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记忆的衰老以及贱人之贱人 -- 疯神光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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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记忆的衰老以及贱人之贱人

    记忆的衰老要比预想中老得快,这个速度甚至超过了身体的衰老。去年我还能记起五、六年前的事情,现在最多只能想起去年的事了。我的记忆力远不如我姨,她今年五十九岁,还能清晰地记得几千前发生的事情,说起夏商周等远古之事来滔滔不绝如数家珍,她研究了半辈子历史,经常劝我学一点,可我花了很多时间才记得,明朝的开国皇帝是朱元璋而不是朱自清,吴三桂的马子叫陈圆圆而不是陈汤圆……

    你不得不认可有些东西是要讲天分的,我天生就不长记性,小时候我妈经常给我炖猪脑子吃,她说吃这个可以长记性,我就吃了很多年,可惜效果不佳,然后有一天我突然顿悟了,面对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炖猪脑,我问我妈,妈,你认为猪长记性吗?然后我妈也顿悟了。这说明炖猪脑不能让人长记性,但能让人顿悟。

    因为我对过去发生的事一片迷糊,所以有一些经历是很有趣的,我经常会遇到某个陌生人,可我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他会亲热地跟我打招呼:嘿!这不是老妮吗!有时候这个人会出现在车站和我一起等车,对方絮絮叨叨地回忆起我们温馨的童年,他说我小时候爬墙上梁偷鸡摸狗无所不为,最厉害的一次是把农大的芒果园扒了个洞,钻进去把那一枝桠的芒果摘了个满怀,最后被守园的婆娘发现,那恶妇追了我两条街,直到我爬上二十米高的榕树才幸免于难。“你还记得吗,当时那女人在下面恶狠狠地说‘你下来就等着受死吧!’”他兴奋地比划着说,“可你在树上喊道‘老子就是死也不下去!’哈哈!”

    我尴尬地应付着,他说的这些事我统统都不记得了,我竟然有过如此辉煌的历史。要知道,我现在留着齐耳的短发,文质彬彬,腼腆害臊,即便有帅哥在我面前打牌出千,我仍会主动地帮他把牌换回去,还告知“当心形象”。后来我那位朋友在车上跟我告别的时候,我才猛然想起他是当年怂恿我偷芒果的人之一。

    还有一次,这样的陌生人出现在医院里,当时我正在排队拿药,有个陌生的女人从后面拍我,“嘿嘿!这不是傻妮嘛!”我盯了对方数秒后,确信从未见过她。

    “你也来看病吗?”她问我。

    “是的。”

    “哎,这么说我们是同病相怜啊!”

    “请问你是看什么病?”

    “我儿子出水痘了。”

    “……”我心想谁TM跟你同病相怜那,你看完儿科最好再去看看脑科!

    接下来她回忆起我曾经是怎样怎样迷恋某个帅哥,玩命似的追求他……我想我得再去看看心理医生了,要知道,那男的现在是个麻子,而且胖的出奇。可我还是宁可相信她也不愿信自己的记性,我不长记性是已经被证实了的,或许我曾经真的喜欢过某个人——我不也曾偷看过幼儿园时女同学的裸体吗,只能说明我从前的取向不对,好在我已经把过去的事情完全的遗忘了,如若不是有人提起,我再也不会知道。

    我现在只喜欢好看和聪明的男人。我要说,我是个正常的青年,只是有点健忘,但这不见得是坏事。有人说人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而我没有任何烦恼,因为记忆的衰老,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可以让生活从新来过,这的确不是坏事。尤其是结了婚之后,健忘的好处就变得更明显了,只要你足够健忘,那么每天早晨醒来,你都会发现枕边睡着不同的男人。

    我把我这个新的发现告诉我的朋友。他回答道:哈哈,真有你的,你这贱人!

    我感到很欣慰,被唤作“贱人”,前提是朋友至少把我当人看了。而在多数人面前,我不太敢把自己当人看,众所周知,如果一个人在众人面前太把自己当人看,就会显得其他人都不是人了。“贱人”则是一个不惜降低自己人格,而把快乐带给众人的象征。

    我还是一个有前途的青年,不是么……

    关键词(Tags): #记忆#贱人元宝推荐:牛铃,夏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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