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谁的黄昏 -- 黑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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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再说我国不是三权分立。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都有法定的独立地位,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并独立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定期提出工作报告

                                          对啊。这话才说到点上了。我们法定的逻辑是这些机关都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所以才叫议行合一。而三权分立模式中,法院是不对立法机关负责的。总统也不对立法机关负责。在议会制中,内阁对议会负责,但有提请解散议会之权,所以框架上讲仍然是互相制衡的关系。

                                          而且,中国的司法机关在党内服从于党的政法委的领导。这就导致其不独立。在西方模式中,政党不能领导司法机关,法官可以是党员,但不能参与党派的政治活动。

                                          关键词(Tags): #三权分立
                                          • 家园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掌握立法权,不参与三权分立

                                            早说了,我国这个分立是独创的

                                            另外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是因为党把党员输送到司法机关,通过对党员的领导间接实现对司法机关的领导

                                            • 家园 你还可以看看这一篇

                                              你还可以看看这一篇:

                                              司法实践中政法委组织案件协调会的几点思考

                                              http://www.bloglegal.com/blog/cac/2250019621.htm#

                                              编者按 这是我一个来自公安一线的学生写出的一篇调研报告,介绍了中国目前法治发展中的一些乱象,我觉得比较有道理,现转载于此,仅供网友批判参考

                                              当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由党委中的政法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公、检、法三家对案件的协调会,这些协调会多数是应用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或是有关领导交办的案件,一般由党委有关领导通知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的领导开会,由党委有关领导主持,在协调会上案件直接亮相讨论,最终统一意见,对今后案件的办理直接定性,并成了尚方宝剑。案件在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的交接审查中会一路绿灯。此类协调过的案件并无记录存入案件档案,所以无法进行准确的统计。但在公安一线的工作实践中,却是屡见不鲜。在一些媒体报道的有关案件中,因协调会导致的错案却屡有报道。如轰动全国的佘祥林“杀妻”案,[2]14年杀妻冤案 "辽宁佘祥林"李化伟案,[3]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张虎、张峰、焦华、王浩等4名青少年学生案,[4]浙江省安吉县夏树理、夏树云、刘晓慧敲诈勒索错案[5]等等。如此协调的结果让人堪忧,使我们不得不反思政法委组织召开的公、检、法三家对案件的协调会的法律定位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有何利弊,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值得研究和思考。

                                              关键词(Tags): #政法委员会
                                            • 家园 你那间接领导是个什么东西啊?

                                              另外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是因为党把党员输送到司法机关,通过对党员的领导间接实现对司法机关的领导

                                              北碚:政法部门开会研究解决执行难

                                              http://www.cqyzfy.gov.cn/N_Info_Content.asp?ID=12064&FatherID=328

                                              编辑:天平的光芒 发布时间:2008-7-7 11:35:31 浏览次数:191

                                              7月4日,北碚区委政法委组织北碚法院、北碚检察院、北碚公安局、北碚司法局和北碚法制办的领导齐聚北碚区人民法院,共同研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由北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红月主持。北碚区人大副主任罗蔺、北碚区政协副主席卢兆林参加会议。北碚区法院院长王松江汇报了该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面临的困难和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与会人员结合各自的职责,就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谈了体会、提了打算,同时还就当前执行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明确了初步的解决办法。

                                              ===================

                                              从上面这段话看,你那间接领导是个什么东西啊?

                                              关键词(Tags): #政法委
            • 家园 英法当年的民主也动乱过,但百年后的今天呢?

              凡是学了美国那套的就没有一个能成功的(土地上驻着美国大兵的除外)
              民主化这种事儿,在过去,那都是逼出来的。就比如法国,偏要闹法国大革命。德国呢,一战后搞出个魏玛,可这个魏玛后来也没把国家搞好。英国的民主,那是砍了国王的头,之后还有政变等等。

              所以,如果在当年说搞西方民主没有好下场,在一个历史时段来看,也是对的。但问题在于为什么还要搞?只是因为那些人被民主思想洗脑了吗?我认为他们都是形势所迫。形势比人强。

              中国现在当然还远远不到这一步。以后多长时间能到这个程度?两百年,还是三百年?不好说。也可能因为政府会做事儿,躲了过去。

              但是,你从那些西方国家民主化的事情上也能看出来,这些国家的民主不是永远不行的。今天恐怕没有多少人说法国的民主和德国的民主不好。也没有人说英国的民主导致动乱了吧?所以,我说民主是个发展阶段的问题。中国民主化还真可能动乱。为了避免这种动乱,就要既有主动顺应民主形势的地方,又有对全局的控制力。所以,中国应当适时地进行自己的改革。

              不过,话又说回来,改革本身可能会带来民众的期望,可能为骚动提供平台。所以,我想中国政府是不敢改的。真出现了大的政治危机和压力了,才可能挤一挤牙膏。在平日的升平时代,只会放点烟幕弹来供JY人士意淫……

      • 家园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

        还没搞事呢就这样爱惜羽毛,于理不合啊。嘿嘿。

      • 家园 不要伪造一句证词,然后强塞在别人嘴里

        政治改革并没只有是和不两种选择。你不要伪造出这样一个东西。西西河里的绝大多数河友的智力比这种陷阱高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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