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两家倒掉了,供应商势必大受影响,反过来又会影响到福特。所以,想要独善其身,不容易哪。
给你举一个类似的例子。
我现在所在公司经常要去供应商那里采购一些铸件。这些供应商当然不只是为我们一家公司供货,据我所知,除了最大一家是我们的控股公司以外,其它供应商那里我们的订单最多也就是占50%。结果,今年一月以来,因为供应商的其它订单来源纷纷停止下单,不止一家供应商宣布要减产甚至停产回家,弄得我们的采购员玩命儿给供应商打电话:求求您,别停产,要停产好歹把我们这票单子先生产完毕......
直接插手董事长的任免?
美国是不是也要成立一个国资委啊,凡是接受联邦援助的公司、银行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人选都得经过国资委的同意。
这个方面,中国政府有很多经验,如果奥巴马有需要,中国应该很乐意传授经验教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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