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關于在烏魯木齊的香港記者 -- 柠檬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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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想這里有個誤解

            我本人很能理解“大陸同胞”的想法,因為我不是土著,我也是新移民

            外來的人總是形容香港是這樣一個地方,or you hate her, or you love her, but you can not just forget her. 我想說我最喜歡這個地方,雖然我承認在上海我的工作環境會最好。全國我走了很多個城市,我發現最喜歡的還是這里。

            我想有幾點原因,一是我喜歡大海,二是我發現一般人都很積極而且現實(當然有時過于現實也讓人不爽),還有一點很重要,我要做中國人,更改國籍不是我的option。

            香港人的自我認同不同于上海,在上海,如果我自稱是上海人,那么我至少是第二代移民,因為多少都有些genetic因素在里邊。但香港人更趨向價值和文化認同,即便廣東話說得“麻麻哋”,但一樣可以講我哋香港人如何如何。其實這也是為何香港人有些自信甚至自負的地方。

            不管怎么說,我們依舊要努力。我希望使更多內地朋友更加了解香港(不是富人的,不是明星的,更不是支聯會的香港),同時我也希望使香港人繼續睜眼看中國,避免做成孤島難民。

            大家一起努力!

    • 家园 双方能不能各退一步?

      比如,新疆新闻办承认指责香港记者部分事实有误,对受伤记者表示慰问,并保证有关方面今后严格执法。

      香港媒体承认采访时自我约束不够,保证今后遵守中国法律,并在采访突发事件时听从武警公安的指令。

      否则,这样僵持下去双方都会因小失大,让亲者痛仇者快。

    • 家园 其实让警察出面解释说记者混在人群中,误会了就行了。

      警察道个歉没什么大不了,赔点药费又用不了多少。用个误会的解释就可以很好的含糊过去了。偶看TB就是好面子,其实道个歉有什么所谓。现在搞成这个样子,无故又多树个敌人。香港新闻偶这里有看,香港新闻的立场还是偏中方的

      • 家园 60年代港英时期左派游行

        港警暴力镇压时也打伤许多记者,港英政府道歉了么?

      • 家园 这是原则问题,武警执行公务,凭什么道歉。

        依照法律,武警、警察对突发治安事件,可以采取迅速平息事态、恢复社会治安正常秩序的现场管制、强行驱散。对拒不听从现场警察指挥命令的人员有权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来自法治社会的HK记者难道不知道要遵守法律吗?身处事件现场,难道就可以不听从现场警察的指挥命令了?

        说实话,数万武警、特警在乌市这个敏感城市数月执勤已经很辛苦了。面对治安紧急事件,对不听指挥命令的任何人都可以强行带离或立即拘留。来自法治社会的HK记者可以例外吗?他们这不是在妨碍公务和浪费警方宝贵的资源和时间吗?该道歉的是不守法的HK记者。让依法执行任务的武警和警察去道歉,以后遇到紧急事件,如何保证警察执法的权威和威信?这种原则问题是不能和稀泥的。

        当事记者对处理有意见,可以找港澳办等相关部门处理啊,却闹到外交部的记者会上去。这不是法盲就是别有用心,涉港事务是外交部管的吗?还真把自己当外国人了。

      • 家园 偶看香港记者还以为自己是上等华人,还死好面子

        向读者承认自己是违反了规矩,向全国人民发个道歉书,保证下次按规矩办事,不就可以了?现在搞成这个样子,形象越来越无赖了。就这样子,将来怎么求中央给钱呀。。。

    • 家园 爬完了本帖,貌似大伙儿都认为记者无病呻吟

      嘿嘿。香港了,啥时候认同中国了,啥时候干事才能靠谱点。

    • 家园 我很疑惑,香港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连23条都通不过?

      净要权力,不负义务。

      • 家园 see

        链接出处

        • see
          家园 这是对着黑影开枪

          以下是你对 23条国家安全法释法权的理解 :

          關鍵是如果解釋其中細節,如何操作?釋法的是全國人大,執行的是香港政府。

          但基本法条文写的很清楚 23条立法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这是单纯的香港本地法律,条文细节由香港自己决定,按英式普通法,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法庭而不在立法者手上, 因此什么行为会被定罪为违反23条破坏国家安全,完全由香港法庭作出裁决,刑罚也是由法庭决定。

          你说的释法权在全国人大,这是指基本法的释法权,跟 23条香港自行立法的法律完全是两码事。如果是我的理解有错,那就请你指出基本法内哪一条文说 23条或任何香港内部法律的释法权是全国人大的职权?退一万步说,有人硬掰说 23条释法权应交由全国人大释法,但裁定刑罚的权始终在香港法庭手上。

          所以香港的政客故意混淆焦点,恐吓群众说23 条把香港的所谓核心价值的生杀权交由全国人大掌控,唬吓不明法理却又恐共的群众老百姓抵制 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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