。

      他是历史上唯一的一位荷兰籍教皇(荷兰现在是新教国家,所以以后大概也不会出教皇了)。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荷兰这个国家,在教廷那些意大利人眼中,他是个地道的"德国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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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理时逢宗教改革,尽管由于他还要和其他敌人如法国开仗,而不得不暂时容忍德国新教徒的存在,在心里,他是渴望着重建天主教的一统天下的。

      而尼德兰呢?

      由马丁·路德发起的第一波宗教改革,基本上没有波及到这里,而随后兴起的再洗礼派和加尔文派,则在尼德兰的下层,有了不少的信徒。

      上层的实力派贵族,绝大多数保持了原有的信仰。对于新教,他们的态度是"和谐压倒一切":

      对于那些一天到晚在街上撒传单喊口号的,贵族们心甘情愿地把他们捆起来交给宗教裁判所;

      但是,要是主教想烧死两个加尔文宗的铁匠,那就不太乐意了——失去两个铁匠可惜不说,再洗礼派(历史课本上德国农民起义里闵采尔就是这一派的)和加尔文宗(英国克伦威尔的铁骑兵就是这一派的),都是基督徒中战斗力最强悍的,他们自称是归正宗,最符合基督教教义,但是,耶稣"别人打你左脸,就把右脸再伸过去"的教导,他们好像从来没听说过——要想把两个加尔文宗的铁匠捆起来,得准备再牺牲两个天主教的铁匠;

      至于为了宗教原因,和其他新教诸侯开战,尼德兰的各路诸侯则更是厌恶,他们不想干这种无聊的事。

      举个例子,"沉默者"威廉,尽管当时还是个天主教徒,在第一个妻子去世后,却向信奉新教路德宗的萨克森选帝候的女儿Anna求婚。

      萨克森家族一开始嫌他"桔子王子"的头衔配不上他们家,后来想到:这样在尼德兰也有个强大的亲戚,就在1561年把Anna嫁了过来。

      他们夫妻有个儿子叫莫利茨(Maurits van Oranje),几十年后继父为荷兰执政。他领导的军事改革,让荷兰的民兵成为优秀的近代化军队。

      他的名字的另外一种翻译是毛里求斯,可能大家更加耳熟——非洲的那个岛国就是荷兰殖民者以他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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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宗教问题,更头疼的,是和尼德兰各省等级议会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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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比余强大, 有点房龙的味
    • 家园 【原创】四: 威廉颂 1:英雄的出身

      荷兰的《Het Wilhelmus》(<<威廉颂>>)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歌。

      歌词写成于1568~1572年间,作者可能是Filips van Marnix van Sint-Aldegonde。歌词共有十五节,采用离合诗的形式,各节首字母组合成一个名字:WILLEM VAN NAZZOV。

      他,就是荷兰的国父——“沉默者”威廉。

      歌词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记述了威廉辉煌的一生。

      <<威廉颂>>在一般的场合下只唱第一节,如果还需要唱一节,那么是第六节,因为在二战荷兰沦陷于德国期间,这一节被纳粹禁止。

      对于荷兰的民族英雄,荷兰人民已经做出了最完美的礼赞。在此,我谨以<<威廉颂>>的第一节第六节为骨架,为他作个小传,以纪念这位历史舞台上伟大的演员。

      对这段历史不太熟悉的朋友,可以在这个系列里找到和威廉演对手戏的那几位配角。

      Wilhelmus van Nassouwe

      ben ik, van Duitsen bloed,

      William of Nassau am I

      of Dutch blood.

      Nassouwe (Nassau)位于现在德国的黑森州。威廉的老祖宗,从这里的Nassau城堡发家,家族的各分支势力遍布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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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的父亲也叫威廉,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Nassau-Dillenburg伯爵。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后,老威廉改宗新教,但是,他依然忠于信奉旧教的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疯子胡安娜的儿子,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

      威廉的母亲Juliane zu Stolberg,也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贵族出身。她前后两嫁,生育了十几个子女,现在欧洲各王室,基本上都有她的DNA。2006年,为了纪念她的五百岁诞辰,还在她的故乡,修了一座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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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词里面的Duitse,翻译成Dutch,是“政治正确“的结果。

      在威廉的那个时代,这个词的意思是“大陆上讲日耳曼语的日耳曼人“(荷兰和德国同属的日耳曼血统)——主要是为了和“讲拉丁语种的日耳曼人(如法国人)“,以及海岛上的日耳曼人(如盎格鲁—萨克森人)划清界线。

      Duits在现代荷兰文中,则专指“德国的”。

      其实,从父母来看,威廉是地地道道的德意志血统。现在德国,有不少威廉的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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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1533年的出生地Dillenburg,也在德国境内。1872—1875年间修建的威廉纪念塔,是德荷友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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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n vaderland getrouwe

      blijf ik tot in den dood.

      loyal to the fatherland,

      I will remain until I die.

      威廉誓死效忠的祖国,却不是德国,而是尼德兰(又称为低地国家)。

      尼德兰包括现在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北部里尔一带,还有德国西部一个角。尼德兰全境,都曾经是查理曼大帝的长孙洛塔尔的洛林王国的地盘,洛林王国解体后,这里是德法两国争夺的对象。

      尼德兰地区很多的公爵伯爵等等,长期没有一个实际上的领导——直到,它们先后落入勃艮第公国的手中。

      第一代的勃艮第公爵,是法国国王”好人”约翰的儿子菲利普,从他开始,勃艮第连续出了四位强势的公爵,他们在德法之间,逐步做大做强。

      他们四位的最后一位继承人”富姐”玛丽,头衔是勃艮第女公爵,布拉邦女公爵,佛兰德尔女公爵,荷兰女伯爵等等一长串,囊括全尼德兰。

      这些地盘怎么来的呢?方法可多了:

      比如说,佛兰德尔是第一任勃艮第公爵当女婿当来的,岳父死了没儿子;

      另外一届勃艮第公爵和荷兰女伯爵(也是他的表妹)签了一份合同:如果女伯爵绝后,那么荷兰将归属勃艮第。然后,勃艮第公爵就把女伯爵的老公绑架走了,关起来——女伯爵不得不投降。

      随着富姐嫁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马克西米利安,尼德兰地区落入哈布斯堡家族手中。

      威廉出生的时候,尼德兰的君王是富姐的孙子查理五世。

      这里又被称为十七省——这个省,是公爵领地,伯爵领地等等的统称,和现代的意义不同。

      十七省当中,实力最强的是8.布拉邦(现比利时布鲁塞尔),2.佛兰德尔(比利时安特卫普),7.荷兰(荷兰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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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en Prinse van Oranje

      ben ik, vrij, onverveerd,

      A prince of Orange,

      I am, free and fearless.

      威廉是如何从德国来到尼德兰的呢?他又怎么成了“桔子王子”的呢?

      Prinse(英语prince,德语的Prinz),中文翻译成"亲王",但却不是"国王的儿子"的意思——只不过,这两个单词(戴安娜的前夫查尔斯是威尔士亲王,也是这个单词),正好一样而已。

      这个亲王,是欧洲贵族爵位的一级,比公爵低,比伯爵高。其实要是翻译成侯爵,更加靠谱一点——不过我现在也就将错就错,在下文里面继续一路亲王下去。

      Orange则是法国南部,里昂和马赛之间的一个地名。威廉的伯父亨利(Nassau家族的另外一支),娶了Orange亲王的独生女儿。

      帝国皇帝查理五世是在尼德兰,姑妈兼舅妈玛格丽特家长大的。我一直觉得玛格丽特的墓志铭:"Fortune, infortune, fort: une"——幸运,厄运,强者:一个很酷,让人想起那首闽南语歌曲:好运,歹运,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敢拼才会赢。

      亨利,是查理当年的"上书房师傅"之一。

      说实在的,这个学生,教得不怎么地。但是,Nassau家族,却因此一直很受查理的看顾。亨利的儿子,威廉的堂兄Renautus年纪轻轻,就是荷兰、Seeland和Friesland三省总督。

      而且,Renatus在母亲去世后,继承了Orange亲王的头衔。

      Renautus在一次战争中阵亡,无后。他的爵位由堂弟威廉继承。

      这是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做出的选择。

      查理五世派人传话给老威廉:你儿子可以当继承人,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他必须改宗天主教。

      老威廉接受了,于是十一岁的小威廉就来到了他的祖国——尼德兰。

      欧洲贵族如果有好几个头衔,那么不在正式场合的时候,只称呼等级最高的那个。所以,后来沉默者威廉被称为prince of Orange——奥兰治亲王。

      den Koning van Hispanje

      heb ik altijd geerd.

      The king of Spain

      I have always honoured.

      这里的西班牙国王,说得就是查理五世。威廉在布鲁塞尔的王宫里长大,查理几乎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

      当外国使节来访,进行秘密会谈的时候,威廉是唯一一个有资格在场的人。

      1551年,皇帝作主,把Friesland、Groningen 和Overijssel三省的前总督Maximilian van Egmond的女儿Anna许配给他。

      Maximilian生前,是查理在尼德兰的第一忠臣,头号猛将,几乎参加了查理所有的战役。1548年,老爷子的私人医生,欧洲解剖学的奠基人Andreas Vesalius诊断他大限已到,于是老爷子全身戎装,在众将环绕之中端坐,大笑三声而死。

      沉默者威廉一共结婚四次,每次都增加了他的人脉。

      这次,Anna van Egmont带来了大量的"房地产",威廉成了尼德兰头号大地主。同时带来的嫁妆:Buren伯爵的头衔,威廉的子孙一直保留到了今天。

      到1558年,Anna去世前,他们夫妻的生活一直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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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二十岁出头,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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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导师,是另外一个国家的国父,萨伏伊公爵,外号"铁头"的名将Emmanuel Phili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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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理五世的姑妈兼舅妈的第二任老公,是萨伏伊公爵"美男子"菲利普。他死后,由异母弟弟查理继位。铁头是查理的小儿子,自幼出家,本来也是一个红衣主教的前程。但是,铁头的哥哥早死,于是铁头还俗继位。

      当时萨伏伊公国被法国吞并,铁头就站在神圣罗马帝国这边,在尼德兰战线上,和法国军队拼命。

      1557年,他全歼了由科利尼元帅(元帅是法国胡格诺教徒的首领,后来在圣巴托洛缪之夜被杀害。沉默者威廉第四次娶的,是他的女儿)指挥的法国军队,通过随后的合约,铁头收回了祖宗的地盘。他把首都搬到了都灵,定意大利语为官方语言。

      他的萨伏伊公国,后来发展成为皮埃蒙特—撒丁王国,再后来统一了意大利。墨索里尼的老板,就是铁头的后代。

      铁头回国后,二十四岁的威廉,担任尼德兰军队的总指挥,继续成功地压制了法国人。

      如果查理一直在位,威廉也会继续效忠下去。

      但是,1556年,精疲力竭的查理五世宣布退位。扶着他走下王位的,就是沉默者威廉;把神圣罗马帝国皇冠,送到法兰克福,交给查理的弟弟斐迪南的,也是沉默者威廉。

      查理退位时,叮嘱继承西班牙王位的儿子菲利普二世:要像对亲兄弟一样对待威廉。

      可惜,菲利普没有听进去。

      上面引用的,是<<威廉颂>>的第一节:

      [FLASH]http://www.youtube.com/v/l4cADXvNnSk&NR=1[/FLASH]

      想想也有趣,每次荷兰足球队出场,都要唱:"我是德国血统,我一直崇拜西班牙国王......"

      [MP=320,240]/audio/0808/3389_10172514.mp3[/MP]

      土鳖

      关键词(Tags): #荷兰#沉默者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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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学德语时俺就一直在想这个Dutch是不是跟德意志同源

        还有为何英语里面要把荷兰叫荷兰但荷兰语荷兰人却叫Dutch。

        • 家园 可能老兄还是不是完全清楚了

          现在荷兰人说德国是Duitsland,德语,德国的叫Duits。

          他们自己叫自己Nederland,阿姆斯特丹所在的省叫北—Holland。

          而英语里面,先说国家,德语的Niederlande

          The Netherlands is known under various terms both in English and other languages. These are used to describe the different overlapping geographical, linguistic and political areas of the Netherlands. This is often a source of confusion for people from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In English the country is called 'the Netherlands' (or frequently 'Holland'), while the people and the language are called 'Dutch'. Note that in Dutch the official (and predominant) terms for these are 'Nederland' for the country, 'Nederlanders' for the people and 'Nederlands' for the language, although they are occasionally (colloquially) called 'Holland', 'Hollanders' and 'Hollands' respectively.

          再说省,德语的Holland

          The proper name of the area in both Dutch and English is "Holland". "Holland" is a part of the Netherlands. "Holland" is informally and quite incorrectly used in English and other languages, including sometimes the Dutch language itself, to mean the whole of the modern country of the Netherlands (this example of pars pro toto or synecdoche is similar to the tendency to refer to the United Kingdom as "England").

          The people of Holland are referred to as "Hollanders" in both Dutch and English. Today this refers specifically to people from the current provinces of North Holland and South Holland. Strictly speaking, the term "Hollanders" does not refer to people from the other provinces in the Netherlands, but colloquially "Hollanders" is sometimes mistakenly used in this wider sense.

          When referring to the Netherlands as a whole, the adjective is "Dutch". "Dutch" is not used as an adjective for "Holland" in a modern context because "Dutch" refers to all of the Netherlands, not just Holland. However, there is a good deal of confusion about this. In actual practice, the adjective "Dutch" is often (but somewhat inaccurately) used in the specific context of Holland.

          In Dutch, the Dutch word "Hollands" is the adjectival form for "Holland", but in English there is no commonly used adjective for "Holland". "Hollands" is ordinarily expressed in English in two ways:

          a possessive construction (e.g. "Holland's economic power"); or

          an "of Holland" or "from Holland" construction (e.g. "the Maid of Holland"; "a girl from Holland").

          The following usages apply in certain limited situations but do not ordinarily serve as the English equivalent of the commonly used Dutch adjective "Hollands".

          Occasionally, the noun "Holland" is used in apposition (e.g. "the Holland Society").

          The adjective "Hollandic" is occasionally used by some historians and other academic writers as an adjective for Holland. Historians who use the word tend to reserve it to pre-Napoleonic Holland.

          Historically the English word "Dutch" had a different, broader meaning that could occasionally include "Hollands".

          The adjective "Hollandish" is a word in English but is currently no longer in use.

      • 家园 来晚了,先花后看
      • 家园 为什么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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