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此地居然形胜(我的北京) --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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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大凡一个人,只要还能站着说话

        总要忍不住指出别人口袋中的“小”来。

        呵呵。

    • 家园 楼主的历史感很强啊.

      看见两个熟悉的名字.

    • 家园 俺也在亚运村那片儿混,曾经。。。
    • 家园 这篇文字,

      让我极想念北京。

      所谓北京者,非谓有故宫之谓也,有读书人之谓也。

      ----是这个感觉,你一句话写出我心目中的京师,也因此想念我那些傻傻地、纯粹地读书人之好友来。

    • 家园 威兄真好文采!
    • 家园 修得明镜智、长生玉骨佛

      修得明镜智、长生玉骨佛

        

        在电话里,声音是那么的小。

        她说她要结婚了。

        我说,那,我请你吃饭。

        

        大年初十,我见到她。

        她老了,不漂亮了,但,还是那样的美。是的,站在我面前的,不仅仅是现在的她,还有七年前的她,她们同时到来,所以,我能在同一张脸上,看见两朵笑容。

        我感激岁月,感激我的记忆,更感激她。

        她说她和她的妹妹一起到县城来,她的妹妹现在在美容厅剪头发。

        我说,我找过你四次,每一回在你教书的小学游荡,看不到你。她说,是么,我找过你两次,你都不在。

        我想着,我们有六次相遇的机会,而七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她的家是离县城十里的小村子,这样的距离,足够把一段感情埋上七年,只是,时间那么短,出土了,新的让人有点失落。

        我说,你瘦了。

        她说,应该是老了。

        我说,怎么会。

        她说,呵呵。你啊,还是一样,撒谎都那么不诚实。

        她把手指放在自己的脸庞上。

        

        我问,结婚了?

        她说,恩,谈了十年的恋爱,该结婚了。

        我问,是啊,我们也认识七年,再过三年,咱们可以搞搞婚外情。

        她抬起脚尖,作势要踢我。她的皮鞋是红色,尖头鞋。她说是新娘鞋。

        吃饭的时候,她的妹妹也来了,长大了,很漂亮,现在大三,一顿饭的时间,看着她妹妹不断的走出去接电话,我说,我能不能报名。

        她瞪了我一眼。

        她说,你变化不大。

        我说,其实你也一样。比如,常常话说半句,就被你的聪明堵在肚子里头,从见面到现在,你至少已经堵了我十次以上。

        她说,也不对,其实是有变化。处世做人,还是不同的,比如以前你请我,只会招呼我,不招呼别人。

        我说,那是因为你妹妹长大了,漂亮了。你说的对,人还是有变化,只是见到老的朋友,自然就恢复旧时的模样。而且,一个人,再怎么变化,做人处事再怎么不同,处理感情的方式,还是很难变化的。

        

        吃完饭,我说,陪我走走。

        她点了点头。点头的时候,我发觉她的脸面变得娇小。

        顺着路,没有去向的走,那是人民会堂前的大街,两边高高大大的树,冬日暖和,夏天凉爽,是个小天堂。

        我问,你妹妹读什么的。

        化学。

        真可怕。要是男人对不起她,她一定可以把他化掉。

        她问,你现在干什么。

        我说,写小说。我不免想,为什么,七年前,我只敢和她说我看书。

        她“哦”的一声,显见并不惊奇。她说,你的情书写的很好的。

        我问,如果当年你没有男朋友,会选我吗。气氛这么好,让我觉得这个七年前的问题还没有失去上诉的期限。

        她笑,手放在鼻子下面,还是笑,说,你那么丑,怎么可能。

        我看着她。我觉得这个答案真好。

        她有点严肃,说,其实,我觉得选择一个人,等于选择一种生存方式,王威,你不是个正常的人。怎么说呢。你当时把我吓坏了。我们只见过一面,而你连我的名字都弄错了,居然第二天就找上我家。对了,清华结婚了。

        清华,那个清华。

        不会吧,你就是因为她才认识我的。

        我说,我真的不记得了。我能记住你,就不错了。说真的,是你当时的聪明吓坏我了。

        怎么你们都说我聪明,我男朋友却老是骂我笨呢。呵呵,现在应该是老公了。

        我笑道:这就是他成为你老公的最大原因。

        她也笑,你说的对。

        她说,王威,你以前挺可怕的。真的,不是那种可怕,而是,怎么说,报复心理特别重。

        怎么会,我又不是小气的人。

        你不小气,我是说对感情的方式,你的感情,太激烈。说真的,我没想到我们今天这顿饭能吃的那么好。

        她问,这些年,你谈过几次恋爱。

        没有。

        真的。我有点迟疑,问,网恋算恋爱吧。

        她大笑,连连点头,说,算,算。

        

        一路上,反反复复是这样话,真是舒服,如果不是七年时间的隔阻,我们不会这么诚实的对待彼此的感情。

        我说,听到你结婚的消息,我很高兴,真的,终于可以放下一块大石头。我说,明年的初十,我能请你吃饭吗。

        她说,只要你记得。

        我说,也是。

        她接了个电话,说她爸爸也下来了,正在美容厅理发,今天全家都来三叔家拜年。

        我陪她走到美容厅门口,彼此再见。我去邮电局的报亭买了一张报纸,回来的路上,又经过那家美容厅,透过窗玻璃,看见她正在挑拣出父亲头发,笑。

        七年前,我第一次看到她爸爸,是和她坐在她们小村子的基督教堂,她指着前面戴安全帽的人,说,那是我爸爸,他小时候可聪明了,老人都叫他小诸葛。

        对不幸的人寄予同情,是一种德行。

        我的德行并不缺乏,照理,我应该同情我自己了。可是,我走在风里,摸着风的颜色和气息,那么的冷又那么的热,只感觉到幸福。

    • 家园 在火车上

        我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喜欢在火车上。

        我说过很多的话。

        我活着。

        

        人类有一天会进化,长出一双翅膀来,象天使,在天上飞。于是,天使有老的,有少的,有好看的,有难看的。有男的,有女的。

        我们的千子万孙,在空中,白纸片一样的飞。

        我一直相信会有这么一天,谁愿意走路呢,从非洲出来,都走了八百万年,还不够么。到了那一天,人类在天上飞身轻举,飘过来飘过去,往前看往后看往上看,当然,还要往下看,就会看见几千万里的铁轨在大陆上延伸,穿山越岭。

        那时候的人类应该还能通过图片和影像想象,去想象,在大陆上,曾经奔行着无数列火车,载满着所有人的蜜甜哀愁希望失望,起点终点,到处去,四处去。

        往下看,整个大地,多么的死寂,铁轨应该不会被拆除,成了路标,人类只要沿着生锈的铁轨,慢慢飞,从北京飞到广州,或者飞到快一点,从昆明飞到莫斯科。

        

        公元两千零零七年二月五日,中国的火车站,火车有了很多变化,和十年前的火车,真是大不一样了,两样了。比如我现在坐的这辆T15,从北京到广州,原来要三天两夜,现在只需要22小时了。

        

        22小时,实在是太短了,只不过睡了一个觉,看完了《美食家》,看完了《小王子》,再看一本《赤地之恋》,加起来,还不到30万字,看完三本书,抽七八根烟,就到站了。虽然还晚点了半个小时。

        旁边的一个台湾人,攘着金边的眼镜,喊,冲着服务员喊,你们大陆怎么能这样,老晚点,我和别人约好的,你们大陆人怎么一点时间观念也没有。

        我能抱怨什么呢——时间被浪费了,白白的浪费了。我没有办法,让列车员们为我专门开一趟三天两夜的火车。

        如果是旧年,我指的,当年是十年前,我会在硬座趴的不耐烦,站起来,从一个车厢逛到另外一个车厢,一直逛到火车上餐厅,然后看别人在餐厅上吃饭下棋抽烟,我会一根又一根的抽烟,直到两包烟都抽完,我会站在过道,看着四野在面前地毯一样铺开卷起来滚起来,听着单调而低沉的车轮一下又一下的敲打耳膜。

        那时候,我一直想做一个乐观向上的少年人,就像现在,也一直在努力,要做一个乐观向上的青年人,但是,火车实在是太长了,那些该死的忧伤,该死的哀愁,还有该死的爱情,都来了。涌出来,浮出来,所以说,时间是好的,特别是在十年前的火车上,刚刚好,好的恰恰把你的忧伤该死了,把你的哀愁该死了,当然,还有你的爱情。

        可是,现在,我害怕,22小时太短了,不够。

        我怕我的忧伤,我的哀愁,我的爱情,都一样一样的死了,在这不够的时间里,再活不过来了。

        软弱的心,时时都会有。更也许,下了火车,吐上一口烟圈,这心,说没有也就没有。

        

        我,只是一个人,有着微渺的智识,阴阳集于一身,处于天地之间,坐在了火车上。而火车在大地上奔行,大咧咧地带着无数人的命运,就像现在的我,用手指在键盘上,写着键盘所不能理解的字。

        一站一站,停下又离开,一念一念,想起兰州。为什么想起兰州,火车带着我曾去过多少城市啊,想兰州,实在并没有什么道理。那城市,我呆过,是我呆过城市中时日最短的,不过三四日。

        因是借着火车到兰州,因是想起。因了这想,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灭了前生,还有今世,毁坏了今世,又还要惦记着来世。是这样一念一念,百念积累,原本是有情,到底积累到无情,积累到回忆重浊来相忘,心有不甘,心好不甘。

        侧个身,伸个腰,便要摇动震动从头到脚的众生,那居住在我身,我身上的180种从八百万年前非洲带到东亚中国来的细菌,要有光,借着光,让着细菌们摇落震落到眼前,化成灰来,化成尘,化成三界五行充塞之微尘。

        微尘随风去,去去再不念我身,又混同了现在世的这些尘那些尘,挥舞成火车外的青烟渺渺,壮观得去遮拦天地间的落日圆,写绘不成的佳山水。

        尘劳奔走,劳了心不够,劳了力还不够,便成就一个俗气的人,是再不配对这眼前浩淼的佳山水说三道四。只能看,隔着车窗看。

        车窗内,再不是十年前的少年郎。

        什么也留不住,什么也留不下,在脑中过去的思绪,在手下弹出的字,在午夜惊醒的梦,都是空,都是无,一生事业,不在空空的梦中梦,便在明明的镜中镜。

        这火车,穿梭过我的前世今生,要让前身今身后来身,在镜中闹热的显现,在梦中闹热有如故友般会见。

        是有一日,逃不了推不开的那一日。

        有人于空中吻火而坠,又有人于轨上暖血而卧。

        又有我,我将于人海茫茫中,碎片了,微尘了,消失,陨灭,如一纸笼中空转之跳焰,是油尽了。

        是运数穷了,命终了。

        终,终于额头轻轻撞了一下车窗。

        扔下快烫手的烟头,广州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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