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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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查
        家园 我也实话实说吧,你的心情我是理解的

        其实我的心情也是矛盾的。将心比心地讲,完全从个人利益的立场出发,希望得到的补偿甚至是收益最大,是完全正常的心理。

        但是,个人利益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我想,这是除了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以外,任何人都不会反对的一个基本原则。

        我也考虑过动拆迁和钉子户的问题,有的时候确实比较矛盾,一方面是看到许多对“强拆”甚至是“暴力拆迁”的“血泪控诉”,一方面如果撇开了单方面的叙述,尽可能中立地看待和分析,又会发现很多事情似乎并不简单。

        所以在对待此类问题的时候,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区别对待:

        就像我前面说的,对于纯粹的商业性开发,比如,有一个老板看中了我家的地皮,要买下来造一个夜总会,这个我会理直气壮地和他谈价钱的,谈不拢就当钉子户喽。对于这种钉子户,我在感情和立场上都是偏向的。

        而对于诸如市政动迁之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动迁,我不支持当钉子户,对此类钉子户较少同情。比如造地铁,造高铁,这是件好事情,现在因为钉子户,导致工期延误了,导致成本增加了,这种公共工程用的大头是财政拨款,我是纳税人,理论上多花的钱就有我的一份,我凭什么为钉子户买单呢?

        有人说,可以绕道嘛。我知道国外甚至国内都要绕道的先例,但这样的先例似乎在非常看重私人财产的西方国家,也不是绝对的,“风雨可进,唯国王不可进”的故事固然其来有自,但并非可以无条件复制的。

        何况,还是涉及到前面的问题,工程绕道,可能涉及极大地增加成本,还是得由其他纳税人为钉子户买单。从这个意义上讲,钉子户是为了一己之利,侵害了其他大多数人的利益。

        还有一种情况是本身是商业开发,但背后却又涉及着公共利益的拆迁,比如重庆最牛钉子户,这块地皮今后好像是用来开商场的,但背景是当地的旧城改造。这种情况我也不是很支持钉子户,从后来了解的情况看,当时给最牛钉子户的补偿已经相当不错了,这家还是搞出了这么一出最牛钉子户的闹剧,我对这家人没什么同情。

        其实关键问题仍然在于补偿,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都是正常的,但现实中谁都认为自己的要价和出价都是合理的。

      • 调查
        家园 你这么说话没有依据

        国家工程建设的拆迁补偿都是有统一标准的,一般不会低于被拆迁物的正常商业价值,你说的“需要你马上无偿拿出一半家产”根本不可能。国家的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大多数人都是能够接受的,少数人不肯接受主要是想得到更多的钱,个别人就是贪心不足。“且还需要你被外国人(外星人?随便谁)暴打一顿”这句话更是偏激,强制拆迁不等于暴力拆迁,我看到的很多拆迁中冲突往往是被拆迁人首先采取暴力导致的。你的帖子中那个汽车店的例子完全是一面之词,不足为据。

      • 调查
        家园 呵呵,这个事情不好说

        如果是纯粹的商业开发,我比较支持当钉子户。

        但如果是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尽管主观上不情愿,但我不会当钉子户。

        如果我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更不会支持钉子户。工期的延误或者工程规划的改道,理论上有我出的钱,凭什么我来为钉子户买单呢?

    • 家园 我在网易上找到了关于这件事情的新闻

      这家奥迪4s店是私企,拆迁原因是这家店的座落位置在京沪高铁的施工范围里。

      矛盾在于双方出价谈不拢,据说店家要价1亿,政府只肯出1千万。至于价钱怎么算的是另外一回事情。

      然后就是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拖不起”,现在看到的是强拆,之前肯定都是有程序的。

      强拆过程中有人受伤是肯定的,但这也是需要另外讨论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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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第一段话里疑点就很多

      首先声明,我是被**拆迁的南京奥迪4S店的一名员工,由于众所周之的原因,真名在这里隐去,以下是12月9日那天号称史上最强拆迁案的真实场景记录:

      早上6点,我正要起床,忽然接到上早班的**电话,快到店里来,有人围住我们,他们要动手了。

      7点左右,我赶到店里,场面那个壮观啊,黑压压的一片,大概有1000多人吧,都是青壮年男子,其中有600人左右头戴执法大队钢盔,身穿迷彩服的人员,数10名警察,还有300名雨花区保安公司人员。

      公司律师正在和他们交涉,旁边的**告诉我,法院事先未做任何告知,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带1000多人进公司展厅砸场子来了。

      现场指挥(事后据说是雨花台区法院戴姓副院长)突然对另外一个(应该是行政庭陆姓庭长)说,不要管他们了,动手吧。这帮身着迷彩服、头戴白钢盔(上有雨花拆迁、行政执法字样)的不明身份人员,开始砸碎玻璃幕墙,用气焊切割钢结构框架,经由店堂正门破口处冲入展厅,不由分说抡起电棍、铁棒对负责24小时抢修任务的值班经理及员工一路追打,就是MM也不放过,几个MM当时就吓哭了。

      奥迪4S店,国营的还是私企?

      这样的企业不同于一般市民,相当于一般市民要“强大”得多,为什么也会沦于被“强拆”?

      当地就是是市政动迁,还是商业开发?

      早上6点,我正要起床,忽然接到上早班的**电话,快到店里来,有人围住我们,他们要动手了
      从红字标出的地方可以看出,“他们要动手了”似乎并非在意料之外,这和后面说“事先未作任何告知”是矛盾的。

      现场指挥(事后据说是雨花台区法院戴姓副院长)突然对另外一个(应该是行政庭陆姓庭长)说,不要管他们了,动手吧。
      强拆要动用法院的副院长和庭长带队(其中的庭长应该是“执行庭”吧?),这家奥迪4S店这么有面子?

      这样一个相对较高规格的阵容,事先居然“未作通知,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我是不相信的,这件事情的正当性与否暂可不谈,但我不太相信法院的副院长和执行庭的庭长吃饱了撑的跑出来做这种一点依据都没有的事情。

      不由分说抡起电棍、铁棒对负责24小时抢修任务的值班经理及员工一路追打,就是MM也不放过,几个MM当时就吓哭了。
      一般这种拆迁行动,对物不对人,除非遇到阻挠,既然用铁棍和电棒追打员工,包括MM,那这些MM有没有受伤?是“驱离”还是“追打”呢?

    • 家园 语焉不详,完全是单方面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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