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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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看图说话,现实

    链接如下:

    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3227219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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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两组新闻报道的解读

      老乡njyd兄和在下对强拆一事观点不同。njyd兄看了网上关于强拆的一些报道,提出了不同意见。

      链接出处

      我总结出njyd兄的部分逻辑:

      1。文章中说,拍照手机“都”被收走了,可是还出现了图片,这是一致性上的大问题。

      2。文章中只有一个人说的话不可信(那个经理说没有收到通知,是孤证,一面之辞);

      3。强拆时,由于人躲在车中,所以打碎车窗砸车是应该的。而且报道中就这么几辆车,不能说店主受了多大损失;

      4。强拆报道的图片中有个满脸是血的人,不能证明他是在这个事件中受的伤,再说有冲突,人受伤是正常的。

      所以,网上关于强拆事件的报道不可信。

      我既不是目击者,也不是记者。应该说njyd兄的质疑是有道理的。

      晚上上网闲逛,浏览了一下最近的热点:以色列和哈马斯在加沙的冲突,看到这么一组图片。

      外链出处

      受到启发,试着用上面总结出来的新思维解读如下:

      1。全报道。标题是“以军向加沙大规模空袭造成近千人伤亡”。可是在所有9页10几张照片中,没有出现以军的画面。

      解读:看了这组报道,我根本就不认为以色列和加沙的惨状有什么关系。比如加沙的煤气管道大爆炸,或者8.0级大地震,也会产生一组类似的图片。至于巴勒斯坦少年扔石头,我认为很可能是一项民间游戏。所以这组图片报道我在根本上就是怀疑的。

      2。报道第一页注释:

      对空袭目标投射了100多吨的炸弹,已造成至少271人死亡620人受伤

      解读:这是该网站的一面之辞,没有旁证,不可信。至今以色列方面对死亡人数没有任何报道。

      3。报道第八页,有巴勒斯坦人投掷石头的画面,注释是“巴勒斯坦人向以色列士兵投掷石块”

      解读:由于他们向以色列士兵投掷石块,所以以色列士兵开枪射杀他们是完全应该的。既然选择对着干,就要承担一切后果。

      而且,报道文字是“死亡271人”,实际10几张图片中没有死人(最多算第五页的那个小女孩,从图片看那个小女孩可能遇难),所以巴勒斯坦实际上没死多少人。

      4。报道第五页,有幅巴勒斯坦男子伤者趴在地上的照片,另有一幅巴勒斯坦男子抱着受伤或已经死去的五六岁小女孩的照片。

      解读:不能证明那个男子伤者或者那个小女孩是在这次事件中受伤(或死去)的。那个男子的腿说不定是在打篮球的时候摔断的。那女孩的情状可能是车祸,也可能是10年前的旧照片,反正反抗、镇压这些事情那儿年年发生。再说因为有冲突,所以死伤是正常的。

      总结:网上大都是同情巴勒斯坦的报道,据信是因为以色列杀戮太重。为什么这么多媒体(国家)不能从多个角度支持支持以色列?整个9页图片报道不可信。

      • 家园 真能搅和啊

        可是在所有9页10几张照片中,没有出现以军的画面。

        以军用的是高精度的导弹从远处发射过来,当然没办法拍到以军的画面。

        不过,你认为那家汽车店也是被tg用导弹从远处发射定点清除的?

        哦,那倒不是是没有可能的。

        这是该网站的一面之辞,没有旁证,不可信。至今以色列方面对死亡人数没有任何报道。

        谁告诉你旁证一定是以色列公布的数据了?

        潘基文都出来谴责以色列过度使用武力,造成平民伤亡,这算旁证不?

        由于他们向以色列士兵投掷石块,所以以色列士兵开枪射杀他们是完全应该的。既然选择对着干,就要承担一切后果。

        应不应该这件事情各人有各人的看法。

        虽然某些国家认为不应该,不过作为民主表率的美国政府,倒是和你同样的看法,认为巴勒斯坦人和哈马斯是自作自受,活该被炸死的。

      • 家园 我一直都认为,

        长文要早投花,多半会得宝:要么作者的,要么我的。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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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哈哈,谢通宝

          通常大灰狼要吃小白兔,小白兔要吃萝卜。明儿给你骗个小白兔mm来谢你。只是不知道有哪个小白兔对“老”萝卜感兴趣。

      • 家园 同理可知,网上对周老虎的质疑也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 家园 分析的好!
    • 家园 拆迁是现在矛盾最集中的领域了

      不管是平民还是资本家,拆迁有矛盾是肯定的,怎么解决?最好的办法是诉讼法律,应该有第三方公正机构作出合理评估,法院判决后如不服从就强制执行

      现在的政府很多人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经常把拆迁的工作承包给私营拆迁公司(这里面猫腻太多了,我是去探望一个腿骨折的朋友的时候听到他们在讨论某工程包个哪家公司,该公司有什么背景等等),然后就纵容拆迁公司进行强拆或者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 家园 反对“巡河夜叉”的观点
    • 家园 当年南京二桥拆迁中的一些“内幕”,兼回楼下的“常识主义”

      这几大企业都不是南京市管得了的,扬子和南化属于石化总公司(南化99年7月以前属于江苏省),华能电厂属于华能总公司,南钢不太清楚,当时可能是属于江苏省,也可能是冶金部(或冶金局)。大厂区对几个企业就更没有约束力了。当时是市里、区里出面和农民签的协议。签协议之前,政府或许从各个企业得到一些承诺,但是由于“任务重,工期紧”,这些承诺并没有得到落实。政府方面,就把这些似是而非的承诺,当作,可以说是诱饵吧,赶紧和农民签了协议。拆迁进行下去了,可是回头安置的时候,我们拿扬子石化做例子,扬子石化可以轻易地否定掉先前的承诺,说石化总公司不同意。这样,抽到扬子石化的失地农民,就进不去了。如果扬子石化不让他们进,那么华能、南钢也不可能让他们进,南化效益最差,就更不可能。

      政府方面,你可以说不是“故意欺骗”农民,毕竟有某种形式的担保,而且协议书有四个大红章。但是拍胸脯承诺了农民,拆迁的目的达到了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又甩手不管了,这个协议书也差不多算是哄骗农民。如果南京市让这四大解决拆迁安置问题,那么在其他方面,市里要迁就一些企业的要求。比如扬子石化在市区购房的问题。这个说来话长,略过,别又感到疑惑了。所以政府本身就没有什么动力压着四个企业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政府方面或许做出了一些努力,比如和石化总公司的沟通,但是没有成功,也就算了。没有人真心实意地为农民的利益着想。农民方面也没有经验,以为协议上章越多,就越有保证,事实上章越多,就越容易踢皮球。

      农民的利益是最容易侵占的。他们忍耐力最强,在官场上又没有人。在水浒中,这叫做“没有苦主”,害了你就害了你了,你还能怎么地?常识主义者所说的“隐情”,就是:尽管这四家企业也有些似是而非的承诺,南京市政府并没有真正搞定他们。当然,市政府要拿出当年王武龙狠钻鼓楼隧道的劲头压这些企业,问题也能解决,或者干脆把这些失地农民安置到南京市来。但是这些大老爷们会为了这些偏远的农民费这个劲吗?踢皮球不是容易得很吗?

      所有以上这些,来源是和记者,以及扬子石化一些知情人士的谈话。没有大家可以认可的正式报道。我最初找的是市里的公证处、拆迁办、指挥部、信访这些单位,均被当成了记者,回答无一例外,这件事不归我们管,你得去找xxxx部门,一句话就被打发走了。只有信访,说你如果愿意,可以写个材料过来(这是信访在程序上的要求),我们帮你转相关部门。事实上根本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甚至连答复也没有,没人给秋菊一个“说法”。如果有人抱定了“我只相信政府的正式报道”这一思维方式,那可以略过所有我说的这些,也可以认为我在编故事。您请便。

      我没有和其他上访者打过交道,只接触过这么一次。说实话王司机在我认识的一年多里还没有去上访过,他得挣钱养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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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个人的推测

        我之所以说一定会有隐情,就是我觉得你说的事情经过在逻辑上有不合理的地方,感觉中间缺了链条。

        我以我的经验推测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

        1996年到1997年左右,因为南京二桥项目,大厂区需要拆迁1200-1400户农民,1000户左右拿到了拆迁补偿,另有400户与政府签订了协议,以拆迁补偿换取四家大型国企的工人身份。在这一过程中,这400户农民为了确保自己在抽签中可以抽到工作,给了其他农民钱,其他农民得到钱之后退出了抽签。(以上是你的叙述)

        拆迁结束后,四家国企拒绝接收400户农民,地方政府协调未果。结果造成这400户农民既没有拿到补偿,又没有得到工作。(这是你后来补充的)

        可是我觉得你还是没有把所有的事实说出来,也许你是不知道,或者你有意回避。

        我推测在地方政府与四家国企协调未果之后,政府一定还会采取其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可能性比较高的一种是:与400户农民协商,作废以前签订的以搬迁换工作的协议,重新给予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可能略高于其他1000户的补偿标准,但差距不会太大,以避免其他1000户农民的攀比。

        接下来的事情我推测是这样发展的:400户农民中,一部分或大部分觉得进厂当工人无望,接受了补偿。另一部分拒绝新的补偿方案,一些人可能是的确想当工人,但更主要的是一些人是因为自己在抽签过程中给了其他农民钱,这些钱已经无法要回。这一部分人拒绝领取补偿,坚持要上班或要求更大额度的补偿。最后,这部分农民与政府形成僵局,久拖不决。

        上面是我的推测,政府对400户农民进行协商补偿的环节我觉得应该是存在的,否则不和常理,但你没有提到。我觉得这件事是属于那种合情不合法的信访问题。合情在于的确有一部分农民受到了损失,他们为了能抽上签,给了其他农民钱,在无法当工人又无法要回钱的情况下,他们自然希望政府能够给他们补偿这部分损失。不合法在于政府有理由拒绝补偿农民的这一部分损失,因为农民之间的交易是农民的自主行为,与政府无直接关系,政府给予补偿于法无据。

        我的推测不知道是不是符合事实,但我的确感觉你的叙述有很多不符合逻辑或含糊不清的地方。有些细节对定性整个事件很重要,比如当时是拆迁农民的住房还是占用耕地?农民和政府所签协议到底是怎样表述的,一些承诺有无限制性条件?到底有多少农民最后没有得到补偿?

        另外要说的是,你说的事情大概发生在90年代中期,当时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还很弱,问题也很多。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最近10年来有关政策变化很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在不断加强的,总体上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很大进步,我不否认问题,但最少我感到满意的是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 家园 谢谢你的讨论

          至于政府是不是有另外的补偿,在我接触的那段时间里,肯定是没有的,我在王司机家待的时候,还接触过其他相同境遇的人。当时距他们拆迁已经有差不多两年了。那段时间认识了一个采访这件事的记者,几个月后给我一份小报,刊登了他的调查报告。在里面也没有追加补偿的内容,我的最终结果是,政府彻底地不管了。此时距拆迁有两年到两年半时间。

          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接触过这个问题。

          咱们直觉对想象,再说几句吧,也不用争什么。02年大厂和六合合并,盖章的单位一下子消失了好几个,凭直觉,除非碰到哪个爱民如子的青天大老爷,这些农民是彻底没戏了。

          你的猜测里有个致命的缺陷。政府签的土地换工作的协议,不灵了。当然比较好的领导会尽量解决这个问题,就像你说的几个option。但是,如果政府不作为,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强迫政府来善后。政府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完全看市领导的心情,以及手上有多少预算外的钱。扬子石化是副部级的单位,它的老板和南京市委书记是平级的,完全可以客客气气地把你打发走。况且南京市也花了点劲作过努力,即使没有成功,市领导也算为你们这帮农民出头露面请过命了。所以,这种事情,踢皮球是最容易最直接的处理方法。至于你说的

          政府对400户农民进行协商补偿的环节我觉得应该是存在的,否则不和(合)常理,
          ,如果政府行政都按法律,按常理,我们早就是和谐社会了。

          胡温上台以后,强调“和谐社会”,近年来,对弱势的保护要比原来好得多,我更加拥护这样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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