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警犬,打死药死一只来吃肉,后果很严重。
警犬军犬属于警械军械,打死是按破坏军警装备处理的。
对了,顺便说一句,不能工作的军警犬是需要处理掉的,和报废枪支回炉一个性质。
不是警械。
胡说八道,还是给你吧。
不能工作的工人还得下岗滚蛋呢。
军警犬处理掉是指处死掩埋。
莫非你认为下岗工人是同样处理方式?
下岗滚蛋,没说掩埋
不要打马虎眼。
什么时候军犬拥有人权了?
警犬能帮人办事带来利益,所以人要来保护它
某些动物能满足人情感上的需求所以也有人来保护它们
说到底还是还是看人的态度咯
警犬是为公众服务的,宠物是私人的。
有没有可能使得宠物猫狗无法食用?比如,食之必死或者中毒。
或者社区立法,小型民主,禁止食用猫狗。
公众是一个整体,而养宠物人是其中一个相对小的群体,但是当这部分人的数量和力量越来越大时,他们的意见也会变得重要,也越靠近所谓的公众利益了。到时出台个保护猫狗的法规也不出奇了。
干啥事都是一样,要是没人出头去争,估计一辈子都实现不了。唉。
在现代价值体系下,人人生来平等,有天赋人权,所以你的归谬法不成立——不过在人类历史上是有这样的阶段,奴隶是没有人权的,旧西藏最低等的农奴,被贵族杀死的话只值三根草绳,还不如今天宠物的待遇。
人成了流浪汉他始终还是个人, 猫从宠物变成了流浪猫它也还是只猫.
这是人类社会而不是猫类社会~~~~~人组成社会,为了维护共同权益而制定了人权这一概念。猫却没有猫权可言
对于你所谓的猫权的保护,是以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方式保护的,换句话说,如果猫失去了主人,就失去了任何法律的保护。
而且流浪宠物在很多城市立法规定是要人道毁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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