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盗版岂能有理 -- 不爱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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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盗版有理,是因为不存在切实有效的反盗版的途径

      数字世界与实物世界不同,数字物体没有独占性,复制是没有成本的,是无限的。实物世界的反偷盗概念和措施都不合用。知识产权本身,从来没有得到过有效的保护。以前所得到的保护,是通过依附在实物上得到的。比如盗版书,可以被查扣的是书这个实物形式,而不是书的内容本身。我可以把书看完了记在脑子里就走,谁也拿我没办法。比如专利,被保护的是用了该专利的产品,而不是这个创意本身。我可以把产品拆开来,把原理搞清楚后满世界跟人说去,只要我不用它来造实际的产品,就没事。软件可以依附在哪儿呢?以前有办法。一是依附在硬件上,和机器搭着卖,如果你卖的机器装盗版软件,销售商多半要倒霉,所以他们装Linux。二是依附在光盘上。中关村的民工虽然猖獗,毕竟还有光盘这么一个实物的形式,还能抓得到。

      可是,问题来了,在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没有办法阻止。软件不需要依附于任何实物就可以传播。要反盗版,就要随时准备付出失去言论自由和通信自由的代价。这个代价就太大了。反盗版的唯一工具是道德,但只要利益足够大,它就会被摧毁。所以我说,既然不可为,就不要为。

      知识产权,是共享好,还是独占好,哪种更有利社会发展,这本身有争论,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共享的知识产权不是没有先例,科学论文就是一例。既然双方都有道理,而一方的观点又不具有现实性,那我就支持另一方的观点。

      可以讨论的是,在共享的条件下,如何有效激励软件的创造者。这不是没有办法解决,不然不能解释那些非营利性的事业有人在做,比如慈善事业。有一种观点,虚拟的成果,也应该得到虚拟的回报,而不是实物。比如名声。创造者可以从这虚拟的回报,间接的得到实物回报。中国的音乐,影视盗版同样猖獗。但歌星,影星们活得好好的,为什么?就是上面的原理。他们的回报,来自他们的知名度,来自演唱会,广告等间接途径。或者,像科学研究一样,由国家和社会来支持。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其实早在76年就有过类似论战

        其实早在76年就有过类似论战,由gates的“一封给爱好者的公开信”引起(http://www.blinkenlights.com/classiccmp/gateswhine.html)。快三十年过去了,从软件业的发展来看,不管你对gates个人和他的公司是什么态度,不可否认他当初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

        70年代个人计算机行业和今天完全不同,不是支柱产业,完全就是hobby,在那个环境下不花钱买软件对很多人是很自然的事,也因此造成了一个软件应该免费的传统。其实那时候大专业计算机商像dec,ibm难道不卖软件吗?他们的软件贵到根本不卖的地步,客户只能在买机器的时候从他们那里租!

        对于防盗版技术方面的讨论,不禁让我想起另一件事。几年以前(现在的比例应该低些了),一份电话公司的月账单里收的钱中有40%是花在准备账单上的。那么有人自然会问,我每月自觉记账交钱,不用你寄账单好不好,这样我每月可以少付40%,电话公司也没有损失。显然行不通,因为大多数人不会老老实实(当然其中很多人还会举着道义的大旗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电话公司也会亏损,直至影响整个产业。

        软件盗版不是没有办法对付,而是软件商没有花足够的力气在上面。比如通过网络和复杂的注册密钥系统,软件完全可以做到实时核实注册和用户信息,让不是正版用户根本没法用。盗版存在无非是因为盗版的技术要求太低,远低于软件开发。如果有一天防盗版技术复杂到盗版小作坊无法承受的时候,自然盗版就会消失。除掉技术本身上的问题(比如internet还没有普及到每个用户),软件开发商们还没有这样做是因为防盗版的开发成本完全是多余的,对自己产品无益。但是凡事都有个度数。如果开发商认为盗版的危害严重到一定程度,他自然会在防盗版上多花力气。结果当然开发商不会自己承担那部分费用,而是像电话账单一样,每个用户都为此付出代价。其实ms,adobe都已经开始向这个方向做了。

        • 家园 嗯,我确实说得太武断了

          我说的适用于电子书一类的东西。对于软件,由于其复杂性,确实有一定的反盗版办法。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加锁的办法,就有解掉的办法。正版软件商能做的,也就是把盗版的成本提高而已。

          我认识一些人做软件的water-mark的。这与反盗版不完全是一个概念,反的是集团化的,明目张胆的盗版。当别人拿你的软件改头换面一下,然后拿出去当自己的卖,你可以上去,说这里面有你的水印,所以他是偷得你的。可是,他们越做越悲观,因为每次想到一个加水印的好办法,就会更快的想到破坏它的办法。所以,他们已经趋向于认为此事不可为了。

          软件中,能被保护的,不是算法,也不是高层的结构,而只是具体的表达,也就是那一行行的具体的程序。可是,随着计算机自身的发展,随着自动编程能力的提高,具体表达这部分“蓝领”的工作,价值会越来越低。假设有一天这部分趋向于零了,那软件不就是没有可保护的东西了。

          说得有点乱了,我自己还没完全想清楚。

      • 家园 有见解!
    • 家园 不过,从本能上,我反感微软。

      它在中国的做法实在是太傲慢了,太贪婪了。

      它在其他国家可以推出各种优惠,给学生的优惠,等等等等,

      在中国却从来不肯,我只看到它在借用政府打击盗版的

      时机谋取暴利。它---- 只说微软中国,企业文化实在

      让我反感。---- 所以我在转向 Linux。免得我在国内

      用不起软件。

      • 家园 其实IBM也是一样的黑,如果不是更黑的话
      • 家园 微软的行为可能更中国的盗版有关。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PC国,但

        微软在中国的销售量却是全球排名倒数第几。如果你是公司领导人,你怎么想,你怎么做!

        中国软件迟迟不能起步,盗版是一个重大问题。投下时间,人力,物力却不到return,谁还会搞软件!

        • 家园 别这么说

          “中国软件迟迟不能起步,盗版是一个重大问题。”

          不如说,国产软件业自身实力不强是最大的问题。

          WPS和OFFICE同样面临盗版问题,但二者市场表现,一目了然。

          • 家园 我不这么看。微软的Office在中国不挣钱不要紧。微软可以在其他

            市场赚足够的钱来支持他们的开发团队,保证有第一流的人员,设备以及其他一切条件。

            而WPS在中国不赚钱,就是死路一条。没有钱哪里还留得住像样的程序员和其他高级人才!没有这些人才,怎么可能有好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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