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78) -- 江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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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那对男女随身携带了苟且的器具
          • 家园 每个正常人都随身携带的吧。凭什么捕人?
            • 家园 有器具就有苟且的可能啊

              意在讽刺因为家里有酿酒器具就滥抓百姓的行为

              • 家园 看来刘备是一时糊涂,被手下耍了。而你是

                大乌龙。酿酒器具跟阳具是两回事嘛。

                有酿酒器具就肯定会违规私酿酒水,有阳具在身就一定会有苟且之事。两件事区别大了。

                酿酒器具要么是买来的,要么是自己制作的,都是刻意主动的行为。所以家有酿酒器具就表明拥有者有私自酿酒的欲望。而身带阳具是天生而来的,其本人没有选择权。至于后天病残则是另一码事。所以身带阳具并非主动行为,并不代表其人有主动苟且的欲念。

                送花给我,否则我喝了你。

                • 家园 狡辩一下

                  酿酒器具也有可能是人家百姓在禁酒令之前就买的了。。。有这种可能吧

                  • 家园 你那个答复不算狡辩,应是补充。

                    你的补充是为我补充的。我可以还有别的。譬如酿酒器具是别人送的,无论如何,归根到底,这不是天生就有的。因此,有阳具在身,没犯错。有酿酒器具在家,是犯错。

                    刘备的臣子虽然是好意,但他选用的例子不合适。

                • 家园 给和尚送花,顺便抬个杠

                  酿酒的器具跟日常家用器具是很难区分的,台湾同胞在监狱里都能酿酒呢。

                  要是当时四川的官吏,这么折腾下去,估计所有人都难逃魔爪,简雍的这个类比还算是恰当的。

                  和尚以为呢?

                  • 家园 都花

                    不过还是倾向于江南水,我觉得和尚想复杂了吧

                    • 都花
                      家园 你似乎颠倒过来了

                      不过还是倾向于江南水,我觉得和尚想复杂了吧

                      阳具跟酿酒器具是互不关联的两种东西,这种想法是简单还是复杂?

                      非把阳具跟酿酒器具拉上关系,扯到国家律例上,这种想法是简单还是复杂?

                      不过,你倾向江南水网友,我倒是可以理解,他现在是红花了嘛,而我是绿叶。(嗯,看来我的想法也开始复杂化了。)

                  • 家园 台湾囚犯用橙子酿酒的新闻,前段时间我也

                    看了。不过,我可不是刘备,他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所以被手下忽悠了一回。而我是糊涂一世,聪明一时,因此你不能单凭一句:

                    酿酒的器具跟日常家用器具是很难区分的,

                    就能躲过去。还得请你另开一小贴,说明一下如何难以区分,如果有图为证,有史料为证更好。

                    • 家园 回应一下和尚,没有图,也没有史料

                      岁末年初,闲着没事儿回想了一下自己的三十年人生,这一回想不禁感慨万千。

                      感慨完了,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有印象的事儿。

                      当年农村的物资相当缺乏,孕妇生完小孩儿后,基本上没啥营养品。

                      聪明的劳动人民,自己动手,酿制黄酒,给产妇保养身体。

                      黄酒的原料相当简单,就是小米。

                      那时候,谁家有了孕妇,当年肯定会种谷子,储备酿酒的原料。

                      本人最近的切身经历,大约是在二十年前,当年我的舅妈生了我表弟,这小子现在也上大学了。

                      当时我姥姥就亲自动手酿制了黄酒。

                      在我的印象里,酿酒的时候,所有的家什儿都是平常所用的器具,因为我们家不是专业酿酒的,只能因陋就简了。

                      我的这点切身经历,算不算是一个例证呢?

                      • 家园 嗯,好,知道了。不过,我家也有例证。

                        我妈做糯米酒,基本就是糯米,酒饼,有盖的瓶子。

                        一开始的时候,我是不知道简雍说什么意思。然后小乌龙网友解释后,我最后的回答是:

                        刘备的臣子虽然是好意,但他选用的例子不合适。

      • 家园

        好啊!历史总让人回肠荡气,百感交集。虽然殷鉴不远,总有人自投罗网。

    • 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82)

      悲情赵武灵王

      让赵武灵王在历史上扬名的,是有名的“胡服骑射”。

      “胡服骑射”,也是战国时代唯一一次由国君主持的变革,这是一次重要的军事变革。

      近代以来,中国一直武力不振,所以历史界对“胡服骑射”的评价也一直居高不下。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诚哉斯言!

      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在赵国推行“胡服骑射”,要求国内有头有脸的人,以后都要穿游牧民族的服饰,并且还要学会骑在马上射箭。

      为了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迅速的赶上时代潮流,赵武灵王决定让王族成员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时尚服饰的领路人。

      以赵武灵王的叔叔公子赵成为代表,赵国的王族成员纷纷表示,服装还是咱家的好,犯不着学习没啥文化的异族。

      跟砸人家饭碗的变法相比,“胡服骑射”触及的利益集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他遭遇的阻力一点儿也不比变法小,甚至更大。

      所有反对“胡服骑射”的人,都把矛头对准了“胡服”,几乎没有人反对“骑射”。

      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骑在马上射箭远比在战车上射箭效率高,没人会反对如此有效率的作战方式。

      至于胡服嘛,还是算了吧,我们穿着自己颇有品味的服装,也可以骑马射箭嘛。

      殊不知,作战方式决定了服装的样式,穿着复杂华丽的华夏服装,非但没法骑马射箭,还很可能成为游牧民族的靶子。

      这帮人为什么这么死脑筋,跟穿啥衣服较真儿呢?

      这就是文化的魅力。

      在历史上因为触动利益纠葛变法而死的人很多,不触动利益纠葛的文化变革,制造的血腥更多,两者甚至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中国历史上如此,清朝初期剃发易服制造的血腥,穿越时空,到今天也能嗅到。

      世界历史上也如此,宗教之间的血染风采,同一宗教内部教派之间的流血冲突,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

      这是为了什么呢,我始终找不到答案。

      万幸的是,赵国的这次胡服骑射并没有制造血腥,赵武灵王做了一下思想工作,赵国的贵族们就接受了。

      胡服骑射后,赵军的战斗力呈几何级数增长,短短数年内赵国不仅扩大了疆土,而且还把曾经的死敌中山制服,让他只有听吆喝的份儿。

      一切都很完美。

      幸福总是短暂的,公元前299年五月发生的一件事,为赵武灵王的悲剧人生,播下了一颗种子。

      这一年,赵武灵王把王位传给了十岁左右的王子赵何,后来的赵惠文王,自己号称主父。

      赵武灵王是一个高瞻远瞩的人,更大的兴趣是在边疆转悠,琢磨如何开拓疆土,对琐碎的内政兴趣不大,不过呢,把内政交给别人又不怎么放心,干脆让小儿子做个影子赵王,坐镇后方,由大臣辅佐,搞经济建设。

      长年在边疆转悠,赵武灵王的头脑中,慢慢构思了一个伟大的设想,从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九原(今内蒙古包头) 南下,直接奔袭咸阳,让秦国歇菜。

      这就是前面说的,赵武灵王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这是一个相当大胆的计划,但也不是一点儿都不靠谱,赵军的骑兵从黄土高原像瀑布一样,倾斜而下,一个冲锋来到关中平原,咸阳城就得哆嗦一下。

      为了更加完美的实施这个计划,赵武灵王做了一件别人不太会做的事儿。

      就在传位给赵惠文王的同一年,赵武灵王自称是赵国的使者来到了咸阳。

      赵武灵王此行的目的有两个,一来是勘察一下咸阳周边的地形地貌,二来是看看现在的对手,秦昭王,是个啥样的人。

      接见完赵国的使节团后,秦昭王感觉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劲儿。

      仔细想了一下,找到了答案,问题出在那个使节团的团长身上。

      多年来身居高位,发号施令,赵武灵王身上,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股跟普通人不一样的气质。

      找到答案后,秦昭王立马派人去追查这个使节团的底细。

      赵武灵王是大胆,但不是傻大胆儿,完成任务后,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秦国,避免了跟楚怀王和孟尝君做伴儿的命运。

      公元前299年真是不一般的一年,如此多的风云人物都聚集到了咸阳。

      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赵武灵王是一个有魄力的人,是一个敢想敢干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做国家领导人,能够破除陈规,大力创新,对国家来说是福气。

      但是,这种人往往还有另一面,率性而为的一面。

      作为个人,率性而为没有什么不好,最坏也不过是得罪周围能够得罪的人,落个不团结同志的美名。

      作为国家领导人,率性而为就麻烦大了。

      国家领导人不是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牵扯到太多人的饭碗,一不小心,说不定把锅都砸了。

      赵武灵王的率性而为,不可避免的给赵国带来了麻烦,并且也为自己酿了一杯苦酒,还给自己弄了一个反差极大的谥号。

      根据《逸周书谥法解》:

      克定祸乱曰武。以兵征,故能定。

      乱而不损曰灵。不能以治损乱。

      赵武灵王对得起“武”这个相对美好的谥号,但是他也该得“灵”这个相对有点儿贬义的谥号。

      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一个梦。

      公元前310年,赵武灵王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MM自弹自唱:美人荧荧兮,颜若苕之荣。命乎命乎,曾无我嬴!

      这位MM叹息自己命运不济,徒有国色,无人赏识的幽怨,深深的打动了赵武灵王。

      在一次宴会上,赵武灵王像祥林嫂那样,一遍又一遍的讲述这个梦。

      吴广(不是后来农民起义的领袖)听说了这个情况,感觉这是个机会,恰好他闺女的名字中也有个“嬴”字,天意啊!

      吴广先生跟老婆商量了一下,就把自己女儿娃嬴献给了赵武灵王。

      赵武灵王也把全部的身心投入到娃嬴MM身上,并且还让MM成为了赵国的国母。

      子以母贵,娃嬴MM生下儿子赵何后,赵武灵王把原来的太子赵章废掉,让赵何做自己的接班人,并且还让赵何提前接班。

      虽然那年头以嫡长子继承为原则,但是也经常有例外,这也没什么,但是到了公元前296年,事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公元前296年,燕赵齐三国联手把中山国送进了历史。

      这一次燕国之所以跟死敌齐国联合,是因为当年齐国灭掉燕国的时候,中山也站在齐国身边参加了那次活动。

      也就是说,此次灭掉中山,也是燕国报仇的一部分,很小的一部分。

      中山国就在赵国的卧榻之侧,赵武灵王本人都认为,这个中山是自己的心腹大患。

      灭掉中山,了却了赵武灵王的一桩心事。

      赵武灵王不得意一下,也对不起自己,宣布全国大赦,并且准许民间无限制饮酒五天。

      全国大赦表示领导人体恤下情,是天大的好事儿,无限制饮酒咋能也跟他并列呢?

      答案是,能,确定肯定以及一定的能。

      酒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古今中外很多人都跟他过不去,但是他老人家踩着无数的白眼,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在可预见的将来还能茁壮成长。

      很多宗教都有禁酒的规定,例如伊斯兰教、佛教的一些教派。

      除了宗教的相对软性禁止(伊斯兰教是硬性禁止),很多国家不惜立法来硬性禁止,当年美国把禁酒都写进了宪法修正案,老毛子也通过行政力量来跟伏特加较劲。

      结果呢?

      美国用另一个宪法修正案宣布解禁,跟伏特加较劲的老毛子的头头脑脑,也都没有好下场。路人癸:克里姆林宫的周期律(下)不要得罪伏特加!

      面对如此强悍的酒,我只能一拱手,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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