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自己亲自办过。需要到公安局指定的某个印章公司去订制,且公章、财务章需要到公安局备案。但是,由于是电子格式,所以反倒没有以前手制的容易鉴别。这种印刷钞票一个道理。
当然人家自己可能看着不草。
越潦草越不容易模仿。
其实基本就是一幅画,咋都成,乃爱用自己的汉字名字也冇问题.....只要每次都签的一样(大体).....
荷兰还是认签名比较多.上课点名单上都是一笔一划写得认得出来的,但是比如签合同这样有法律效力的场合,都是鬼画符那种用来避免模仿的.
另外比较正式的文件如果签名的地方没有事先打印的名字也会用工整的写法再写一遍不然真得可能不知道是谁的签名.
宋朝就有了,叫花押,那签名真的和画图一样。
另外,BILL GATES的签字相当工整,嘿嘿。
某次老外倒过来看了
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在国外一般都是签名就可以,偶尔也要求盖章什么的,但是不清楚到底什么时候盖章是必要的。
合同法里面说的是签章,签名或盖章都有效。但是有时要确定订立合同是私人行为还是代表单位的行为,同时有签名和单位盖章更能明确是代表单位的行为。
对于私人来说,盖私章,伪造的机会比签名大,比如有人可能有数个章,一旦发生争议,拒不承认其他的章是自己盖的的可能是有的。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