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维和的日子(一)童年的我 -- 东方红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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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维和的日子(二) 从消防警官到维和警察(1)

      要说维和得从我学英语开始。我于1989年3月入伍到山西,一开始在警卫班站岗,当时我们除了工作之外,业余时间比较多,领导引导有方,使当时的中队学习气氛非常浓,干部爱学习,战士也学。有同志想考警校,就学习数理化;有的同志想练字,就买了庞中华字帖;还有的同志买了吉他,开始学弹唱;我也买了《新概念英语》和《许国章英语》,开始自学英语。

      我原本读高中时英语就不错,入伍后就想着考个好点的学校。当了一年多兵以后才明白,我们当时只能考警校,也就是中专,根本用不着英语。但是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我知道英语只要放下,就再也捡不起来,我不能让我辛辛苦苦学了一年的英语放弃。说实话,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我当时为了买英语资料花了很多钱,我不想让这些钱都白花了。当年我每月的津贴是20元,买一本英汉辞典就花了我19元,从家里带来的那点钱也全投资在买参考书和磁带上了。

      就这样,业余时间我每天又看数理化又学英语,时间不够就尽量少玩、少休息。那时我把每天睡午觉的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每天都是吃完午饭先学习一会儿,等到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吹起床号时我再睡觉。否则,睡得早了再想爬起来学习就很难,而睡晚了呢,起床号响了,想不起床都不行。

      为了学习,我业余时间从不打牌、不看电视剧(新闻联播是一定要看的)。像我这样学习还不算是最刻苦的,还有的同志半年没看过电影(我们部队基本上每月看两场电影),没出过桃园南路(我们单位的驻地),最多也就是在单位附近的小店里买点方便面、牙膏等日用品。当然,我没有因为学习而耽误了工作,恰恰相反,我工作非常认真。由于我文化底子强一些,学起东西来领悟得快,又肯吃苦,经常受到领导们表扬,当兵才半年就当上了副班长,一年就当上了班长,一年零两个月后就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记得有一次单位要粉刷营房,买回了辊子和涂料,但我觉得用辊子粉刷太慢 ,就到驻地附近一个建筑工地借回了一台设备,只要用手摇就能把调好的涂料喷到墙上,我们三个人在炎热的夏天穿着雨衣把当时的办公楼粉刷一新,喷了一遍又一遍,用一天的时间忙完了一个星期的任务,干完后全身湿透,胳膊都肿了,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还经常到炊事班帮厨,帮助炊事班的同志们喂猪,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老母猪生了小猪崽后,炊事员怕老母猪睡觉时翻身压死小猪崽,一连几天几夜守在猪圈,我也自告奋勇替他们在猪圈看护了两天,猪圈那股难闻的味道真是熏得人头疼,更别说还得搬个马扎坐在猪身边熬一整夜。啰嗦这么多,只想说我在搞好学习的同时,本职工作也干的有声有色。

      当兵两年后,也就是1991年,我以总队第三名的好成绩考上了南京消防指挥学校。可能有些同学觉得考上了警校,抱上了铁饭碗,渐渐把学习变成了应付考试,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我却没敢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我觉得考上了警校只是我人生学习的又一新开端,学些什么呢?第一学期都是基础课,对于高中还学得不错的我来说不太难,所以我每天仍然坚持学英语。

      1991年南京消防学校刚成立,管理比较严,对学习和训练抓得很紧,再加上营建任务重,自学英语的时间很少(当时没有英语课)。我仍然是少玩多学,很少外出(想外出也难,两三个月才能轮一次)。为了练好口语,我每天早上5点钟就起床去教室读英语,中专两年的时间基本上就是这样坚持下来的,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也被当初的学习精神所感动。特别是那年刚闹完大水,冬天的气候跟往年比特别异常,非常冷。我一个人穿着大衣,顶着呼啸的风走到教室,偌大的教室里,只有孤独的我在寂寞的日光灯下大声朗读。说实话,如果不是之前站了两年岗,还真有点儿害怕呢,我们这儿的地名就叫坟头,据说是日本鬼子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埋人的地方。那时晚上的熄灯时间是固定的,大家都得遵守,而且我也不想影响别人,但我熄灯以后也不能闲着,我就带上耳机听英语磁带,上中专两年用坏了两台单放机。到现在我还是这个习惯,晚上不看点书或听点东西就睡不着。

      就这样我又利用业余时间学了两年英语,毕业后回到山西消防总队被分配到警通中队工作。机关中队的工作很忙,人员少,任务重,事务杂,在领导鼻子底下工作,要求很严,即使你是干部也不能随便外出,必须做到随叫随到,要知道当年可没有手机、传呼机,只有一部电话分机。再说中队30多双战士的眼睛都在盯着你,如果你不在位,很快战士们就会知道,有些年龄大、兵龄长的人就会偷偷往外跑。因此,我把办公室搬到了警卫班里,门对着大门口,窗户对着大院。这样,我就能一边了解大院和门口的警卫工作,一边看书、学习。在警通中队工作的八年中,我对警卫业务特别熟悉,门口随便过一个人,我就能知道是谁家的岳父,谁家的保姆等等,因为工作出色,还荣立了两次三等功。其实我也羡慕过人家花前月下、欢声笑语,我也曾经尝试过,但总觉得那些喧嚣不属于我。结婚前,陪爱人去过几次歌舞厅,结婚后就再也没去过。我还是爱看我喜欢的书、学我的英语。

      我仍然是整天呆在中队,除了工作,就是自学英语。只不过由于经常值班,连个英语学习班也不能参加,很是遗憾。为了练好口语,每天早操后,我都坐在院里读半小时的英语;后来到机关工作,在郊区分了一套住房,我还是老习惯,每天早晨跑步,之后大声朗读英语。我的行为在某些人眼里显得有些另类,看上去还有点显摆,还影响了邻居安逸的生活。有的家长批评孩子上网、打游戏,往往把我拿出来当例子,有的家属埋怨老公打麻将、打扑克,也把我拿出来当榜样,结果弄得我成了黑典型,我知道许多人明里不敢说我,暗地里恨得我牙根疼。还有一些同事问我学这东西干什么?我的一位表姐夫还说我长这么黑(不好意思说我长得不好看),以后也当不了翻译,更不能出国,学英语有什么用?当年没人会想到中国以后会派维和警察,我也没有预见到自己会当上维和民事警察。别人对我的议论丝毫没有动摇我学习英语的决心,反而坚定了我的信念:一定要学出个样子来,让他们看看。我当时只想学点儿东西,不能让青春埋没在打牌、下棋、唱歌、跳舞中。因为当年英语比较热门,而我比较擅长,就选择了英语。当时我想,中国的消防比较落后,等学到一定水平,有机会时,翻译一些外国的消防科技文章或成功战例,以供我们提高战术水平及消防装备的科技水平。唯一让我安慰的是,我们单位新分来的一位大学毕业生,看到我能够阅读英文的《China Daily》很是惊奇,对我说“我还以为当兵出身的都是粗人呢。

      十几年中,我也曾动摇过几次,总觉得付出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学得太慢收获太少,而且工作中也用不着英语,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正如一首歌所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整天烦恼。我恨不能发明一种灵丹妙药,吃了以后马上能说地道的英语。但动摇归动摇,我最终还是坚持学了下来。我忘了是谁曾经说过一句话“天才无非是忍耐”,我不是天才,但我做到了忍耐,尤其是耐住了寂寞。多年以后回山东省亲的时候,发现我的一位初中同学已经成为我们城市的围棋高手,他告诉我,甭管一个人聪明与否,十几年如一日一直爱好做某件事,肯定能在这方面有点成就。对此我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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