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适度批评开胸验肺的医院合乎情理——从一个医生的角度来说 -- 良金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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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法定职业病”和“有职业性危险因素的疾病”不一样

      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在临床工作中遇到了,肯定会直接报告医务部,联系律师。所以在这里只能勉强回复一下,抛砖引玉。

      1.在小六河友说的那种情况下,我当然会进行诊治。因为肝癌是一种“具有职业性危险因素的疾病”。而这样的疾病许许多多。如果全归职业病院的话,恐怕全世界大部分医生都会归口到职业病防治所去。但是,我只会在病历上写“患者具有职业性危险因素”,而不会写“患者所患肝癌由其所从事的品酒工作所引起”。因为第一,大部分患者所患肿瘤,包括肝癌的直接病因在现在是不清楚的。我没有证据证明那个观点;第二,这个职业性的认定需要专门机构(防治所)来做。

      就好像有些门诊患者要求开请假条,以便泡病号。而医生只能在诊断书上写“建议休息”或者“建议休息3天”而不能写“放假3天”一样。老板才有资格给你放假

      2.而“尘肺”和“肝癌”不同。特殊之处在尘肺属于“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Google上现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对于职业病,法律上所作的仅是一个基本规定,而更为具体的则是进一步地规定职业病的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这也就是由政府部门依照法律的授权具体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列入目录的职业病是依法确定的职业病,又称法定职业病(对张海超们有意义的规定),与前述广义的解释相对应,它是一种狭义的解释。所以说,在理解和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中,它所指的职业病并非是泛指的职业病,而是由法律作出界定的职业病。由法律授权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职业病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释义》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

      2002年5月28日,卫法监发〔2002〕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卫生部 劳动保障部

      二OO二年四月十八日

      职业病目录

      一、[SIZE=3]尘肺[/SIZE]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三、职业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九、职业性肿瘤 十、其他职业病

      政府规定,确诊的法定职业病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死亡时,均应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实行经济补偿,故也称为赔偿性疾病。——职业病防治所的职责所在。

      • 家园 所以说,郑大医院只是进行普通的病理诊断,最终的职业病

        鉴定还要有职业病防治所进行!

        你要说郑大医院做有创手术来验证“尘肺”有些太过,我认为从技术层面,这可以商榷,但这是谁逼的?

        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古代有个孩子被诬陷吃了别人的鹅,本身就是诬陷,如何证明清白?最后孩子母亲在众人面前,把孩子剖腹,取出胃中食物来证明孩子的清白。

        张海超就是那个故事的现代版,其实用不着这样的,可谁逼的?

        这件事,你就技术层面谈论,甚至咬文嚼字谈概念,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因为大家都没有看到张海超的病例,就细节的病案讨论不出什么。

        我结合你的专业举的例子,不是跟你讨论什么是法律概念上的“法定职业病”,而是让大家了解张海超维护自己合法权利遇到的类似第22条军规的困境

        通宝推:唐家山,
        • 家园 可不敢说“郑大一院做法太过”

          没有看到病历,了解情况之前,任何人都不可以说“郑大医院做有创手术来验证“尘肺”有些太过”

          看到病历,了解情况之后,我作为一个外行也无法判定这一点。

          • 家园 看报道,张某开始就是按照“肺结核”治疗的,没作用。

            并去过河南省胸科医院(前身就是河南省结核病防治所),做全面检查,结论就是尘肺。

            最后去北京,协和,煤炭总医院,朝阳医院,是个医生,应该了解这三家医院的水平吧?

            在郑州六院按照肺结核治,过了大半年,到了2008年10月份样子,我不是每两个月拍片复查一次嘛,发现肺部阴影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呈弥漫性地扩大。

             于是,我跑到省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好几家医院,都说有尘肺特征,怀疑是尘肺,但我不相信。

              直到在胸科医院全面检查过之后,医生说你这是尘肺,是慢性病,我心有点凉了。

              北京天蛮冷了,下了车我直奔协和医院,接下来的几天,我按照协和医生的指点,又去煤炭总医院、朝阳医院好几家,结论都一致,说是尘肺。

             我说,那既然这样了,就治吧,让我没想到的是,医院的人告诉我,这是职业病,归属地管理,他们没法治。

            [URL=]http://health.sohu.com/20090810/n265844572.shtml

            [/URL]

    • 家园 你是肿瘤科医生,以你为例,说说张海超!

      假设张海超是一个酒厂的品酒师,每天的工作就是品酒,喝酒。长时间,可能肝部就会有问题。

      1 张海超体检,做B超发现肝部有问题,相关化验也说明肝功能不正常。职业防治所的鉴定结果为“脂肪肝”而且还是两个不同层级的职业病防治所做出的,而其他医院诊断为“肝占位性病变”。

      张海超的困境在于: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病!肯定一方有错误的!怎么办?

      2 你若是张的主治医师,该如何诊治?把张又推到职业病防治所?那医生的职业道德何在?

      既然,职业防治所认为是“脂肪肝”。你们认为是“肝占位”,如何确诊?目前状况下只能做肝穿,病理切片断定这个金标准了。

      你当然可以不做,那张海超只能等死,而且一分钱赔偿拿不到。

      你做了,验证出来了,证实了你们的论断,卫生厅却说你们有过错了。

      请问,你们的过错是什么?

    • 家园 幸亏没离开,感谢大家对同行的支持并综合回复

      首先,承认对这件事的了解确实不够详细,“写文章前,先查一查资料,就不会让文章滑稽可笑了!” 的提醒非常正确。

      第一,“胸腔镜辅助小切口右肺楔形切除术,肋间神经冷冻术”与“经皮肺穿刺活检”还是有区别的。主要是觉得从医疗的角度上看有前者给患者的创伤会大些。——这方面的讨论,可能更适合在专业医师的论坛里面进行,发在这里,是我欠考虑了。

      第二,额外说几句关于诊断资质的话。笔者所在医院呼吸内科的实力,在国内绝对算得上一流水平。但是,遇到疑诊肺结核的病例,几个国手看完后,也会嘱咐找市里的胸科医院会诊。“肺结核”这个诊断,只能由那里的医师来下。医疗行业,有一些很严谨的规定。

      而这些规定,是为保护大家的利益出发的。包括“职业病防治”也是如此。班门弄斧说,就是对于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是非常专业的事情,起码包括:工作环境规划,粉尘等污染物含量测定,劳动者防护方案,定期体检。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等等。具体到尘肺的诊断,也最好能明确粉尘来源,确定临床分期,而希望做到对治疗和预后心中有数。所有这些,不是呼吸内科医生能够或者应该全面掌握的了的。职业病和环境医学,是一门很大很深的专业。曾经接受过国外关于职业防护的简单培训。那里,职业病医生能做的东西有很多。工人也因此得到了更好的保护。相对而言,国内的职业病防治确实太过薄弱。希望大家的热情能够促进而不是打击这个学科在中国的发展。

      ————声明一下:我或者我的亲属都不是搞职业病防治的

      即便是这个准入制度,带给大家的,也不全是负面的东西。记得一些年以前,南方周末还在的时候吧,曾经报过山东还是哪个省的肾病“医院”,忽悠了好大摊子,骗了很多患者。那里的老板起得高楼,做得电视广告,却一直没有行医执照。所在省的医师协会一直没有认可他治病的资格。看过报纸之后,我对同事说,很多事情乱了,但是,也有好的东西,在一直坚持。(人们会希望医生们做得更多,但是社会的中流砥柱除了英雄,还是,而且主要是尽了自己本分的每个人)

      医生的敌人是疾病。医生和患者即便不是天然的朋友,也不该成为对手。希望有一天,我们能重新回到一个战壕里面去

      很羞愧花了这么多时间不务正业,也浪费了大家不少的精力。西西河是个非常好的论坛。在里边可以学习到各种各样的有用的知识。基本上每个帖子都是开卷有益。也希望能把自己知道的,感受到的,领悟到的,跳开医疗术语,和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把医生划到自己这一边

      谢谢回复

      • 家园 你所在的医院,如果能从病人肺里的病灶处取下一块。

          再做病理检查,或者可能还有结核菌培养,肯定能

        自己
        做出是否肺结合的结论。

          病理切片已经是最终的检查了,不象光看X光片和症状。

      • 家园 你说的问题,跟这次张海超遇到的是两种不同的问题。

        没有人否认职业病诊断的严谨与权威性。但国内目前职业病诊断的最终目的是用以分清责权的一个证明,这在目前全民还没有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才显得重要,这涉及到一大批利益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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