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龙潭湖碎尸案 引子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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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人不是动物,何况动物也有感情也会忏悔会害怕…

            我宁可相信前面那个什么性善论。呃…性善论和性恶论是什么意思?

          • 家园 人不是动物,何况动物也有感情也会忏悔会害怕…

            我宁可相信前面那个什么性善论。呃…性善论和性恶论是什么意思?

          • 家园 最后一句说的好

            毕竟我们不是因为看见而相信,而是因为相信而看见。

        • 家园 他杀人动机其实还是比较清楚的

          因为审问的时候他说过这样的话 -- “久病床前无孝子”。意思是他爸爸老是病,他嫌麻烦。只是这个理由警察都有点不能接受。

          而且他虽然是混黑社会,但并没杀过别的人,就杀了他爹。

      • 家园 老萨重视的是过程

        老萨的文章重视的是过程,

        所以挖坑挖的深,陷得人多

        可到坑底一看 真的不过如此

        • -- 系统屏蔽 --。
      • 家园 一阵阴风,寒心

        路子怎么就能这么大仇恨,还这么冷静。

        他爸爸多艰难把他一个人拉扯大。不敢想象他能这样。。。

        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激。

      • 家园 这就是一匹狼啊

        完全冷血,对自己的亲爸爸都没有哪怕是一定点的感情。

      • 家园 理智到了极限便是无情!

        路子怕是我道不孤啊!

        我也是在网上看来的,井冈山时期,打AB团的时候,那些审讯,折磨人的手法,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大概也是审的和被审的都是无畏的人吧。

        从另一面来看,无情到了极限也是彻悟!

        老萨对路子的发掘还不够深,他是人类,他的冷酷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遗弃家中老人,在日本某个时期还是很普遍的事吧,我看动画片看来的。

        路子的这个事情细说起来真是不容易,当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需要面对这些。我们只是普通人,活得糊涂一点,便是幸福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

        • 家园 弃老不仅是日本某个时期很普遍,而是整个亚洲某个时期很普遍

          老萨对路子的发掘还不够深,他是人类,他的冷酷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遗弃家中老人,在日本某个时期还是很普遍的事吧,我看动画片看来的。

          日本的电影楢山节考中有你说的情形。

          《楢山节考》(ならやまぶしこう),影片根据深泽七郎同名原作改编而成。在日本的部落时代,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形成了只要有生就得有死的节制人口的扔老人上山的可怕民俗。但影片并没有对此持强烈的批判态度,而是试图让观众从冷静的描述中感觉到人和动物所共有的性生态是战胜死亡的“生”的最活跃因素,表达了对“生”的赞美。影片充满生活气息,每个人物都散发着泥土味儿,呈现出一种诗的意境叙述日本古代信州寒村的山林内弃老传说,乡下人民生活非常穷苦,男人为了生存每天都很辛苦的工作,女婴一出生就卖给有钱人家,换来的钱来贴补用,男婴则弃道旁。在乡下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老人家到了70岁的年纪,就要由家人背到深山野岭等死,年已69岁的阿玲婆为了让孙子多一口饭吃,忍痛拿起石头敲掉自己的牙齿,让自己看起来苍老一些。这看似非常荒谬不合人情,却深刻地描绘出严苛的生存环境之下,自然界的残酷生存法则。作者深泽七郎做了一首“楢山节”的曲子贯穿整个故事,因此名为“楢山节考”。楢山节考至今曾两度拍摄成电影,1958年由木下惠介导演,女主角田中娟代为了求逼真,竟把自己的门牙摔断;1983年由今村昌平导演,获得戛纳影展“金棕榈奖”。

          看过楢山节考也许会认为只有日本才会有这样的弃老风俗,实际上在整个来亚洲都曾存在这种风俗。

             从印度流传来的佛经《弃老国缘》,1982年版的《民间文学》中刊登了中国的《斗鼠记》与日本的《弃老山》,分别记录了古印度、中国湖北十堰、日本鹿儿岛县和印尼巴厘岛这些地方古时候关于弃老又尊老的传说。都是相传老人六十岁以后,要被遗弃。或丢进深山老林,或放在地窖里。总之,认为老人过了六十就是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应该遗弃,否则就是触犯法规。而后来有是怎样改掉这一陋习的呢?是因为在国家生死存亡的当口,由于被私藏的老人,提供了智慧的计策。才使这个国家起死回生。自此,“老人是宝”,“年老智不衰”的观念才深入君主的头脑。才有了这后来千百年的尊敬老人的传统美德。

            如果说《斗鼠记》的类型故事是保存在口头文学中对于过去社会历史的一种记忆,那么,至今尚存的寄死窑遗址恰与口头传说相印证,有力地证实了“弃老”习俗的存在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学研究所的专家认为,《斗鼠记》的故事在我国汉族地区迄今发现了十多种异文版本,它的广泛流传和寄死窑遗址的大量发现,说明“弃老”的野蛮习俗在中国古代确实流行过。它的存在是由古代极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原始社会的人们为求生存需作极艰苦的努力,维持自身生存才能保证族群延续,为此,人们往往“顾生不顾死”,不得不把丧失谋生能力的长者“弃老于野”,或送进“寄死窑”令其自毙。这当然是很残酷野蛮的习俗,但比起更早的野蛮时代的“食人之风”来,应当说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进步。而且,这种习俗在当时不仅不悖情理,在食物匮乏、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原始社会,“杀死非生产的成员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合乎道德的责任。”(普列汉诺夫《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

            根据有关资料推断,造成弃老习俗的原因大概有三:在渔猎和采集时代,首先由于生产水平低下、食物缺乏是对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没有剩余产品养活精疲力竭的老人;其次当时社会处于蒙昧状态,人类积累的知识经验很少,老人丧失向大自然索取现成食物的健康体魄后便成了集体的累赘;同时当时人类以氏族为单位,群居野外的生活方式,造成了供养老人的困难。“问题不在于野蛮人的心理,而在于他们的经济”。当时人们处于那种特殊条件下,并不把这种习俗作为残忍行为来看待。人类学调查资料表明,在原始部落的生存条件十分艰难的情况下,“老人借口衰老了,自己坚持要别人把他杀死”,“这时候死于亲近的人的手中,在他们看来是所有碰到的灾难中最小的灾难”。

            但是各地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平衡,弃老的习俗在各地废除的时间也是不同的,而且某种社会习俗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一经形成,便有了相对稳定性,在赖以形成这种社会习俗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之后,它不会立即自动消亡,还会有某些代表人物出来以种种努力来维持这些陈规陋俗,须经过一场严重的斗争方能移风易俗。

          《斗鼠记》

            一年,某外国使臣携一硕大如黄牛的“犀鼠”欲同麇国斗鼠,败者向对方称臣纳贡。王公尝试了所有的办法,放出凶猛的老虎亦不敌挑战者,举国上下不安。一位农民不忍心送年迈的父亲去寄死窑里受罪,偷偷将老人养在家里。说及斗鼠事,老人告诉儿子:“鼠惧猫,如将一猫养至十三斤半,放出即可击败犀鼠。”此农民听后立刻报告王公,照此办理,果然无敌获胜。这个农民受嘉奖时说出是自己年过六十的父亲献的计策,国王听后认识到“老人是个宝”,于是下令废除了弃老于寄死窑的规矩。

          • 家园 小弟给这位兄台的说法加一个佐证

            1.在胶东有一种说法叫“驴百岁”,是一种半戏谑的讽语。比如:“驴百了岁,还不懂事”。所以早些时候的百岁老人都只说自己是九十九岁。据我外祖父说,因为听他的长辈说,在很早些的时候,如果老人过了某个岁数,就要被送一个墓状的活人坟中,如果儿女孝顺,就有每天午时来送饭,如果不孝的,干脆就任由老人自生自灭。伴随这种恶俗而来的,就是当时的老人就是对高寿的恐惧,对“百岁”的恐惧。我曾经怀疑这只是古代的“乡村传说”,但我的外祖父坚持说他曾见过这种遗留的墓居,我的舅舅也说他小时候也见过墓居的残壁。而且《斗鼠记》这则故事我在胶东也听过很多种版本,但统一都是六十岁,所以我曾怀疑那个年限会不会真的就是六十岁。

            2.多年后,我在广州和一粤北的朋友聊天时,问起:你们乡间比较恶毒的话是什么?他说:“长命百岁,食子食孙”,所以我们那里很少讲'百岁'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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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近四年,终于回到西西河看诸位兄台的贴子,这种平静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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