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重速度这类因素本身是很重要的。过分的极端化是没有意义的。
要是把车重差异假设到坦克和普通小车的程度,也完全可以假设双方的车速都是100倍音速,那就算坐在坦克里面对一个自行车,也不是一个死吗?这样可以导出车重对碰撞没有影响的结论吗?这样讲有意义吗?
再回到吸能的话题。吸能不是万能的,但是在相似车重的不同设计中,用吸能设计的是不是比不用的在同一个碰撞环境中对乘客的保护更好一点?这个才是关键。那吸能何罪之有?
重量差那么大,这么比较没意义。
“每次看到一帮外行的汽车媒体们摆弄汽车,我总是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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